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嶧山刻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重新導向自 《峄山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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嶧山刻石,高218厘米、寬84厘米 。兩面刻文,共15行,滿行15字,相傳為李斯所書。《嶧山刻石》高218厘米、寬84厘米。嶧山刻石書體是小篆,也就是僅存不多的小篆刻石,傳說是李斯的書法手跡,但於史無據[1]

歷史

秦王政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出巡嶧山(今山東鄒縣東南)時所刻。《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二十八年東行郡縣,上鄒繹山,與魯諸儒生議刻石、頌秦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

原石已被後來曹操登山時毀掉,但留下了碑文。(一說為北周武帝所為)。

現在的摹本比較有名的是「長安本」。宋太宗淳化四年(公元993年)鄭文寶根據五代南唐徐鉉的拓本重刻於長安,碑陰有鄭文寶題記。現存西安碑林。

相關簡介

又稱元摹嶧山秦篆碑。原立於鄒縣城縣衙大堂,民國初年移入孟廟致敬門內,1973年移入啟聖殿內保存,現存於鄒城市博物館。刻石呈豎長方形,水成岩石質,四面刻字。碑高1.9米,寬0.48米,四面皆同。正面、左昔,嗣世稱王。討追念亂世,分土建邦,開爭帝,莫能禁止。乃今皇帝,一家天下。兵不復起,災害滅除。黔首康定,利澤長久。群臣誦略,刻此樂石,以著經紀」。「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所為也,令襲號而金石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遠也,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制曰:「可』。」該碑刻文今已泐毀37字,尚存185字。左側面以行書刊刻跋語,記述摹刻經過。《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東行郡縣,上鄒繹山,與魯諸儒生議刻石、頌秦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原秦嶧山篆碑,立於嶧山書門。唐《封演聞見記》云:此碑後被北魏太武帝登嶧山時推倒。但因李斯小篆盛名遐邇,碑雖倒,慕名前來摹拓的文人墨客、達官顯貴仍絡繹不絕。當地官民因常疲於奔命送往迎來,便聚薪碑下,將其焚毀,從此不可摹拓。到了唐代,有人嘆惜秦碑被毀,便將流傳於世的拓片摹刻予棗木板上。因此,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中有「嶧山之碑野火焚,棗木傳刻肥失真」句。宋代淳化四年(993年)鄭文寶以南唐徐鉉摹本重刻於長安(今存西安碑林),稱長安本,其後全國據此翻《嶧山刻石》、《鄒縣誌·古蹟卷》記載甚詳:「宋元祐八年(1093年),鄒令張文仲於北海王君向獲李斯小篆,刻諸廳嶧陰堂,迨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縣令宋德,乃夏津人也,嘆原石已被後來曹操登山時毀掉,但留下了碑文。今天所見到的是根據五代南唐徐鉉的摹本由宋代人所刻,現藏在西安碑林里,但與琅邪、泰山相較,仍不免有「優孟衣冠」之誚,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但秦代的遺本已然很少,即使如此亦不能輕易捨去不用,筆畫略細而勻整,且多用圓筆,字體呈方形,表現圓渾流麗之風格,確與琅邪等異趣[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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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