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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傑 (大律師)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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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傑

圖片來自德輔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母校    香港大學法學士
      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劍橋大學法學碩士

性質    資深大律師

執業年份  1999 (香港)
      2014 (香港資深大律師)

黃文傑,SC(Wong, Anson M.K.),是香港執業的資深大律師

簡介

黃資深大律師以一級榮譽畢業於香港大學,其後於劍橋大學修讀了法學碩士學位。他是1999年大律師獎學金的唯一得主。2014年,他被任命為香港資深大律師,當時他37歲。黃大律師曾被首席法官任命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並且在許多委員會及審裁處進行裁決。

黃大律師在民事與商事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從業經驗,包括公司與證券法、清盤事宜、家庭爭議、國際商業爭議、知識產權法、財產與信託事宜、遺囑認證與遺產管理及專業疏忽等領域的事務。在黃大律師的執業過程中,他在一系列的商業與家庭爭議中代表了許多著名的商業實體、商業巨頭及名人。除了爭訟性的業務外,黃大律師還具有進行非爭訟性的公司業務的經驗,以律師或是仲裁員的身份參與香港及國際性的仲裁。

自2012年起,黃大律師在《錢伯斯指南》的環球版中獲得排名。[1]

經歷

黃文傑以一級榮譽於香港大學畢業,獲頒法學士學位,其後於劍橋大學修讀了法學碩士學位。在1999年獲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2014年,以僅三十七歲之齡被委任為資深大律師。雖然他不是最年輕獲委任的資深大律師(包致金被委任為御用大律師時35歲),但是已經算非常年輕。

2015年,梁麗幗以個人名義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檢視政府在政改第二輪諮詢中錯誤採用人大常委831決定中的陳述。資深大律師黃文傑代表梁麗幗在庭上發言。(HCAL 31/2015)[2]

專業資歷

  • 香港大律師(1999年)
  • 香港資深大律師(2014年)

參考文獻

  1. 黃文杰 資深大律師,德輔
  2. 梁麗幗挑戰政改押後裁決. 成報網. 2015年5月2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