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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袄[ huáng ǎo ] 见'黄绵袄子',比喻冬天的太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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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绵袄子成语出处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一:“壬寅正月,雨雪连旬,忽尔开霁。闾里翁媪相呼贺曰:'黄绵袄子出矣。'”
罗大经(1196—1252后)字景纶,号儒林,又号鹤林,南宋吉水人。宝庆二年(1226)进士,历仕容州法曹、辰州判官、抚州推官。在抚州时,因为朝廷起起矛盾纠纷被株连,弹劾罢官。此后再未重返仕途,闭门读书,博极群书,专事著作。大经有经邦济世之志,对先秦、两汉、六朝、唐、宋文学评论有精辟的见解。著《易解》十卷。取杜甫《赠虞十五司马》诗“爽气金无豁,精淡玉露繁”之意写成笔记《鹤林玉露》一书。此书对南宋偏安江左深为不满,对秦桧乞和误国多有抨击,对百姓疾苦表示同情,其中有不少记载,可与史乘参证,补缺订误。更为重要的是,对文学流派,文艺思想,作品风格,作过中肯而又有益的评论。罗大经的卒年不详,但肯定不早于1252年《鹤林玉露》编辑完成之前。
《鹤林玉露》故事一则
张乖崖做崇阳县令时,看见一个小吏从库房出来,鬓角边头巾下面藏着一枚钱,就责问他这
钱是哪里来的?小吏回答: 是县库里的钱。”张乖崖叫衙役用木棍打他,小吏生气地说:“一枚钱有什么值得提的,你竟用木棍打我,你能打我,难道还能杀我吗?”张乖崖提起笔来判决说:
“一日贪污一枚钱,一千日就是一千枚钱,时间长了,绳子能把木头锯断,水点可将石块滴穿。”于是亲自提剑走下台阶,斩了那个小吏,并禀报台府请求对自己的处罚。直到今天,崇阳人还在传颂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