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打人》是張愛玲寫的一篇小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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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在外灘看見一個警察打人,沒有緣故,只是一時興起,挨打的是個十五六歲的穿得相當乾淨的孩子,棉襖棉褲,腰間系帶。警察用的鞭,沒看仔細,好像就是警棍頭上的繩圈。「嗚!」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牆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頭望着他,皺着臉,眯着眼,就像鄉下人在田野的太陽里睜不開眼睛的樣子,仿佛還帶着點笑。事情來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經驗的人往往來不及調整面部表情。
我向來很少有正義感。我不願意看見什麼,就有本事看不見。然而這一回,我忍不住屢屢回過頭去望,氣塞胸膛,打一下,就覺得我的心收縮一下。打完之後,警察朝這邊踱了過來,我惡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裡飛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夠表達出充分的鄙夷與憤怒,對於一個麻風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覺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緊了一緊腰間的皮帶。他是個長臉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難看。
他走到公眾廁所的門前,順手揪過一個穿長袍而帶寒酸相的,並不立即動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於張惶氣惱之中還想講笑話,問道:「阿是為仔我要登坑咾?」
大約因為我的思想沒受過訓練之故,這時候我並不想起階級革命,一氣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給那警察兩個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說里,這時候就應當跳出一個仗義的西洋傳教師,或是保安局長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舊情人。)偶爾天真一下還不要緊,那樣有系統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1]
張愛玲的生平簡介
張愛玲,中國現代作家,本名張煐。1920年0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區的麥根路313號的一幢建於清末的仿西式豪宅中。張愛玲的家世顯赫,祖父張佩綸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鴻章的長女。
張愛玲一生創作大量文學作品,類型包括小說、散文、電影劇本以及文學論著,她的書信也被人們作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
1943至1944年,創作和發表《沉香屑•第一爐香》《沉香屑•第二爐香》《茉莉香片》《傾城之戀》《紅玫瑰與白玫瑰》等小說。
1995年09月08日,張愛玲的房東發現她逝世於加州韋斯特伍德市羅徹斯特大道的公寓,終年75歲,死因為動脈硬化心血管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