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史志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是青岛市政府负责全市地方史志、年鉴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设秘书处、编审处、业务指导处3个职能处,按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下设年鉴社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历史沿革
1982年2月,“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成立[1],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1985年1月,明确为市直正局级事业单位。1993年12月,“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青岛市史志办公室”。1998年4月,正式设立党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编纂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提出有关史志、年鉴工作的政策性建议,制定史志、年鉴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规范、质量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青岛市志》续编修规划和总纂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青岛市志》的总编、出版及发行工作。
(三)指导《青岛年鉴》的编撰、印务和业务开发工作,审核《青岛年鉴》终审稿并报市政府批准出版。
(四)负责对各区(市)志(鉴)、市内各部门、行业志(鉴)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志书出版前志稿的审查验收,组织史志(年鉴)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五)开发建设和管理维护青岛市情资料库,围绕青岛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地情咨询服务;编撰地情丛书;开发志鉴电子读物,推进读志用鉴工作。
(六)指导青岛市地方志馆的工作,开展国内外各类志书、年鉴的交流,丰富市地方志馆的馆藏。
(七)指导青岛史志学会、年鉴学会的工作,编辑出版内部刊物《史鉴》[2]。
(八)完成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秘书处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政务督查、宣传、调研、文秘、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接待、财务和志鉴类书刊发行、书库管理及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二)编审处
编制《青岛市志》续编修规划和总纂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青岛市志》续编修篇目设计的具体意见和出版年度计划;组织《青岛市志》续编修资料的征集、编撰、终审、出版工作;制订、完善《青岛市志》续编修总纂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旧志整理和与地方史志相关的资料认证、编研,提供地情咨询服务;编撰地情丛书;负责市内各部门志、行业志的志稿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市志各承编单位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业务指导处
组织实施区(市)续编志规划;制订区(市)续编志工作的有关管理规范和办法,对区(市)续修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负责区(市)志书出版前志稿的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区(市)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发建设和管理维护青岛市情资料库;负责机关内部局域网的管理和软件的开发利用;指导市地方志馆的有关工作,开展国内外各类志书、年鉴的交流,丰富青岛市地方志馆的馆藏。
(四)青岛年鉴社
负责《青岛年鉴》的框架设计、组稿、编辑、宣传彩页征集和出版、发行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各类年鉴的编纂工作,审查各类年鉴稿件;负责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地方年鉴的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山东年鉴》、《中国城市年鉴》以及与年鉴相关的各类书刊(青岛部分)的撰稿工作。
视频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第一节 编纂机构 ,青岛市情网
- ↑ 《青岛党史》《史鉴》期刊工作座谈会召开,琴岛搜,201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