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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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简称高雄市消防局、高市消防局),为高雄市最高消防行政机关,隶属于高雄市政府,负责高雄市内消防救灾之事宜及市内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及训练等事务,下辖6个大队。
目录
历史沿革
1994年行政院实行警察和消防分立政策,让真正专业的消防员独立运作。而以前消防是属于警察的一部分,警消不分,可能是普通警察出任消防员。1996年3月9日由隶属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消防大队升格改制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而消防局局长官阶和警察局局长官阶相同为简任第十三职等。
组织架构
局内单位
- 会计室
- 政风室
- 人事室
- 秘书室
- 教育训练中心
- 督察室
- 危险物品管理科
- 救灾救护指挥中心
- 火灾调查科
- 灾害管理科
- 紧急救护科
- 灾害抢救科
- 火灾预防科
直属大队/中队/分队
有6个救灾救护大队,15个救灾救护中队,50个救灾救护分队。
- 第一救灾救护大队,队部设于苓雅区
- 第一中队:苓雅分队、新兴分队、前金分队
- 第二中队:旗津分队、前镇分队、瑞隆分队、成功分队
- 第二救灾救护大队,队部设于三民区
- 第一中队:鼎金分队、大昌分队、十全分队
- 第二中队:左营分队、新庄分队、中华分队、鼓山分队
- 第三救灾救护大队,队部设于凤山区
- 第一中队:凤祥分队、凤山分队、五甲分队
- 第二中队:大寮分队、中庄分队、林园分队
- 第三中队:小港分队、大林分队、高桂分队
- 第四救灾救护大队,队部设于仁武区
- 第一中队:桥头分队、梓官分队、燕巢分队。
- 第二中队:仁武分队、大社分队、鸟松分队、大树分队。
- 第三中队:楠梓分队、右昌分队
- 特种搜救中队
- 第五救灾救护大队,队部设于路竹区
- 第一中队:路竹分队、湖内分队、阿莲分队、茄萣分队。
- 第二中队:冈山分队、弥陀分队、永安分队、田寮分队。
- 第六救灾救护大队,队部设于美浓区
- 第一中队:美浓分队、旗山分队、内门分队。
- 第二中队:杉林分队、甲仙分队、那玛夏分队。
- 第三中队:六龟分队、宝来分队、桃源分队、茂林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