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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客」 李漢君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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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客"
圖片來自免費素材圖片網

《"看客"》中國當代作家李漢君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看客"

在網路的一片嘈雜聲中,我忽然想起了看客。

看客古已有之,但他們究竟起於何時何地,恐怕已無人知曉了。

看客多為閒人,但閒人卻未必都去作看客。這些有閒者,時常聚於街頭巷尾,或談天說地,奇聞異事,或講小道消息,臧否人物,嗷嗷高論,常不知天色之將晚!其實這些人不明白:真正的知情者都是閉口不言的人,而那些貌似無所不知者,卻恰是一無所知者。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正是他們,喜歡在鬧市里、人群中去尋個熱鬧,湊個事。 正因市井上有這樣一群人存在,古時候連君主大發淫威,也要藉助他們來擴散效果。《東周列國志》第十三回,齊襄公欲在國人面前樹立威望,於是借「討鄭罪」,計擒了鄭國的重臣高渠彌。高渠彌被俘,對曰:「自知罪重,只求速死!」襄公則說:「『只與你一刀,便宜了你!』乃帶至國中,命車裂於南門……襄公欲以義舉聞於諸侯,故意用此極刑,張大其事也。」選在南門行刑,自然是因為南門有通衢大路,過往人多,影響面大。

同是這部《東周列國志》,第八十九回有回目是:「馬陵道萬弩射龐涓,咸陽市五牛分商鞅」。這裡所說的「市」,指的就是市場,乃人群聚集、看客出沒之處。這和後來清代以降,砍頭多選在大柵欄,具有同等效果。估計也是出於同樣的考慮,魏晉時司馬昭殺嵇康,便選在了洛陽的東市。當時,洛陽有大市三處,位於郭城之西者稱「金市」,東門外為馬市,南市無別稱。因曹魏疆界北與羌胡、鮮卑接壤,所轄西域長史府,更與烏孫相連,所以,當時洛陽馬匹交易量很大。在這裡行刑,自然就有了「國際影響」,尤能立威。嵇康之死,《三國志》上只有「坐事誅」三個字。《晉書》稍詳,內有「康將刑東市,太學生三千人請以為師,弗許。」這三千人,嵇康砍頭時在不在場,是不是看客,沒有下文,但我想,這些人通過合法渠道,在體制內挽救嵇康無果,旋即罷手,站開了去,倒也無可厚非,畢竟他們人微言輕,又能奈何?但若覺得自此便可心安理得了,那麼,當時無論他是否置身刑場,也都不過是一個看客罷了。因為最低起碼,他的心態已經與看客無異了。說到嵇康臨刑,如加以深究的話,我們便會發現,「竹林七賢」中的另外六個人,竟然無一到場!此事別人猶可以身在它處為由,藉以遮面,但山濤明明就在司馬昭身邊為官,而阮籍的家就住在城東「阮曲」,離刑場也不過一二里,卻不見他們前來為往日的「好友」送別。我想,他們恐怕是懾於淫威,連去刑場做個看客的膽量都沒有。可見,《與山巨源絕交書》中,叔夜那句「多可而少怪」,並非虛言。

看客的一個基本特徵,便是「游離於事外」。他們即便與「犯人」同在一個刑場,也會在心底里覺得:「他是犯人,我是良民;他被殺,與我何干!」所以便露出魯迅所看到的麻木的表情。我甚至想,在鬼頭刀揮動、一腔熱血噴涌的剎那,他們心底里會不會有一絲快感呢?恐怕也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魯迅筆下的華老栓,就曾花錢買蘸了鮮血的饅頭,來給兒子治病,將看客的麻木不仁刻畫得入木三分。想想,那些以解救勞苦大眾(包括華老栓)為志向的烈士們的一腔熱血,反成了這些庸眾「偏方」中的藥引子,怎不令人惜哉,痛哉!難怪魯迅聲言放棄醫生的職業:「我便覺得醫學並非一件緊要事,凡是愚弱的國民,即使體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壯,也只能做毫無意義的示眾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為不幸的。」而在小說《北京法源寺》中,有一段志士譚嗣同被殺時的情景描寫:「他被擁簇着走到法場正中,滿地泥濘,太陽卻是高照着,放眼望去,四邊人山人海,卻是鴉雀無聲……他心裡想着,『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黑暗時代,他們在看我們流血。我們成功,他們會鼓掌參與;我們失敗,他們會袖手旁觀……』」讀來更是讓人掩面而泣。

看客不僅僅只是看,有時,他們還要伺機推波助瀾。他們平時樂在街頭圍觀打鬥,往往不分好歹,專為恃強者叫好;把看「死囚」上法場,當作「賞鑒這示眾的盛舉」(魯迅語),還要為「老子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喝彩;更有甚者,竟然站在樓下高喊,要輕生者快點跳下來,當跳樓的人一落地,他們便轉身離去,因為這場熱鬧的高潮部分已經結束,剩下的情節便「沒意思」了,充分暴露了人性中的醜陋。

然而,這些還都不如明末袁崇煥臨刑時,那些看客的表現

袁崇煥固守北疆,使努爾哈赤殞命,以致清軍十年不敢南侵。他曾提醒朝廷防範敵軍繞路偷襲,但廷前大員置若罔聞。當皇太極帥兵繞過蒙古,圍困京城時,崇禎皇帝頓時驚慌失措,中了敵人的離間計,決定以通敵罪處死袁崇煥。《明季北略》卷五「逮袁崇煥」一節記之曰:「上(即皇上)命法司追崇煥書,明年四月詔磔(音zhé)西市。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江陰中書夏復甦,嘗與予云:昔在都中,見磔崇煥時,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啖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

對一個活人,要一刀刀割肉,直到他肉盡而死,實在是殘忍至極!據記載,此刑起於五代北齊的高洋。在《中國歷代酷刑實錄》一書中,就詳細記載了古代凌遲的情形,讀來令人驚心動魄。據說,袁崇煥當時被割三千多刀,僅次於本朝的劉瑾(四千二百刀)和鄭鄤(三千六百刀)。割三千多刀,就意味着有三千多人吃到了袁崇煥的肉,由此可見看客隊伍的壯觀!想想當時的情景吧,這些「首善之區」的看客們(雖然平時也許不是看客),一個個獸性大發,將人性中兇殘的一面,展現得淋漓盡致!

古時的看客可以臨場吃人,今日網路上的看客,也可以通過製造輿論將人活剮。平日裡這些人指指點點,總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以為自己才是人類未來前途的指引者,是社會規則的守衛者,是他人言行的監察者,大有睥睨天下,捨我其誰的架勢。而這樣一個群體,如果一旦被鼓動起來,呼喚起來,便可以無法無天,沒有他不可以做的事,任何規則都會被他們踩在腳下,言行便沒有了底線。這正如法國作家勒龐在其《烏合之眾》一書中所說的:「一個人一旦成為群體的一員,他所作所為就不會再承擔責任,這時每個人都會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約束的一面。群體追求和相信的從來不是什麼真相和理性,而是盲從、殘忍、偏執和狂熱,只知道簡單而極端的感情。」「一個人單是加入群體這個事實,就使他在文明的階梯上倒退了好幾級。在獨立時,他可能是個有教養的人;在群體中,他成了受本能支配的野蠻人。」「群體匯集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即便是一群聰明絕頂的人,一旦聚集形成群體,智力就趨於庸俗化,在非專業之外的其他問題上也毫無見解。」這時,「數量,即是正義。」…… 勒龐的書雖然距今已經一百二十多年了,但現在讀起來,仍然使人警醒。

至此,我忽然想起了微信中的一句話:「老了,只想做一個安靜的看客」,不由重新陷入了沉思……[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