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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公入關約法三章》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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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自 《高祖本紀》) 漢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秦王子嬰素車白馬,系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降軹道旁①。諸將或言誅秦王。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

原文

   (節自 《高祖本紀》)

漢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秦王子嬰素車白馬,系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降軹道旁①。諸將或言誅秦王。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乃以秦王屬吏,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傑曰: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②。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 殺人者死; 傷人及盜抵罪③; 余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④。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喻之。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或說沛公曰: 「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今聞章邯降項羽⑤,項羽乃號為雍王,王關中。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關,無內諸侯軍,稍征關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計,從之。

十一月中,項羽果率諸侯兵西,欲入關,關門閉。聞沛公已定關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⑥。……

項羽遂西,屠燒咸陽秦宮室,所過無不殘破。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耳。

項羽使人還報懷王。懷王日: 「如約。」項羽怨懷王不肯令與沛公俱西入關,而北救趙,後天下約。乃曰: 「懷王者,吾家項梁所立耳⑦,非有功伐,何以得主約?本定天下,諸將及籍也。」乃佯尊懷王為義帝,實不用其命。

譯文

漢元年十月,沛公的兵比各路諸侯軍先到霸上。秦王子嬰用白馬駕着素色的車,頸上繫着絲帶,將皇帝的玉璽、符節都封好,在軹道旁投降。諸將中有人勸沛公把秦王殺掉。沛公說: 「當初懷王派遣我,其原因就是我待人寬厚大度,況且別人已經歸降,如果又把他殺了,這是不吉祥的。」 於是沛公把秦王交給有關官吏,便帶兵向西進入咸陽。沛公打算就在秦宮殿中住下,樊噲和張良前來勸阻了沛公。於是,沛公封閉了秦國的貴重珠寶財物和府庫,再把兵帶回霸上駐紮。並召集各縣的父老豪傑,對他們說: 「父老鄉親,你們被秦國的苛法折磨得太久了。如果有人說了詆毀的話,就要滅族; 兩人私下議論的,就要辦死罪。我與諸侯訂有條約,先進關中的,就做那裡的王,我應當是關中王。現在,我與父老們訂立法規三條: 殺人的判死罪; 傷人的和盜竊的抵罪,也要受到適當的懲罰; 其餘的秦國的法規通通除去。各位官吏百姓都次序安定,如以前一樣。我之所以到這裡來,是為你們除害,並不侵犯你們,施暴於你們,你們不要驚恐害怕。而且,我之所以把兵帶回霸上,是為了等待諸侯到來並定約管理。」 於是,沛公派人與秦的官吏一起到縣裡鄉下,告諭老百姓。秦國人非常高興,爭着拿牛羊酒食獻給軍士們。沛公又謙讓不肯接受,說: 「我倉庫的糧食很多,不缺乏。我不想耗費你們的東西。」 秦人更加高興,唯恐沛公不肯做秦國的王。

有人對沛公說: 「秦國比天下富裕十倍,地形條件很好。如今聽說章邯歸降了項羽,項羽封他為雍王,並叫他做關中的王。現在就要來了,你沛公恐怕得不到此地了。你可要趕緊派兵守住函谷關,不准諸侯兵進關。再徵募一些關中的兵,用以增加自己的實力,便可抗拒他們。」 沛公依其計而行之。

到了十一月里,項羽果然率領諸侯大軍,西進,打算入函谷關。此時,關門緊閉。又聽說沛公已經安定關中,便大發雷霆,即派黥布等將領攻破函谷關。

於是,項羽便向西去,將咸陽的秦朝宮室燒殺得一片狼藉,項羽所經過的地方,沒有不殘破的。秦國的百姓對項羽大失所望,然而,人們很畏懼他,因此又不敢不服從他。

項羽派人回楚地,把關中情況向懷王報告。懷王說: 「按照原來的約定辦。」項羽怨恨懷王不肯叫他與沛公一同向西入關,卻叫他往北去救趙國,因而使他失去了原來所定的約定,後於沛公入關,得不到 「王關中」 的權利。於是,就說: 「懷王是我的叔父項梁立的,他並沒有戰功,怎麼可以當定約的盟主? 原本打定天下是諸位將領和我項籍呀!」 於是,項羽表面尊崇懷王為義帝,其實卻不聽從他的命令。

鑑賞

自古以來,民心的向背,決定一個人事業的成敗。所謂得民心者得天下,就是這個道理。在本文里,司馬遷用對比手法,寫沛公 (劉邦) 入關與民「約法三章」,而項羽入關後則燒殺屠戮,暗示了劉邦的成功與項羽的失敗。

文章先寫沛公入關後的一系列舉措: (一) 不殺秦王子嬰; (二) 本想在秦宮休止,卻聽從樊噲、張良之諫,封存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 (三) 與諸縣父老豪傑「約法三章」: 殺人者死; 傷人及盜抵罪; 余悉除去秦法; (四) 派人與秦吏一起到縣鄉邑,宣傳他的政策; (五) 不接受百姓進獻的牛羊酒食。這些策略深得民心,使「秦人大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次寫項羽破函谷關後的作為: (一) 屠燒咸陽秦宮室; (二) 所過之處無不被摧毀殘破; (三)佯尊懷王為義帝,實不用其命。以致「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民心大失。

在鮮明的對比中,可以看出劉邦的以 「柔」 (政策) 得民眾,項羽則以「剛」 (武力) 進行征服,但民心是不能征服的。所以,劉邦的 「約法三章」 等措施是他走向成功的基石,而項羽的屠戮行為則是他走向失敗的必然。這點,司馬遷的認識是十分明確的。[1] [2]

史記

《史記》是由司馬遷撰寫的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記載了上自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元狩元年間共3000多年的歷史(哲學、政治、經濟、軍事等)。《史記》最初沒有固定書名,或稱「太史公書」,或稱「太史公傳」,也省稱「太史公」。「史記」本是古代史書通稱,從三國時期開始,「史記」由史書的通稱逐漸成為「太史公書」的專稱。《史記》與後來的《漢書》(班固)、《後漢書》(范曄、司馬彪)、《三國志》(陳壽)合稱「前四史」。劉向等人認為此書「善序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俚」。與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並稱「史學雙璧」。[3]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