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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树脂 |
PP树脂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化工部提出。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发展部归口。起草单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主要起草人:武兴彬、闫国春、姜兴剑、包福娥、徐颖、兰秀菊、陈维红、张俊、焦洪桥、魏萍、罗春桃、曾庆宇、袁炜、吴荣炜。 Q/DQ SHM 009-2011《聚丙烯(PP)树脂》于201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聚丙烯(PP)树脂的分类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丙烯或丙烯和乙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聚合制得的含有添加剂的颗粒状丙烯均聚物(PP-H)、丙烯耐冲击共聚物(PP-B)或丙烯无规共聚物(PP-R)。本标准不适用于着色、填充、增强、共混聚丙烯树脂及母粒料。
评价
聚丙烯树脂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企业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出质量判定,并提出证明。凡在生产中不同牌号转换而出现的产品均判为过渡料,标识在对应牌号后加“G”,出具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单。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执行标准,并盖有质检专用章和检验员章检验结果若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重新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作为该批产品的质量判定依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