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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台詩案」中的君子與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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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台詩案」中的君子與小人中國當代作家李漢君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烏台詩案」中的君子與小人

蘇東坡一生遭遇的最大一次危機,就是「烏台詩案」。

「烏台詩案」攸關性命,差一點讓他「斷送老頭皮」。

「烏台詩案」也關乎文學,這成了他文風轉變的分水嶺

此案發生前十五年,亦即1064年,神宗繼位,改元熙寧。一心要做中興之主的年輕新皇帝,很快就啟用了躊躇滿志的王安石作宰相,於是,一場「熙寧變法」便開始了。一時間,朝廷圍繞新法,是擁護還是反對,形成了壁壘分明的兩股勢力。

蘇軾不贊成全廢舊法。他面諫神宗,力主新朝不可「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願鎮以安靜,待物之來,然後應之。」他並非認為新的一切都不好,只是覺得,王安石的一些具體做法與實際脫節而不可行。

於是他被劃歸了「舊黨」,而且是位列司馬光之後的一名重要成員。

由於蘇軾「性不忍事」,平日裡又「遇事即言」,很快便成了一根「出頭的椽子」。先是王安禮的妻舅、積極支持變法的謝景溫,出來咬了蘇軾一口:彈劾他三年前送父親靈柩回眉山時,曾沿途販賣官鹽和瓷器。神宗下令徹查,朝野為之震驚。所幸北宋政壇當時君子居多,重臣韓琦、范鎮、歐陽修等都紛紛站出來主持公道,他們說:蘇洵過世,當時的皇帝英宗贈銀100兩,韓琦和歐陽修各贈200兩,加上其他大臣的,總也得有千八百兩,蘇軾一概不受,怎麼會去沿途販賣官鹽,違規賺那幾個小錢呢?最後,終因查無實據,這場鬧劇只好收場了。

在這期間,很值得玩味的,是王安石的態度。王安禮乃王安石的弟弟。作為姻親,王安石事前是否知道謝景溫要上表彈劾蘇軾,我們無從知曉,但此事持續了數月之久,王安石作為當朝宰相,居然一言未發,卻是無可否認的事實。

蘇軾在逃脫謝景溫的陷害之後,被派往杭州做通判。剛一到杭州,他就接到了畫家文與可送過來的一首詩,告誡他「北客若來休問事,西湖雖好莫題詩。」文與可是蘇軾的好友,他完全應該知道,讓蘇軾不問事、不寫詩是根本不可能的,果真如此,蘇軾還是蘇軾嗎?蘇軾一生共留下詩歌二千七百餘首。他平時酷愛賦詩填詞,這是人盡皆知的事,也正因此,文與可才對他多了一份擔心。況且,「詩言志」,詩人對各種事物的觀察和感受,以及他內心的好惡,都會從他的作品中流露出來,所以,極容易授人以柄。

果然,有人動起了心思,想在他的詩歌中抓住把柄,整垮蘇軾。此人,便是沈括。沈括不愧為名著《夢溪筆談》的作者,《宋史》上說他「博學善文,於天文、方志、律歷、音樂、醫藥、卜算,無所不通,皆有所論證」,可見是個極聰明的人。他曾於治平三年(1066年)在昭文館編校過典籍,當時蘇軾在史館任職,二人不免有些來往。新法推行之後,沈括很快就成了變法派中的一員。熙寧六年(1073),他奉旨巡查兩浙,當時蘇軾正在杭州任職。沈括見到了蘇軾,先是大談舊誼,繼而提出,想拜讀蘇軾的詩稿。這裡我們不得不承認,像蘇軾這樣滿腹經綸、才華橫溢的文學大家,雖然身在官場,但卻無改書生本性。這樣的人,滿腦子裝的,不是子曰,便是詩云,根本沒地方裝壞水。更何況,豪爽放達如蘇軾者,為人坦誠,了無心計,根本就沒拿沈括當政敵,只以同好視之。而且巧的是,他去年剛剛新刻印了幾十本詩集,以供朋友傳看,於是便給了沈括一本。沈括回到別館後,仔細閱讀,將其中他認為譏諷時政之處一一作下標記,報給了朝廷的監察部門。所幸的是,王安石對沈括早有所了解,認為他有才無德,是為小人。所以,沈括的舉動在當時並沒有引起重視。

這是王安石想保護蘇軾,還是他自己也討厭這種小人?不得而知。我們倒是更願意從另一個角度去想:他作為文壇大家,書生出身,是不是也本能地反感這種背後捅刀、以詩入罪的行為呢?此事雖無確證,但如此推論,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沈括沒能掀起波瀾,事情很快過去了。但嚴重的是,他的這個做法,卻為後來那些小人攻訐蘇軾,開了一個惡例。

1074年,也就是此事過後的第二年,保守派借鄭俠所上《流民圖》,一力反擊,使朝中政治生態迅速發生了變化,王安石「不自安,乞罷相」,神宗無奈,只好安排他去做江寧知府。王安石離開京城後,並未到職,而是回到金陵閒居去了。變法派群龍無首,舊黨遂開始抬頭,形勢對變法派越來越不利。於是,他們中一些人,也許是出於對變法失敗的恐懼,也許是出於對王安石拔擢重用的回報,抑或,他們對蘇軾其人極度妒恨,便不約而同地開始了反擊,試圖扭轉頹勢。蘇軾是舊黨中最容易被攻擊的對象,自然成為他們的突破口。

正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烏台詩案」的重頭戲上演了。

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蘇軾由徐州調任湖州,按照官場慣例,需要上表稱謝,於是他便寫了《湖州謝上表》。此表不長,全文僅有300餘字,無非是說自己才疏學淺,卻得官家重用,被安排到此地任職,實在皇恩浩蕩,云云。讓人家抓住辮子的,是這樣一句話:「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譯成白話,大意是說:陛下知道我愚鈍,不能與時俱進,很難和那幫新啟用的人合群,也知道我穩妥,不愛生事,或許能治理好一個地方的百姓。在這句話里,大有關礙的是「新進」和「生事」兩個詞。「新進」是蘇軾對王安石所舉薦的那一幫新人的蔑稱,他在此前的《上神宗皇帝書》里,就曾有「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和「近來樸拙之人愈少,而巧進之士益多」這樣的說法。而「生事」一詞,早在司馬光給王安石的長信中就曾用過,一直反對王安石的富弼也曾說過:「大抵小人唯喜生事,願深燭其然,無使有悔。」很顯然,「生事」一詞,已經成了保守派譏諷變法派的慣常用語。

抓住這兩個詞,監察御史里行何正臣首先發難。他奏稱,蘇軾這份謝表,充分表明了他一貫的妄自尊大,對變革的詆毀,以及對朝廷的輕蔑,因此必須嚴懲。然而,他的帽子雖大,卻論多據少,憑這一句話兩個詞,顯然不足以置蘇軾於死地。於是,監察御史里行舒亶站了出來。他學着昔日沈括的做法,早已暗中將蘇軾新版不久的詩集《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找來,潛心研究了數月,摘錄出一些詩句,現在也合盤端出,上奏神宗:「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緊隨其後,御史中丞李定、國子監博士李宜之、翰林學士張璪也紛紛站出來,從不同角度羅織罪名,彈劾蘇軾。神宗將何正臣、舒亶、李定、李宜之四份奏摺一起批付中書省。中書省奉旨,一邊下令所有朝臣,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盡數上繳所藏蘇軾的文字,一邊將案件發送御史台審理。

御史台因別號「烏台」,故而人稱「烏台詩案」。

「烏台詩案」最終以蘇軾被貶黃州,充團練副使,不得簽署公文結案。受到此案牽連的,有司馬光、張方平、范鎮、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人。至於具體人數,《品中國文人》一書的作者劉小川說是22人,而《蘇東坡傳》的作者林語堂則說39人。查宋代朋九萬《烏台詩案實錄》,見其分為兩種情況開列了涉案者的名單:一種是收藏了蘇軾含有譏諷文字而沒有申報者共計29人,一種是雖收藏了蘇軾的文字,但並不含有譏諷內容者48人,總計77人。而這些人,大部分都是批評或反對變法的人。結案時,處分最重的是駙馬王詵。他是蘇軾的好友,不僅為蘇軾刻印了《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還在朝廷下令逮捕蘇軾時為其通風報信,且在收繳蘇軾的文字時又未能及時交出,故而被削除一切官爵。王鞏被發配至西北,蘇軾的弟弟蘇轍被降職,其餘張方平、司馬光、范鎮以及蘇軾的十八個朋友,都各罰銅二十至三十斤。

此案成為了有宋一代極為罕見的「文字獄」,因而,當時就引起了人們的關注。事過六十多年之後,就出現了屬名朋九萬的《烏台詩案實錄》,其中詳細記錄了何正臣、李定、舒亶、李宜之上奏的扎子內容和蘇軾受審時的供詞。這些扎子和供詞,其由來,南宋周必大在《二老堂集▪記東坡烏台詩案始末》一文中說:張全真參政時為中丞,他趁南渡混亂,將蘇軾的審訊檔案取出,藏了起來,「余嘗借觀,皆坡親筆,凡有塗改,即押字於下,而用台印……」證明了那份「實錄」內容的真實性。正是這些文獻,讓我們今天得以對整個案件有了比較詳細的了解。

「烏台詩案」固然是一場政治鬥爭,但在這場政治鬥爭中,我們卻看到了當事者德行的高下、人品的優劣。尤其是那幾個製造「烏台詩案」的小人,竟然如此面目可憎。

現在,就讓我們根據《宋史》和《續資治通鑑》等相關史料的記載,看看這些小人的劣跡。

御史中丞李定。「少受學於王安石」,熙寧二年,經孫覺推薦來京。進京後,諫官李常問他:你從南方來,百姓對青苗法反響如何?李定回說:「民便(便宜)之,無不喜者」。李常提醒他:「舉朝方共爭是事,君勿為此言。」但李定轉過身來便告訴了王安石。王安石大喜,引他去向神宗奏明,「於是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聽」。神宗要任命李定「知諫院」,王安石卻說:以前選官,直接進諫院的尚無先例。只安排李定做了監察御史里行。但很快,有人揭發李定,說他母親死了未曾守孝,應讓他追補三年。王安石不同意,將李定「改為崇政殿說書」。有兩個御史緊追不放,接連六七次上書,說「不宜以不孝之人居勸講之地」,氣得王安石罷免了這兩個人。到了元豐初年,李定已升為了「知制誥,為御史中丞」。但自從他陷害過蘇軾之後,「公論惡之,而不孝之名遂著(顯著)。」

監察御史里行舒亶。此人在作臨海尉時,曾遇一人酒醉大罵後母,追到了舒亶跟前。舒亶命人抓住他,那人卻不服,舒亶上去就親手殺了他。「安石當國,聞而異之,御史張商英亦稱其材,用為審官院主簿……元豐初,權監察御史里行」。曾有太學官員受賄案,命舒亶前去處置,他便將但凡在詞語上有所涉及的人,一律都株連進來,「以多為功」。那位曾經舉薦過他的張商英,自以為和他私交不錯,便將兒子、女婿的文章拿出來給他看。舒亶馬上舉報張商英「干請言路」,致張商英受到了很重的責罰,而他卻憑着這件事升為了御史中丞。做了御史以後,他察舉大臣,都是從他自己的個人恩怨和利害關係出發,「氣焰熏灼,見者側目」,到最後他被貶官時,竟然「遠近稱快」。

諫官張璪。此人本是王安石好友張環的弟弟。王安石當了宰相,要啟用張環。張環說自己老了,就將張璪推薦給王安石,做了集賢校理,知諫院,直(值班)舍人院。張璪原與蘇軾進士同年,兩人入仕後又在鳳翔同事兩年,交遊頗密。張璪返回汴京的時候,東坡還作了《稼說》一文以送之。但蘇軾陷「烏台詩案」後,張璪卻必欲置蘇軾於死地。據《續資治通鑑▪宋神宗元豐二年》記載:「軾即下獄,眾莫敢正言者。直舍人院王安禮乘間進曰:『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語言謫人。軾本以才自奮,今一旦致於法,恐後世謂不能容才,願陛下無庸竟(究問到底)其獄。』帝曰:『朕固不深譴,特(只不過)欲申言路耳,行(將)為卿貰(赦免)之。』既而戒安禮曰:『第去(過會離開),勿泄言。軾前賈怨(招怨)於眾,恐言者緣(因為)軾以害卿也。』」王安禮回到舍人院,「遇諫官張璪憤然作色曰:『公果救蘇軾邪,何為詔趣(催促)其獄?』安禮不答。」《宋史》上還記載:到了哲宗的時候,朝中諫官、御史聯合起來攻擊他,說:「璪奸邪便佞,善窺主意,隨勢所在而依附之,往往以危機陷人。深交舒亶,數起大獄,天下共知其為大奸。小人而在高位,德之賊也。」後來連尚書右僕射劉摯也說:「璪初奉安石,旋附惠卿,隨王珪,黨章惇,諂蔡確,數人之性不同,而能探情變節,左右從順,各得其歡心。今過惡既章(顯),不可不速去。」終於把他貶出了朝廷。

翰林學士王珪。這位被人們譏為「三旨相公」的人,平日一副「寬厚沉穩,謙和禮讓」的模樣,其實為人十分虛偽。他素來自認文章第一,對蘇軾格外妒忌。蘇軾入獄後,他便落井下石,欲置蘇軾於死地。他找來蘇軾一首名為《塔前古檜》的詩,採用「無限上綱」的手法,居然說蘇軾有不臣之意——這項罪名非同小可,一旦定罪,必死無疑。神宗問他:「何以見得?」王珪拿出詩來,指着其中的兩句給皇帝看:「根到九泉無曲處,此心惟有蟄龍知。」王珪分析道:「陛下自是飛龍在天,他與陛下合不來,反倒要去求知音於地下的蟄龍,這不是大逆不道嗎?」神宗拿過詩來看了一遍,說道:不能這麼比附吧,「他自詠檜,干朕何事?」王珪還要強辯,站在一旁的章惇卻已領會了「聖意」,說道:「若作如此解讀,恐怕人人都會有罪了!」

李宜之。這是個不得不提到的小人。此人只不過國子監一個尋常博士,官階也極低微,只因「烏台詩案」轟動朝野,給這個小人提供了一個「表現」的機會。他聞風而動,舉報說:蘇軾到湖州上任途中,曾有一篇《靈璧張氏園亭記》,其中有「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則忘其身,必不仕則忘其君。」此言本出孟子,是說孔老夫子參政則「忘其身」,去政就學則「忘其君」,而李宜之不說蘇軾化用,反而這樣解析道:「天下之人,仕與不仕,不敢忘其君。而蘇軾有不仕則忘其君之意,是廢為臣之道爾。」真是欲加之罪,肆意歪曲!作為一個小人物,他的陰暗心理正如有人所指出的:「他也來插上一手,無他,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官,若能參加一件扳倒名人的大事,足使自己增重。」他果然做到了,雖然《宋史》上連他的傳記都沒有,但他卻在人們心中留下了千古罵名——只要一說起「烏台詩案」,就不能不提到這枚小人。

通過上述幾個例子,我們不難發現,興起大案的這幾個小人,多半都與王安石有些「淵源」。但雖然如此,卻沒有證據表明,是王安石指使他們製造了這起「文字獄」,儘管有一點可以肯定,即擊垮保守派,起碼在客觀上能夠使王安石受益。也許正是有鑑於此,李國文先生曾指說王安石就是「烏台詩案」的幕後總導演。

其實,「烏台詩案」初起時,閒居金陵的王安石並不知曉。待他聽說後,很快就給神宗寫了一封信,信中最為關鍵處,是這樣一句話:「安有盛世而殺才士乎?」有人說,這句話對於挽救蘇軾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以公一言而決」。其實,此言的分量並沒有那麼大。因為,一,不殺蘇軾,曹太后臨終前曾對神宗有過遺言。太后「謂帝曰:『嘗憶仁宗以制科得軾兄弟,喜曰:「吾為子孫得兩宰相。」今聞軾以作詩系獄,得非仇人中傷之乎?捃(音jùn。搜集)至於詩,其過微矣。吾疾勢已篤,不可以冤濫至傷中和,宜熟察之。』帝涕泣,軾由此得免。」二,朝野上下對蘇軾表示同情或直接出面營救的人也不少。如王安石罷相後,代為宰相的吳充就對神宗說:「陛下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而湖州、杭州兩地老百姓焚香念佛,為蘇軾祈禱平安,也成為一種民意的體現。三,我們從前述王安禮勸神宗不要深究「烏台詩案」時神宗的交底,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出,神宗根本無意殺害蘇軾,並已明確表態準備「貰之」。但即便如此,王安石此言也並非無功,起碼可以讓神宗拿來堵住彈劾者的嘴,成為解套的藉口。

其實,此刻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王安石對蘇軾態度前後的變化。當年他在任時,作為蘇軾的政敵,自家親屬謝景溫誣陷蘇軾,他卻保持了沉默,而現在他賦閒居家,且只把蘇軾當作了「才士」來看時,便不由惺惺相惜,主動給神宗寫了這封信,勸其毋信讒言。

但若細細咀嚼這句「安有盛世而殺才士乎」,我們卻不難看出,此言的出發點並不在於蘇軾本身有沒有罪,該不該殺,而只在於維護朝廷「盛世」的名聲,維護神宗「明君」的形象,以免在歷史上留下暴政、暴君的惡名——為此,才不可殺「才士」。當然,王安石這樣講,也許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即,這也許是他採取的一種勸諫策略,畢竟站在朝廷和皇帝的立場上說話,總比從蘇軾的角度更容易讓神宗接受。

從這件事情上看,王安石不失為君子。王安石的變法雖然以失敗而告終,但當初他面對朝政上的種種弊端,敢於直言上書,並且能以天下為己任,有擔當,勇任事,積極尋求變革,僅此一點,就遠勝於那些既不憂國也不憂民的「太平官」,更非凡事逍遙於事外的看客可比。變法失敗,有諸多原因,其中之一便與王安石個人性格上的缺陷有一定關係。當初吏部尚書曾公亮向神宗推薦王安石,有人就曾指出:「安石好學而泥古,故議論迂闊」,還說他缺少肚量,「狷狹少容」。變法失敗後,他的政敵司馬光也說:「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宋史》上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神宗問安石之弟安國:「卿兄秉政,外論謂何?」安國回答:「恨知人不明,(財政)聚斂太急爾。」這些都是時人對王安石的評價。然而,性格缺陷並不等於德性有虧,王安石實為君子,決非小人。

這就產生出一個問題:一個本性剛直的「拗相公」,為什麼卻偏偏要提拔和重用一群小人呢?

這個問題耐人尋味,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比如用人偏重於「能」而輕忽於「德」,比如擇人只以對變法的態度為取捨,比如輕信,等等。有一點很明確:王安石在做宰相之前,久在地方任職,朝中缺少人脈。他要推行新法,儘管有神宗的支持,但在大臣中阻力卻很大,而他又急需事功以證其能,於是一些「巧進之人」便靠攏了過來。應該承認,小人善鑽營,也很有能量,這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變法的進程。但到後來,王安石還是受到了小人的禍害——他曾一力舉薦的呂惠卿,陽奉陰違,以私害公,最終導致變法走了入死胡同。由此也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歷史上那些自覺或不自覺依靠小人成事者,到頭來都會反受其殃。

其實,君子並非無能。但他的思維自幼便受到儒家仁義道德的規範,不生花花腸子,不耍手腕,更不玩套路,自然敵不過小人的精明算計。這就是歷史上君子總是鬥不過小人、一次次失利的根本原因。但君子固本,就是吃再多再大的虧,依然不改初衷,始終保持着仁愛之心,保持着一份寬厚和善良。

蘇軾就是這樣的一位君子。他身上存在着許多為政者的「不宜」:例如童心重,不善掩藏;例如思維活躍,又總是顯露出來;例如待人赤誠不設防,卻過於實誠,不會虛應故事、隨機應變,就如小妾朝雲所說,「一肚子不合時宜」。然而,他的才能則是有目共睹的。英宗曾欲重用蘇軾,但當時的宰相韓琦卻加以阻攔,說「未可遽授」高官,應多加歷練。別人將韓琦的話告訴了蘇軾,蘇軾不惱,反讚美韓琦說:「公可謂愛人以德矣」!神宗起初也想重用蘇軾,徵求王安石的意見,王安石卻說「不可」,因為他「素惡其議論異己」。但當變法失利,王安石閒居金陵時,蘇軾赴任汝州,卻特地取道金陵前去拜訪。當時,王安石受到小人呂惠卿的攻訐,唯一的兒子又死了,自己大病初癒,正倍感淒涼。他聞聽蘇軾造訪,內心十分激動,騎驢跑到江邊親自去迎接。蘇軾下了船,上前深揖:「軾今日敢以野服見大丞相!」王安石笑道:「禮豈為我輩設哉?」兩人相見甚歡,一起談詩,談佛,談禪,彼此也加深了理解。蘇軾走後,王安石不由發出了這樣的感嘆:「不知更幾百年,方有如此人物!」王安石建請蘇軾在金陵買田為宅,兩人也好時常見面。蘇軾也很感動,在詩中慨嘆:「勸我試求三畝宅,從公已覺十年遲」!君子之間,即便有過不愉快,哪怕是曾經的政敵,一旦脫開了政治,彼此都以文人身份交往,所有的恩怨頃刻間便化為了烏有。

此情此景,倒與另外的一個場景,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那已是元祐年間了,蘇軾又一次被起用,出任杭州知府,而這時的沈括已經被罷了官職,閒居潤州(今鎮江)。蘇軾上任路過潤州,沈括趕忙前去迎接,鞍前馬後,畢恭畢敬,一副極力討好的模樣,似乎當年欲害蘇軾一事根本就不曾發生過,自然心中也毫無愧疚。沈括其人,政治投機心理十分明顯。他不僅對蘇軾這樣,對當年積極參與的新法,其態度也是前後不一的。「王荊公再罷政事,吳丞相充代其位。沈括為三司使,密條陳常平役法之不便者數事,獻於吳公。吳公袖以呈上,上始惡括之為人。」(《宋人軼事匯編》卷十一)

小人與君子,真的永遠不可同日而語!

在整個「烏台詩案」過程中,蘇軾雖然臨難,卻並未丟掉他的君子之風。

當得知馬上會有軍卒前來逮捕他時,他雖心中恐懼,卻還不忘問別人,穿什麼衣服出去不失禮儀,別人提示他:現在還不知罪名,仍應穿朝服。蘇軾便穿戴整齊,出見差官皇甫尊。皇甫尊當場命軍卒打開公文,見上面說:蘇軾因涉詩文訕謗朝廷,傳喚進京——只是一份普通的公文,並非拘捕令,遂不帶枷鎖。當一行人離開官衙上了船,蘇軾便欲投水自殺。他想,既然是自己的詩文涉案,必定會牽涉平日來往的朋友,不如一死了之。但轉念又想:自己死了,事情反而說不清了,不是更要連累弟弟和朋友們嗎?遂又打消了自殺的念頭。到了獄中,李定、舒亶他們安排獄吏對蘇軾嚴審。這些人一個個凶神惡煞,肆意折磨蘇軾。當時有一位因為得罪了御史台那幾個小人而被關進監獄的官吏蘇頌,出獄後,曾賦詩十四首,他在詩前序言中說:「子瞻先已被系。予晝居三院東閣,而子瞻在知雜南廡,才隔一垣。」正因一牆之隔,聽得真切,故而他在詩中寫道:「遙憐比戶(指隔壁)吳興守(指蘇軾),詬辱通宵不忍聞。」據此,我們不難推想審訊時的情景。起初,蘇軾只承認《山村五絕》有意托諷,是因為全詩不涉及任何人。他自辯道:「昔先帝召臣上殿,訪問古今,且賴臣今後遇事即言。其後臣屢論事,未蒙施行,乃復作詩文,寓物托諷,庶幾(希望)流傳上達,感悟聖意。而李定,舒亶,何正臣三人,因此言誹謗先帝,則是以黑為白,以西為東,殊無近似者……」但御史台已經從搜尋到的詩文中,摘出「譏謗」語句六十餘處,都要蘇軾一一交代。審問一連持續了好幾個月。據說,蘇軾在獄中時,神宗曾派人悄悄在夜裡前去查看,只見蘇軾一夜酣睡,並無輾轉反側之狀,神宗聞報,不由說道:「朕知他問心無愧!」此事不知是否屬實,但卻很符合蘇軾的性格。

君子坦蕩蕩,即便身陷囹圄,也是小人望塵莫及的。

「烏台詩案」六年以後,即1085年,神宗崩,年僅十歲的哲宗嗣位,司馬光做了宰相。王夫之在《宋論》中說,司馬光「進一人,則曰此熙豐之所退也,退一人,則曰此熙豐之所進也。興一法,則曰此熙豐之所革也,革一法,則曰此熙豐之所興也。」開始全面革除新法。此時蘇軾又站了出來,主張對「熙寧變法」區別對待,其中可行的部分應予保留,以利百姓。於是,保守派又轉而白眼相加,一再貶謫他。由此可見,蘇軾維護的是邦國之利,並非一己之私,更非一派之得,乃是大仁大愛。

無數事實都表明,君子與小人,心胸、格局完全不同。每臨大事,君子慮人,而小人慮己。君子與小人,即便同在一個屋檐下,也完全不在同一個精神境界裡,言行舉止,出發點各自不同,所秉持的,也不是同一個邏輯。

其實說起來,小人這個人種,真的是「古已有之」了,而且代代不竭,想必將來也是不會絕種的。何以這麼說呢?因為導致小人出現的,無非兩個原因:一個是利益(外在原因),一個是欲望(內在動力)。一旦利益有衝突,一旦欲望得不到滿足,我們身邊的小人便會現出本相。所以,只要世上有利益衝突存在,只要有個人慾望存在,小人便會不斷的產生。

小人常有,難在辨識。他們生活在我們之中,頭上沒貼貼,胸前無標籤,甚至有的小人,還常常作出一副親近狀、忠厚狀,讓人難識廬山真面目。白居易就曾以詩感嘆:「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周公代政的苦心,王莽篡位的陰謀,若不經過時間的檢驗,誰人看得出呢?足見小人識別之難。關於識別小人,歷代多有主張。王夫之在《宋論》一書中提出一法:「君子之道,有必不為,無必為。小人之道,有必為,無必不為。執此以察其所守,觀其所行,而君子小人之大辨昭矣。」但他這裡所說的「必為」與「必不為」,也只是一種行事的原則,並非行事的目的,據此,尚無法判斷其行為是君子還是小人。而作為行事出發點和落腳點的利益,才是區分君子與小人的「試金石」。小人對人對事的態度,無一不以利益的得失作為取捨。獲利則為,無利則止。待人亦然。有利者近之,無利者遠之,沒有不變的情誼,只有永遠的利益。小人為了獲取利益,是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例如踩別人肩膀、阿諛奉承、陽奉陰違、見風使舵、過河拆橋、反戈一擊、造謠生事,落井下石,等等等等,都是慣常的手段。而當他們的利益(包括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受到損害時,則立刻會調動一切資源和手段,以百倍的兇狠,施以無情的報復,因而史上才有「小人一口,入骨三分」的說法。獲取利益,是小人全部欲望的核心,圍繞着利益,你可以見識小人層出不窮的精彩演出。所以歐陽修在其《朋黨論》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即便同為小人,一旦利有不同,登時也會反目成仇,所以他更進一步指出:「小人無朋」。

我們回過頭來審視「烏台詩案」中那幾個小人的作為,不難看出,他們的目的,並非是從維護國家的利益出發,也不是想通過改革弊政,使百姓過上安穩富裕的日子,他們所維護的,只是自己的官職不要因為變法不利而丟失。因為他們清楚,自己的切身利益已經包含在了變法之中。維護新法,只是一塊招牌,從中獲利才是目的。正是為了自身利益,他們小人心性大發作,製造出了這場「文字獄」,使名士遭劫,使斯文蒙羞,也讓忠良齒冷。

即便是到了現在,想一想,仍讓人不寒而慄![1]

作者簡介

李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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