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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世奇(?-1644年)明亡首位殉节官员。字君常,号素修,江苏无锡人。崇祯四年进士,廉洁好义,官至左庶子。李自成破北京,世奇自缢死,清廷谥文忠。

马世奇著《书经直解》、《忠镜录》、《淡宁居文集》、《淡宁居诗集》,辑《宋元文选》、《明诗选》等。

生平简介

祖父马濂曾官桂林知府。父亲马希尹,太仓训导,"东林八君子"叶茂才门生。世奇幼年好学而有文名。天启四年(1624),中举人,崇祯四年(1631)成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庶子,清廉耿介,好扶掖后进。崇祯帝多次召问廷臣除寇之策,世奇说:"闯、献二贼,除献易,除闯难。人心畏献而附闯,非附闯也,苦兵也。今欲收人心,惟敕督抚镇将严束部伍,使兵不虐民,民不苦兵,则乱可弭。"回到家后,世奇叹息说"事不可为矣。"

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破北京,世奇自缢死,二妾亦随死。自尽前马世奇写就两封遗书,一封交与其弟:"玄升一门,四人俱死,吾一室三人,庶可相匹。衙门多有削发为僧者,虽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义未免有碍,然亦不得以之苦心,彼念主上犹在南也。忠臣不事二君,吾自当以一死报主上,数月前主意已定。所不能恝然者,母亲耳!吾幸全受全归,母亲自可无憾,且魂气无所不之,在天为日星,在地为河岳,固时时周旋母亲之侧也。江南此时恐亦当无干净土,念之愤绝!"另一封交与其子:"京都失守,一筹莫展,真所谓死有余责。不能恝然者,汝祖母、汝母及汝兄弟耳!忠孝二字,是吾家风,好守之。"吴钟峦听说北京失陷,流涕说:"马君常必能死节",果然如此。马世奇与华允诚,龚廷祥并称"锡山三忠"。顺治九年(1652),追赠礼部右侍郎,谥文忠。[1]

马世奇著《书经直解》、《忠镜录》、《淡宁居文集》、《淡宁居诗集》,辑《宋元文选》、《明诗选》等。

轶事典故

为官廉洁好义 心怀苍生

世奇关心民众疾苦,崇祯12年,无锡遭遇旱灾、蝗灾。正好马世奇长子马瑜病故,上书“以亲老子夭”请求给假回乡。当时与县令陈志忠一起,立平粜(平价售粮)、设粥厂救济灾民。同年父亲去世,当时,马世奇正在江西典乙卯科乡试,拒收当地抚、按、司、道各方集银五千两。回到家乡,苏州、吴县、常州同僚送丧仪3000两,全部谢却;本县知县、乡绅、门生所捐丧仪千两,也全部拒收。并劝谕他们捐出,用于公益事业。[2]

马世奇勤政廉洁,崇祯癸未年(1643),他被拟定为“会试副总裁”,正好他的侄儿马瑞在京会试,世奇为回避,不进考试官署。这一科,他的侄儿中了进士。他对侄儿说:“我进入考试院,只不过得门生三百人,如今我侄儿立身许国,而能以一人当三百人,上不负朝廷,下不负我之所愿了。”公私分明,言之凿凿!


忠臣成仁取义 明清两朝树之为官民楷模

崇祯17年(1644年)三月二十日,闻皇上驾崩(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他说:“臣未能报国,只能以一死谢陛下”,自缢而死。马世奇忠于明室,视死如归,气节可嘉!后来南明朝奉赠礼部右侍郎,谥文忠;清朝顺治十年(1653)赐谥文肃。乾隆四十年(1775)改谥忠肃。

外部链接

1.明季北略·卷二十一·马世奇_古诗文网 [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