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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是記載北魏、東魏、北齊、西魏、隋諸朝的正史。唐李延壽著。主要版本有元大德刊本,經商務印書館影印,收入 《百衲本二十四史》; 明嘉靖、萬曆間南、北監刻的《二十一史》本,毛晉汲古閣刻的 《十七史》本;清乾隆間武英殿刻的《二十四史》本;同治時金陵書局刊行本; 中華書局1974年出版的點校本。[1]

  李延壽(約581—約676),字遐齡,隴西(今甘肅臨洮南)人,世居相州 (今河南安陽)、唐史學家。父親李大師(570—628),曾任隋州郡僚佐,後因任竇建德義軍尚書禮部侍郎,入唐被流放西會州 (今甘肅靖遠),後遇赦而返。他認為南北朝8 書各顧一朝,不成一體,遂以編年體修撰南北朝史,未成而卒。李延壽,唐初歷仕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上,參與《晉書》《隋書》《五代史考》的編撰,以此升任御史台主簿兼直國史。他承父遺志修南北朝史,但改用紀傳體。爾後轉符璽即兼修國史。所著尚有 《太宗政典》,為唐高宗所欣賞,且作為太子讀本。他們父子二人撰本書的情況,可詳參 《南史》 篇。

  本書 100卷,記載起自北魏道武帝登國元年(386)至隋恭帝義寧 二年(618)止共233年的北朝歷史,分為本紀12卷,列傳88卷二大部分。

《北史》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本紀:從卷1至卷5上半部分敘北魏26帝(包括追尊者),卷5下半部分敘西魏3帝,卷6至卷8敘北齊8帝,卷9至卷10敘北周6帝,卷11到卷12敘隋朝3帝。列傳大體按傳主所系的朝代分為魏、齊、周、隋4個部分,按順序敘述。但在此基礎上,採用了家系合傳法,即把後朝的子孫繫於前朝父祖的傳下,從而出現了人物跨越朝代的現象,造成魏史部分收錄大量活動於的齊、周、隋的人物的缺陷,如薛慎為周人,而他的傳卻附入魏的《薛寘傳》。本書的類傳共有后妃、宗室、外戚、儒林、文苑、孝行、節義、循吏、酷吏、隱逸、藝術、列女、恩幸14目。又仿《晉書》的載紀,作《僭偽附庸傳》,專記那些被認為非正統的割據政權。這一部分共記夏、燕、後秦、西秦、北燕、北涼、後梁7個政權。少數民族和鄰國傳有6卷,分記周圍民族和國家的概況。最後 一篇是《序傳》,系作者自序家族譜系。

  作者的修撰目的,在於對北朝4 書的紀傳進行刪繁增簡,使之貫通形成為統 一的整體。當時魏收、魏澹兩部《魏書》並存,李延壽以魏收之書為底本,刪去了許多繁贅之詞,同時又根據魏澹之書增加西魏3帝紀、后妃以及梁覽、乙弗朗等十幾個傳; 他對《周書》部分變動較大,對《北齊書》部分增補最多;隋史部分則全部採用 《隋書》,只是略為刪節,沒有進行多大的改正。由於 《北史》和 《南史》同出於一人之手,故體例及寫作手法如出一轍。首先兩書建立在8書基礎上,都有個增刪得當與否的問題。晁公武稱讚道: 「刪繁補闕,過本書遠甚。至今學者,止觀其書,沈約、魏收等所撰不行。」( 《郡齋讀書志》)但是兩書也增加了一些荒誕不經的材料。其次,兩書列傳均有家傳風格。《四庫全書提要》對此批評說: 「觀延壽敘列,凡累代相承者皆謂之家傳,豈知家傳之體不當施於國史哉。」王鳴盛對此亦有同感。然錢大昕的看法卻大相徑庭。他認為: 「且當時本重門第,類而次之,善惡自不相揜,愚以甚得 《史記》合傳之本,未可輕議其失。」( 《潛研堂問答》)再次,兩書都以簡潔為要旨,大量刪去原書中無關時用的詔令、奏章、文賦,如 《北史》的 《許善心傳》,將 《隋書》中本傳的 《神雀賦》盡行刪去,而僅記其事;此外對禪代過程中的繁文累表也多省略;對戰爭的具體過程均作濃縮處理。最後,兩書雖出自一手,但作者卻多將南北互投者一人作兩傳,分見於兩書,如投奔北魏的劉宋宗室劉昶就是一例,這就令人產生重複之感。另外,《北史》也有一些不該有的錯漏,紀傳間相互矛盾,如北周王王欲害楊堅 一事,在《文帝紀》、《元胄傳》、《趙王招傳》 中都有不盡相同的記載。

  本書沒有志、表,唐初官修的 《五代史志》,可作參考。清汪士鐸撰有 《南北史補志》,分志30卷、表1卷,後輿服、藝文諸志遺失,僅刻成 《天文志》、《地理志》、《五行志》、《禮儀志》共14卷。光緒末年舊稿失而復得,又刻成 《南北史補志未刊稿》,仍缺 《藝文志》3卷,近人徐崇依據兩書有關資料,撰成 《補南北史藝文志》。清周嘉猷 作《補南北史年表》,遂使南、北兩史的格局得以完整。此外,明末清初李遂撰有《南北史合注》。他採集8書,以及其它史著、類書、文集等有關資料,參訂異同,夾注於 《南北史》中,同時改正失當文字。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汪士鐸與劉文琪、楊亮、吳廷颺、王翼鳳共同對《南北史》進行註解。周嘉猷仿《志說新語》體例,將南北朝8書中的史事,分門別類輯成34目,編成《南北史招華》,以反映南北朝社會風尚。[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