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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李斯列傳二世燕居》

原文

「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安宗廟而樂萬姓[2],長有天下,終吾年壽,其道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也,而昏亂主之所禁也。臣請言之,不敢避斧鉞之誅,願陛下少留意焉。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盡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3],恐為變。且蒙恬已死,蒙毅將兵居外[4],臣戰戰慄栗,唯恐不終[5]。且陛下安得為此樂乎?」二世曰:「為之奈何?」趙高曰:「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至收族,滅大臣而遠骨肉[6];貧者富之,賤者貴之。盡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近之。此則陰德歸陛下[7],害除而奸謀塞,群臣莫不被潤澤[8],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志寵樂矣。計莫出於此。」二世然高之言,乃更為法律[9]。於是群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10]。殺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11],十公主磔死於杜[12],財物入於縣官,相連坐者不可勝數。

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則賜食,出則乘輿。御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廄之寶馬,臣得賜之。臣當從死而不能,為人子不孝,為人臣不忠。不忠者無名以立於世,臣請從死,願葬酈山之足[13]。唯上幸哀憐之。」書上,胡亥大悅,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14]?」趙高曰:「人臣當憂死而不暇[15],何變之得謀!」胡亥可其書,賜錢十萬以葬。法令誅罰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眾[16]。又作阿房之宮[17],治直[道]、馳道[18],賦斂愈重,戍徭無已。於是楚戍卒陳勝、吳廣等乃作亂,起於山東[19],傑俊相立,自置為侯王,叛秦,兵至鴻門而卻[20]。

李斯數欲請間諫[21],二世不許。而二世責問李斯曰:「吾有私議而有所聞於韓子也[22],曰『堯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23],采椽不斫,茅茨不翦[24],雖逆旅之宿不勤於此矣[25]。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糲之食[26],藜藿之羹[27],飯土匭,啜土鉶[28],雖監門之養不觳於此矣[29]。禹鑿龍門[30],通大夏[31],疏九河,曲九防[32],決渟水致之海[33],而股無胈,脛無毛[34],手足胼胝[35],面目黎黑,遂以死於外,葬於會稽,臣虜之勞不烈於此矣[36]』。然則夫所貴於有天下者,豈欲苦形勞神,身處逆旅之宿,口食監門之養,手持臣虜之作哉[37]? 此不肖人之所勉也[38],非賢者之所務也。彼賢人之有天下也,專用天下適己而已矣,此所以貴於有天下也。夫所謂賢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萬民,今身且不能利,將惡能治天下哉[39]! 故吾願賜志廣欲[40],長享天下而無害,為之奈何?」

李斯子由為三川守,群盜吳廣等西略地,過去弗能禁。

章邯以破逐廣等兵[41],使者覆案三川相屬[42],誚讓斯居三公位[43],如何令盜如此。李斯恐懼,重爵祿,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以書對曰: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44]。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45]。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賢不肖莫敢不盡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46],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於天下之民[47],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48],非畜天下者也[49],何足貴哉!夫以人徇己,則己貴而人賤;以己徇人,則己賤而人貴。故徇人者賤,而人所徇者貴,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為尊賢者[50],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肖者,為其賤也。而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繆矣[51]。謂之為「桎梏」,不亦宜乎? 不能督責之過也。

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52],何也?則能罰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鎰,盜跖不搏」者[53],非庸人之心重,尋常之利深,而盜跖之欲淺也。又不以盜跖之行,為輕百鎰之重也。搏必隨手刑[54],則盜跖不搏百鎰;而罰不必行也,則庸人不釋尋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55];泰山之高百仞,而跛䍧牧其上。夫樓季也而難五丈之限,豈跛䍧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塹之勢異也[56]。明主聖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57],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務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敗子也,則亦不察於聖人之論矣。夫不能行聖人之術,則舍為天下役何事哉[58]? 可不哀邪!

且夫儉節仁義之人立於朝,則荒肆之樂輟矣[59];諫說論理之臣間於側,則流漫之志詘矣[60];烈士死節之行顯於世,則淫康之虞廢矣[61]。故明主能外此三者[62],而獨操主術以制聽從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勢重也。凡賢主者,必將能拂世磨俗[63],而廢其所惡,立其所欲。故生則有尊重之勢,死則有賢明之諡也。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後能滅仁義之塗[64],掩馳說之口[65],困烈士之行。塞聰揜明,內獨視聽[66]。故外不可傾以仁義烈士之行[67],而內不可奪以諫說忿爭之辯。故能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68]。若此,然後可謂能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法修術明而天下亂者,未之聞也。故曰「王道約而易操」也,唯明主為能行之。若此則謂督責之誠[69],則臣無邪,臣無邪則天下安,天下安則主嚴尊,主嚴尊則督責必[70],督責必則所求得,所求得則國家富,國家富則君樂豐。故督責之術設,則所欲無不得矣。群臣百姓救過不給[71],何變之敢圖? 若此則帝道備,而可謂能明君臣之術矣。雖申、韓復生,不能加也。

書奏,二世悅。於是行督責益嚴,稅民深者為明吏[72]。二世曰:「若此則可謂能督責矣。」刑者相半於道[73],而死人日成積於市。殺人眾者為忠臣。二世曰:「若此則可謂能督責矣。」

段意

寫秦二世治國荒淫暴虐,李斯本欲進諫,但當感到官位性命受威脅時卻一改初衷,上書勸二世加重刑罰,嚴行督責。作者全文引錄李斯的《論督責書》,目的在揭露他的醜惡嘴臉。

注釋

  [1]燕居:閒居,平常無事時。燕:同「宴」,安也。

  [2]以安宗廟而樂萬姓:意謂一方面要使自己能夠窮奢極欲,為所欲為,同時還要叫國家安定,萬民樂業。以:義同「而」。

  [3]此其屬:這些人。

  [4]蒙毅:蒙恬之弟。

  [5]不終:不得善終。

  [6]遠骨肉:疏遠自己的兄弟子侄。

  [7]陰德歸陛下:暗中感謝您的恩德而歸附於您。

  [8]被潤澤:蒙受恩惠。被:同「披」。

  [9]更為法律:重新制訂法律條文。

  [10]下高:交給趙高。鞠治:審判、推問。

  [11]公子:指秦始皇的兒子,胡亥諸兄。僇:同「戮」,斬殺。

  [12]矺:同「磔(zhe)」,將人剁成碎塊。杜:秦縣名,在今陝西西安市西南。

  [13]驪山:在今陝西省臨潼東南,秦始皇陵墓所在地。

  [14]急:走投無路。

  [15]憂死而不暇:連死都顧不過來。

  [16]畔:同「叛」。

  [17]阿房之宮:即阿房宮,秦始皇時開始興造,未成而死;二世即位又繼續建造。

  [18]直道:國家為通行迅速而修建的大道。馳道:也是天子專用之道路。

  [19]山東:崤山以東,泛指舊時除秦國以外的六國之地。

  [20]鴻門:地名,在今陝西臨潼東北。

  [21]請間:請求個別接見。

  [22]私議:個人看法。聞於韓子:韓非曾經說過。

  [23]堂:房基。房基高三尺,言居室之險。

  [24]采椽不斫二句:言居室的簡陋。斫(zhuo):砍削、修飾。茨:用茅草蓋屋頂。翦:同「剪」,修葺。

  [25]逆族:客店。勤:苦也。

  [26]粢糲(zi li)之食:粗糧而又粗做的飯食。

  [27]藜藿之羹:野菜做的湯。

  [28]飯土匭(gui),啜土鉶(xing):用粗製的陶器盛飯盛湯。

  [29]監門:守門者。養:供養,這裡指生活標準。觳(que):薄,劣。

  [30]龍門:山名,在今山西省河津西北,陝西省韓城東北、分跨黃河兩岸。

  [31]通大廈:謂使黃河得過龍門而入并州。大廈:今并州、晉陽等地。

  [32]疏九河:疏通了中國境內的各條大河。曲九防:為各個湖澤築起堤防。

  [33]決:導之使流。渟水:積存於地面的洪水。

  [34]股無胈(ba),脛無毛:極言其辛苦勞頓之狀。股:大腿。胈:毛。脛:小腿。

  [35]胼胝(pian zhi):手腳上的厚皮,即老繭。

  [36]臣虜:奴僕。烈:劇,酷。

  [37]作:勞作。

  [38]勉:努力從事。

  [39]惡:如何。

  [40]賜志廣欲:隨心所欲。

  [41]以:同「已」。

  [42]覆案:檢查、追究。相屬:一批接一批地。

  [43]誚讓:責備。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之謂。

  [44]全道:建立一套辦法。督責:指察罪而施刑。

  [45]徇:順從,效力。

  [46]申子:申不害,戰國前期的法家人物。恣睢(sui):肆行暴虐,為所欲為。

  [47]顧:反。

  [48]役:奴隸,僕役。

  [49]畜:占有、統治。

  [50]為:同「謂」。尊賢:敬重賢人。

  [51]繆:同「謬」。

  [52]格虜:強悍而不服管教的奴隸。

  [53]尋常:指數量不多。一尋八尺,二尋為常。釋:放過。鑠金:熔化的金子。盜跖:相傳古代的大盜。搏:抓取。

  [54]刑:言鑠金傷手也。

  [55]樓季:代指最勇敢輕捷、長於攀登的人。

  [56]峭塹之勢:陡峭與平緩之狀。塹:同「漸」,平緩,逐漸高起。

  [57]審:細、嚴。

  [58]不能行聖人之術二句:意謂如果不能採用聖人的辦法(即行督責),那麼除了給天下人當奴僕,還能幹什麼呢?

  [59]荒肆之樂:毫無限制、隨心所欲的享樂。輟(chuo):停止。

  [60]間於側:立於身旁。流漫之志:放蕩不拘的心志。詘(qu):不得行。

  [61]淫康之虞:無止境地貪圖安樂的想法。虞:慮、想。

  [62]外:排除。

  [63]拂世磨俗:和社會上人們的看法、想法背道而馳。

  [64]塗:同「途」。

  [65]掩:蓋起、蒙住。

  [66]內獨視聽:即內視獨聽,一切全憑個人的眼光、個人的見解。

  [67]傾:倒,這裡是「被改變」的意思,下句之「奪」字與此相同。

  [68]犖(luo)然:特立獨出的樣子。

  [69]誠:應作「成」。

  [70]必:必行,一定嚴格實行。

  [71]不給:來不及,顧不上。

  [72]稅民:徵稅於民。

  [73]刑者相半於道:在路上行走的人,有一半是受過刑的。[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