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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樊酈滕灌列傳項羽在戲下》

原文

沛公從百餘騎因項伯面見項羽[2],謝無有閉關事[3]。項羽既饗軍士[4],中酒[5],亞父謀欲殺沛公[6],令項莊拔劍舞坐中[7],欲擊沛公,項伯常(肩)[屏]蔽之。時獨沛公與張良得入坐[8],樊噲在營外,聞事急,乃持鐵盾入到營。營衛止噲,噲直撞人,立帳下。項羽目之,問為誰。張良曰:「沛公參乘樊噲[9]。」項羽曰:「壯士。」賜之卮酒彘肩[10]。噲既飲酒,拔劍切肉食,盡之。項羽曰:「能復飲乎?」噲曰:「臣死且不辭,豈特卮酒乎! 且沛公先人定咸陽,暴師霸上[11],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聽小人之言,與沛公有隙[12],臣恐天下解[13],心疑大王也。」項羽默然。沛公如廁,麾樊噲去[14]。既出,沛公留車騎,獨騎一馬,與樊噲等四人步從,從間道山下歸走霸上軍[15],而使張良謝項羽。項羽亦因遂已[16],無誅沛公之心矣。是日微樊噲奔入營[17],譙讓項羽[18],沛公事幾殆[19]。

明日,項羽入屠咸陽[20],立沛公為漢王。漢王賜噲爵為列侯,號臨武侯。遷為郎中[21],從入漢中[22]。

段意

寫樊噲在項王宴席上幫助劉邦脫險的經過。共有六層意思:一、沛公去見項羽的原因。二、在酒宴中范增欲借項莊舞劍謀殺沛公。三、樊噲闖入批評項王謀殺沛公是錯誤的。四、沛公借上廁所之機逃走。五、張良向項羽辭謝,項王已遂心意不殺沛公。六、末尾是太史公點睛之筆,讚美樊噲所起的決定作用。後一段敘述事情的最後結局:項羽進入咸陽大肆燒殺搶掠,封沛公為漢王。漢王把列侯爵位賞賜給樊噲,給以「臨武侯」的稱號,升伍郎中官職,並跟隨劉邦進入漢中。

注釋

  [1]戲下:戲,戲水,在今陝西臨潼縣東,發源於驪山,向北流入渭河。下,附近。

  [2]項伯:項羽的叔父,曾任楚軍左尹。秦時與張良是朋友,張對他有救命之恩,劉邦因張良得見項伯,約為婚姻,以兄長事之。

  [3]閉關事:指劉邦進入咸陽後,想獨占秦地,派兵把守函谷關,不讓其他諸侯進入。

  [4]饗(xiang):以酒肉犒勞。

  [5]中酒:酒喝到似醉非醉的程度。

  [6]亞父:亞,次的意思,亞父即僅次於父親,是一種特殊的尊稱。此處指范增。范增是項羽的主要謀臣,後劉邦採用陳平的反間計,離間了他和項羽的關係而憤然離開項羽,後因疽發背而死。

  [7]項莊:項羽的堂弟。

  [8]張良:字子房,韓國貴族後裔,劉邦的重要謀臣,漢初被封為留侯。

  [9]參乘:也叫陪乘,相當於後來的衛士。

  [10]卮(zhi):古代一種圓底酒杯。卮酒:即一杯酒。彘(zhi):豬也。彘肩:即豬腿。

  [11]暴師:指未進入宮室,把軍隊駐紮在霸上。

  [12]隙:感情上的裂痕。

  [13]解:分裂,瓦解。

  [14]麾(hui):指揮。

  [15]間道:小路。

  [16]遂已:遂己之意。指項羽相信了劉邦和樊噲說的假話而感到滿意。

  [17]微:沒有。

  [18]譙讓:譴責。

  [19]殆:危險。

  [20]咸陽:秦王朝的國都,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屠咸陽,指項羽軍在咸陽城內大肆燒殺搶。

  [21]郎中:官名,不在正規編制之內。郎是殿建侍從的意思。其任務是護衛、陪從、隨時建議,備顧問及差遣。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之別。

  [22]漢中:古郡名,治所在今陝西漢中市東,轄境大約包括今陝西南部及湖北西北部一帶地區。[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