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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 魏世家為我殺范痤》

原文

「為我殺范痤[1],吾請獻七十里之地。」魏王曰:「諾。」使吏捕之,圍而未殺。痤因上屋騎危[2],謂使者曰:「與其以死痤市[3],不如以生痤市[4]。有如痤死[5],趙不予王地,則王將奈何?故不若與先定割地,然後殺痤。」魏王曰:「善。」痤因上書信陵君曰[6]:「痤,故魏之免相也[7],趙以地殺痤而魏王聽之,有如強秦亦將襲趙之欲[8],則君且奈何?」信陵君言於王而出之[9]。

段意

承上,此段為事件之四:趙欲使魏殺魏之故吏范痤,以獻七十里地予魏作為交換條件。魏王應允,派人捕殺范痤。范痤以先割地後殺人拖延時間,乘機向信陵君上書,以秦若沿襲趙國的伎倆而要求殺信陵君為喻,說明魏王作法的錯誤,從而使信陵君向魏王進言,終於保全了性命。

注釋

  [1]范痤(cuó):魏人,曾為魏相。

  [2]危:屋脊。

  [3]以死痤市:用死范痤與趙國進行交易。

  [4]生:活着的。

  [5]有如:假如。

  [6]信陵君:即魏無忌,魏國貴族。魏安釐王之弟,號信陵君,門下有食客三千。

  [7]免相:免職的宰相。

  [8]襲趙之欲:因襲趙國的欲求。即沿襲趙國的伎倆要求殺你。

  [9]出之:放了范痤。[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