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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雞賊」(謝復根)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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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雞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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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雞賊」》中國當代作家謝復根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偷雞賊」

「偷雞賊」姓刁(此姓和京劇《沙家浜》里的壞人刁德一同姓),他的全名叫刁官生。按理說,凡是賊骨頭,都有幾分賊相,可刁官生沒有,非但沒有,他還很有幾分好人相。刁官生身高約在一米七五,臉有點瘦,五官各就各位,沒有誰誰越雷池一步。這樣的長相怎麼會是賊呢?可人不可貌相,他是賊,一個偷雞賊,一個附近誰都知道的偷雞賊,儘管十多年來他一直不承認自己是賊。

那是文革前期發生的事了。那時,每天幾乎都有新鮮事。這不,夏日的某天,上午八、九點鐘,在某水鄉小鎮西面的木橋邊,一根不太直的木頭電杆上,綁着一個人,此人就是刁官生。當年他還只有二十多歲,因為偷雞被綁在木杆上,綁的繩子用的是麻繩,不是五花大綁,而是一圈圈往上繞,那樣子,很像是綑紮着一個粽子。

圍着看熱鬧的人不少,「執法人」是和刁官生一個生產隊的大隊民兵連長海民。他那天執法既是為了公也可以說是為了私,為公,他是民兵連長,為私,刁官生偷的雞正是他家的蘆花大公雞。海民手裡握着一個趕牛用的牛鞭子,要刁官生自己說,我是偷雞賊!刁官生一梗脖子,我不是!海民說,你還嘴硬,不是,我家的雞怎麼會在你家的碗裡?刁官生說,是我從黃鼠狼嘴裡奪來的。海民說,人贓俱獲,你還不承認,看來只有對你實行專政了!海民說着,往刁官生身上猛甩了一鞭子。刁官生依然那句話,我不是!海民又是一鞭子,是不是?刁官生說,不是!看客中,有人被激怒了,海民,打重一點!狠狠地打!老子最恨這種賊坯子賊骨頭了!於是,海民一鞭子一鞭子地往刁官生身上抽去,最後把刁官生打得要昏死過去了,但他還是不肯承認自己是偷雞賊。看客中終於有人動了惻隱之心說,算了,海民,不要打了,再打下去要出人命了。這話說得及時,海民正愁沒有台階下,有人肯打圓場,那是求之不得,就說,好,看在鄉里鄉親的面上,今天饒過你了,以後你要是再偷雞摸狗,非把你送到牢里去不可!

海民走了,打圓場的人,好人做到底,將刁官生身上的繩子一圈一圈解了,邊解邊教訓,你呀,幹什麼不好,偏要做偷雞賊?實在想吃雞,就不能去買一隻?有人說,他沒錢買。好心人說,沒錢買,也不能偷啊。刁官生說,我沒有偷,是我從黃鼠狼嘴裡奪來的。有人說,說得好聽,你再去奪一隻讓我們看看?有人不滿了,話不能這樣說,如果真如他所說,那是碰巧了,碰巧的事那會經常有?刁官生一邊擦着嘴角上的血跡一邊說,就是嘛。有人說,那你說說,你是如何從黃鼠狼嘴裡奪雞的。刁官生想說了,可是當麻繩解開,他剛要邁步,一個踉蹌摔倒在地上。有人說,算了算了,他今天也夠嗆了,讓他以後再說吧。

說着又問刁官生,你還能走嗎?刁官生硬撐着站了起來,點點頭。

因為是偷雞賊,刁官生被定為「壞分子」,列入了「地富反壞右」的花名冊。如此,就為當時的生產隊作出了兩個不小的「貢獻」,一是填補了他所在的生產隊無「階級敵人」的空白(他們隊都是清一色的貧下中農),二是再一次證明階級鬥爭新動向是無處無時不在。

從那之後,生產隊要開什麼批鬥會,再也不用求爺爺告奶奶地向別的隊借人了,要知道借人跟借錢是一個道理,跟人開口,總要看人臉色的,有時你要借人,正好被借的生產隊也要開批鬥會,沒人!要是等他們開完批鬥會再借,也不行,這可不是看露天電影,可以看跑片,全場的人總不能為了一個階級敵人的到來,眼巴巴地等到夜深人靜吧?要知道,農民開批鬥會,大多在晚上,為了等一個階級敵人,耽誤明天的出工,那也不符合「一手抓革命,一手促生產」的原則。而現在有了自己的「階級敵人」,那就真的是一個方便,可以隨叫隨到,不再耽誤事了。

分子」。當然,對於這些,刁官生並不太當一回事,而別人也不敢對他逼得太緊,他畢竟是一個人,逼急了,兔子也會咬人的。只是有一件事,他刁官生不正視都不行了!這就是他的婚姻大事。當時刁官生的年齡已經二十有五了,鄉下人這個年齡,好多人的孩子都四、五歲、會滿地跑了,可刁官生因為背了個「偷雞賊」的罵名,附近的姑娘一聽他的名字就像怕瘟疫一樣唯恐避之不及,哪兒還願意跟他洞房花燭合枕共眠呢?

但,是樹總會有鳥兒來棲。這時,媒人主動找上門來,問刁官生,想不想老婆?刁官生說,怎麼能不想,可誰願意嫁給我啊?對了,說到這裡有一點必須說清了,刁官生是孤兒,父親在他三歲那年去世,他的親娘扔下他遠嫁別處,故他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媒人說,你真的想要老婆,你就按我說的那樣去做。刁官生說,怎麼做?於是媒人如此這般地說了一遍。刁官生說,這樣行嗎,這不是騙人?媒人說,我問你,你到底有沒有偷雞?刁官生理直氣壯地說,沒有!媒婆說,這不就結了,你既然沒偷,就說不上騙人,是不是這個道理?刁官生想想也是,就點點頭。

由於生產隊裡的人同情也由於媒婆的三寸不爛之舌,親事很快說成了,是隔壁公社的一個老姑娘,叫月梅,也是高不成低不就耽擱了。第一次相親,月梅看到刁官生,除了對他的姓不太滿意之外,其他什麼都滿意。刁官生說,你要是不滿意我的姓,那我就把它改了,反正我也沒見過我爹我媽,我就換個好聽的姓,據說有姓「黨」的,我就叫「黨官生」吧,月梅姑娘笑了,我也就是隨便一說,哪兒姓可以隨便改的?你就繼續姓刁吧,只要人不刁就行。刁官生說,我這個人刁不刁,你以後看着就是了,如果我以後對你有一點不好,那我決不好死!月梅姑娘說,那好,我回去就跟我爹媽說,我爹媽那兒通過了,就讓我爹媽跟你這邊的媒人商定個日子,你看行不行?刁官生說,還有什麼不行,我全聽你的。於是月梅姑娘喜滋滋地回去了。可就在事情要成時,刁官生一直擔心的事最終還是發生了,月梅姑娘知道了刁官生的劣跡,一下子就將婚事推翻了,並將刁官生送去的彩禮:一塊四十塊錢的「西湖」牌全鋼手錶,也原封不動地退了回來。為此,媒人上門去做了幾次解釋,但月梅姑娘就是聽不進去。這事最終黃了。

這次打擊,比刁官生定為「偷雞賊」的打擊還要嚴重,他知道自己在婚姻上的路算是徹徹底底地被堵死了,為此,大病了一場。等他病好了,人們發現他的性情大變,在隊裡幹活,他不再跟人說話,能避開眾人就儘量避開眾人。只是有一點很令人費解,按理說,因為戴着那個帽子,他對那個「雞」字應該諱莫如深了,可他偏偏不,居然在家裡養起了雞,而且一養,就養了十多隻(當時一般人家最多也就養六、七隻)。有人說,他這是恨自己當年沒養雞,要是養了,就不會去偷雞了,不偷雞,也就不會戴上「偷雞賊」的帽子了。可是世事難料,這個當年死活都不承認自己是偷雞賊的人,居然在自己養了一大群雞後,會在眾目睽睽之下說自己就是那個偷雞賊,怪不怪?信不信?

事情是如此:自從刁官生被綁在電線木杆上後,生產隊裡及附近已經好幾年沒有發生雞被偷的事了。可誰想,就在人們漸漸忘卻了那件事之後,居然又發生了偷雞的事。

說起來真的令人難以置信,這次被偷的居然又是海民家的雞,雞被偷的時間應該在夜裡或者在天亮前。這次被偷走的雞不是蘆花雞,而是一隻報曉的大紅公雞,據熟悉海民家雞群的鄰居說,那雞足有五、六斤重了。別說海民家心疼,就連鄰居也心疼,心疼少了一隻忠於職守的好公雞。故海民利用民兵連長(沒有升遷)的權力,一家一家地搜查(當年這算不上犯法),並揚言如果找不到線索,就要讓所有的人都聚集到曬穀場上,察看每個人的顏色,說是打心理戰。而就在這時,誰也想不到的事發生了,刁官生當着眾人的面,說自己就是那個偷雞賊。一言既出,驚呆了全隊人。當年「證據確鑿」都沒有承認自己是「偷雞賊」,這次他雖然是懷疑對象,但也談不上重點對象(因為他自己就養了那麼多雞),居然如此痛快地承認自己是「偷雞賊」,天下有這樣的怪事?只有一個解釋,刁官生這人不錯,好漢做事好漢當,他不想連累別人。

可是,人們還是將信將疑,說你偷雞了,那你這雞是在哪裡煮的,我們怎麼沒聞到雞肉的香味?還有,你自己有那麼多雞,用得着再去偷嗎?這樣的提問也不奇怪,村里人家家戶戶住得那麼近,誰家今天開個什麼葷,隔壁鄰舍一般都能猜個八九不離十。

刁官生說,我自家的雞多是不假,可我不捨得吃,再說,我既然背了個偷雞賊的罵名,我也要對得起這個名字。至於這偷來的雞在哪兒煮,我當然不會在家裡煮了,你們想看現場,我可以帶你們去看。於是,刁官生在前面走,眾人在後面跟,一起來到了塘灘邊,那地離農戶住宅區雖然不遠,但因為隔着一片樹林又是一片死角,在這裡要做點什麼貓膩之事,還真不容易被人發現。只見靠近塘邊的一個空地上,留着一堆灰燼,邊上還殘留着一些雞毛、雞骨頭。毫無疑問,這就是偷雞賊或者說是刁官生的最後的作案現場了。因為是自首的,海民對刁官生說,我這次不想打你了,你自己說說,怎麼處理?刁官生似乎早就想好了說,你那個雞有六斤重吧,我賠你兩隻雌雞,加起來有八斤,行不行?海民說,那好,今晚到你家雞舍里捉雞。

第二次的雞案,沒有絲毫驚險卻給人們留下了懸疑,一是,當事人刁官生如果是為了報復,為什麼要承認?二是他說出的賠償方案,好像是早就想好了,既然如此,又何必要去偷雞?這不是故意要偷雞不着蝕把米?當然,這件事沒法破解,答案只能在刁官生心裡。他不說,老天都不會知道。

十多年過去後,刁官生所在的生產隊發生了三件大事,其中兩件都與刁官生有關,一件是,他的所謂「偷雞賊」的壞分子帽子儘管在第二次是他自己承認的,但終於因證據牽強,被當眾摘掉,宣布人還是海民,為此海民還向刁官生道了謙,說你要是不解恨,也可以打我一頓,我絕不還手。而刁官生這樣說,摘什麼帽。我從來沒戴過這個帽,要戴,也是那黃鼠狼戴。他的豁達話把眾人都引笑了。二是,那個當年最後不肯嫁給刁官生的月梅姑娘,在十多年後,居然又嫁給了刁官生。原因是她的丈夫得病去世了,而她又知道刁官生至今未婚,就自告奮勇毛遂自薦投懷送抱了。

第三件事是生產隊在七、八年的恢復高考制度時,隊裡的三個知青居然同一年都考上了大學,雖然他們像鴿子一樣飛走了,但畢竟是從他們隊這個「窩裡」飛出去的。

從那之後又過了十多年吧,一件很奇怪的事發生了。已經五十多歲的刁官生有一天突然先後收到三張匯款單,每張兩千塊,總共人民幣六千塊。留言處,留着相同的幾個字:謝謝恩人刁官生!沒留名,匯款單地址有北京有上海有杭州

入夜,刁官生的妻子月梅問刁官生,你真的沒有大城市的親戚?刁官生說,跟你說了,我一個孤兒,哪兒會有大城市裡的親戚。月梅說,那你一定知道寄錢的人是誰,對吧?刁官生笑笑。月梅又追問,你當年真的沒有偷雞?刁官生說,沒有!我說過,是黃鼠狼偷的,當時我正好從田裡回來,看見那畜生叼着一隻雞,我大喝一聲,把它嚇住了,丟下雞就逃。當然,我也有錯,不該拿回家煮了吃。月梅說,我是問你第二次的事,你到底偷了沒有?刁官生說,你說呢?月梅說,我要是知道還會問你?刁官生說,都過去了,還說它幹啥?月梅說,那這錢你打算怎麼辦?刁官生說,還能怎麼辦,我就是想還回去,也沒地方寄啊!當然是留下了。我想過了,就用這錢給我們房子翻修一下,順便給你置幾件像樣的新衣。雖然是老夫老妻了,但妻子月梅聽刁官生如此說還是很感動[,就主動地偎到了刁官生的身邊,說,官生,我真後悔當年錯過了你,還好,老天爺有眼,沒有讓我後悔一輩子。

想不到,刁官生居然說出了如下的話,還好,我當年被當做了「偷雞賊」,要不我也遇不上你了。[1]

作者簡介

謝復根,網名,頓河之水,浙江嘉興人,法律自考專業畢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