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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

霍尔果斯市,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处中国西部边陲,与哈萨克斯坦接壤,西承中亚五国,东接内陆省市,是312国道、连霍高速公路的终点。距伊犁州州府伊宁市90公里,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670公里,距中亚中心城市哈萨克斯坦原首都阿拉木图378公里,对外覆盖半径1000公里以内的区域是中亚地区人口稠密区、经济发达区和市场中心。

2006年,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同设立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成为全球首个跨境自由贸易区,总面积5.28平方公里,其中中方区域3.43平方公里,哈方区域1.85平方公里。

截至2016年,霍尔果斯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1个民族乡、1个牧场、2个兵团四师团场。2015年末全市域面积1908.55平方公里。

201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6.48万人(市属3.16万人,兵团3.32万人),全市(含兵团)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9亿元,增长10.0%,人均生产总值82923元。

目录

建制沿革

“霍尔果斯”的名称源出蒙古语(准噶尔)。原意为“地多干骆驼粪”,也可作“最佳游牧地”解。

汉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设立了汉朝对西域的直接管辖机构——西域都护府,霍尔果斯为西域都护府辖地。

唐代,唐朝政府打通了天山北路的丝路分线,霍尔果斯成为丝路中段北道上的一个重要驿站。

清代初年,这里还是中国境内的驻防之地,是伊犁索伦营驻防的6座卡伦之一。同治年间,中俄划界后,才成为边境哨卡,旧称尼堪卡。《新疆图志》载:“尼堪卡伦,在河之东岸,驻稽查委员一,镇守哨弁一。西岸属俄,有俄卡。”咸丰元年(1851年),中俄两国代表在伊犁签订《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正式开放伊犁、塔城两个口岸,霍尔果斯被指定为中俄通商通道之一。光绪七年(1881年),中俄签订了《中俄改定陆路通商章程》,霍尔果斯成为中俄两国之间的正式通商口岸。

民国六年(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大批俄国旧党败兵涌入新疆,中华民国政府从霍尔果斯口岸遣返俄旧兵,随即关闭了口岸。

民国九年(1920年),中苏签订了《伊犁临时局部通商章程》,霍尔果斯口岸恢复开放。抗战时期,由于海上交通被切断,大量物资由霍尔果斯口岸进口。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海上交通被切断,大量物资由霍尔果斯口岸进口。

新中国建立后,尼堪卡正式改称霍尔果斯口岸,双方的对外贸易已完全国有化,霍尔果斯口岸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中苏贸易的西部最大口岸。

1962年,中苏关系恶化,霍尔果斯口岸对外除保持通邮外,完全停止了进出口贸易。

1981年12月,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同苏联贸易直接在边境口岸交换货物,并确定对苏开放的货物交接口岸——北疆的霍尔果斯口岸。

1983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霍尔果斯口岸正式恢复开放。

1992年8月,中哈两国政府同意该口岸向第三国开放,具有国际联运地位。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设立经济特区。

2014年6月26日,国务院行文《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霍尔果斯市的批复》,主要行政区域包括原霍城县伊车嘎善乡和莫乎尔牧场、兵团四师61团和62团、霍尔果斯口岸,霍尔果斯市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驻陇海路3号。

行政区划

截至2016年,霍尔果斯市辖卡拉苏街道、亚欧西路街道、亚欧东路街道、工业园区街道、伊车嘎善锡伯族乡、莫乎尔牧场、兵团四师61团、兵团四师62团。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驻陇海路3号。

人口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域(含兵团)常住总人口数8.72万人,同比2014年增加0.12万人,同比2014年增长14.5‰。户籍人口数6.89万人(其中市属3.91万人),同比2014年增加0.12万人,同比2014年增长17.7‰。按户口性质分,非农人口3.25万人,占比47.2%,农业人口3.65万人,占比52.8%。

201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6.48万人(市属3.16万人,兵团3.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0万人,农村人口4.18万人。按民族分,汉族4.30万人,占比66.4%,少数民族2.18万人,占比33.6%,其中:哈萨克族7269人,占比11.2%;回族6899人,占比10.6%;维吾尔族4133人,占比6.4%;锡伯族1881人,占比2.9%。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域(含兵团)有汉族4.95万人,占比71.7%,少数民族1.95万人,占比28.3%,哈萨克族0.67万人,占比9.7%。

交通运输

2015年,霍尔果斯市域公路客运量446.14万人,比2014年增加51.88万人,增长13.2%,增幅较2014年增长11个%;公路货运量521.83万吨,比2014年增加32.4万吨,增长6.6%,增幅较2014年下降1.4个%。铁路客运量为9.63万人,比2014年增加3.08万人,增长47.0%;铁路货运量为91.76万吨,比2014年减少77.65万吨,下降45.8%。

2018年,国际客货车旅客运输量7.4万人次,其中中方3.0万人次,外方4.4万人次;货物运输量57.0万吨,其中,中方0.6万吨,外方56.4万吨。国际商品车货物运输量3.2万吨。

全市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11.3万人,同比增长7.0%,铁路货运发送总量56.8万吨,同比增长148.0%。

地理环境

地理位置

霍尔果斯市地处中国西部边陲,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西部,与哈萨克斯坦接壤,西承中亚五国,东接内陆省市,中心位于东经80°29′,北纬44°14′,是312国道、连霍高速公路的终点,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670公里,距上海4825公里,距伊犁州州府伊宁市90公里,距哈萨克斯坦原首都阿拉木图378公里,距哈萨克斯坦最近的城市雅尔肯特35公里。

地形地貌

霍尔果斯市平均海拔750~840米之间,地势由北向南倾斜,坡度在1.7%左右,东西向基本平行于等高线。以卡拉苏河为界,河西为霍尔果斯河河床,为河漫滩地,地面以卵石为主,河东地势较平坦,有1~2米厚的亚砂粘土层,其下为卵石层。

霍尔果斯历年最大积雪深度30~40厘米,最大冻土深度为92厘米,土壤类别有3大类、6个亚类、18个土种。

气候特征

霍尔果斯市由于受北天山和南天山的阻拦,气候具有温暖湿润的特点,年平均气温8℃,无霜期179天,气候类型为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

该地区年平均降水量203.8毫米,蒸发量1877.5毫米,年平均气温8.9℃,极端最高气温38.5℃,极端最底气温-37.4℃,大于10℃的积温为3911℃,无霜期平均169.6天,一般初霜在9月下旬,终霜在翌年的4月中旬;历年各月最大积雪深度30~40厘米,最大冻土深度为92厘米。年日照在2250~3000小时;该地区春季盛行东北风,夏季盛行东风,秋冬两季以北风为主;全年最多风向为东北风,春季风大,夏季次之,冬季最小;年平均风速在1.7~2.7米/秒之间。

水文

霍尔果斯河、卡拉苏河和东风干渠流经霍尔果斯市境内,水源比较丰富。

霍尔果斯河在12月—3月流量为4立方米/秒,4月—5月20日为4~5立方米/秒,5月20日—7月为洪水期,流量为35立方米/秒,洪水流量最大可达200立方米,从9月份水量开始减少,9月—10月份为25立方米/秒,11月份为8~9立方米/秒。

东风干渠是该地区的土地灌溉渠,来源于霍尔果斯河,枯水期流量为1立方米/秒,丰水期可达9立方米/秒;水流流速3.5立方米/秒的卡拉苏河作为泄洪河流,从霍尔果斯口岸穿过,属季节性河流,丰水期(6月—7月)水量可达6立方米/秒。

自然资源

水资源

霍尔果斯市主要的河流有霍尔果斯河、卡拉苏河和东风干渠,其中霍尔果斯河为口岸主要河流,也是地表水饮用水源,该河发源于西天山山脉4200米的别珍套山,由积雪融化及降雨汇流而形成,全年各时段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水质较好。卡拉苏河系霍尔果斯河下游支游,紧靠口岸西南边缘,河西为古河床,因上游截流引水灌溉,平时无水,仅作为泄洪河流。东风干渠同样来源于霍尔果斯河,沿东风路流经霍尔果斯口岸,系农田灌溉渠道,水质基本能够达到Ⅲ类标准。

霍尔果斯地下水各监测点中,总体水质状况较好,未受到污染,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土地资源

霍尔果斯市以老霍城为中心的约3030平方公里土地上,有耕地65万亩,可垦荒地5万亩,草地万亩,水域6万亩。

植物资源

霍尔果斯市动植物品种繁多。野生植物有芦苇野麻甘草贝母苍耳等。天然林约18.6万亩,人工林25万亩。有分布广泛、品种繁多的野果林。

矿产资源

霍尔果斯市矿产资源中储量最为丰富。

经济

综述

2015年,霍尔果斯市域(含兵团)实现生产总值34.63亿元,比2014年增加1.47亿元。霍尔果斯市实现生产总值14亿元,第一产业2.35亿元,第二产业0.9亿元,第三产业10.7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是17:6:77。人均生产总值39995元,增长3.7%。

2018年,全市(含兵团)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9亿元,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7.21亿元,4%、第二产业17.14亿元,5.1%、第三产业29.55亿元,15.3%。三次产业结构是13.4:31.8:54.8。人均生产总值82923元。2018年,全市实现通关贸易额497.95亿元(不含天然气),同比增加112.28亿元,增长29.1%,其中出口实现贸易额491.39亿元,增长29.5%;进口实现贸易额6.56亿元,增长6.4%。合作中心全年实现通关贸易额147.93亿元,增长26.3%,其中出口贸易额147.89亿元,增长26.6%;进口贸易额0.03亿元,下降90.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霍尔果斯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19259户,注册资本(金)2566亿元.其中内资企业196户,注册资本52.35亿元;私营企业13508户,注册资本2281.89亿元;个体工商户5227户,注册资本10.31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42户,注册资本2.996亿元,外资186户,注册资本218.7亿元。

第一产业

2015年,霍尔果斯市域(含兵团)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55亿元(其中市属2.35亿元),比2014年增加0.83亿元,增长10.8%。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域牲畜存栏23.34万头(只),增加2.11万头(只),比2014年增长9%,其中市属7.22万头(只),增加0.85万头(只),比2014年增长13.3%;年内牲畜出栏17.05万头(只),减少2.65万头(只),比2014年下降13%;禽蛋产量0.09万吨,减少0.16万吨,比2014年下降64%;肉类总产量0.74万吨,减少0.05万吨,比2014年下降6%;牛奶产量1.2万吨,增加0.41万吨,比2014年增长52%。

2018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9亿元,同比增长5.73%。全市粮食种植面积9.3万亩,同比增加1.1万亩,增长13.4%。粮食总产量6.2万吨,同比增加1.5万吨,增长31.9%。水果种植面积5.8万亩,同比增加0.1万亩,增长1.8%。主要水果苹果、葡萄、桃的面积分别是0.8万亩、2.4万亩和1.8万亩,占水果种植总面积的86%。水果产量4.7万吨,主要水果苹果葡萄的产量分别是1.2万吨、3万吨和0.3万吨,占水果总产量的96.3%。

2018年末,全市牲畜存栏8.28万头(只),减少0.2万头(只),下降2.5%,年内牲畜出栏7.1万头(只),减少0.03万头(只),下降0.42%;肉类总产量0.29万吨,与去年持平;牛奶产量0.25万吨,增加0.12万吨,增长93.8%;禽蛋产量0.04万吨,增加0.01万吨,增长33.7%。

全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6.81万千瓦,同比增加2.99万千瓦,增长78.3%。农村用电量达到646万千瓦时,同比增加42万千瓦时,增长9.6%;农用化肥施用量(按折纯法计算)达到1.35万吨,同比增加0.51万吨,增长60.7%。

第二产业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域(含兵团)实现工业总产值25.61亿元,增加6.19亿元,比2014年增长32%;工业销售产值24.72亿元,增加5.39亿元,比2014年增长28%;其中出口交货值1.53亿元,减少0.12亿元,比2014年下降7%;工业增加值9.27亿元,增加1.49亿元,比2014年增长19%。

2015年末,霍尔果斯区(市)实现工业总产值3.39亿元,比2014年增长1.2%;工业销售产值3.32亿元,比2014年增长4.4%;工业增加值0.897亿元,比2014年增长5.5%。霍尔果斯市城市工业总产值2.15亿元,占比63.4%,比2014年下降3.2%;实现销售产值2.15亿元,占比64.8%,与2014年持平,其中出口交货值1.53亿元,同比2014年下降3.8%;完成工业增加值0.51元,占比52.3%,同比2014年下降1.9%。霍尔果斯市农村实现工业总产值1.24亿元,占比35.6%,同比比2014年增长9.7%;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17亿元,占比35.2%,比2014年增长13.6%;完成工业增加值0.377亿元,占比42%,比2014年增长15.3%。

2015年末,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有四个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3.33亿元,其中霍尔果斯园区2.15亿元,占比16%,伊宁园区5.64亿元,占比42%;清水园区2.1亿元,占比15%;兵团园区3.53亿元,占比27%。四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2.81亿元,其中霍尔果斯园区0.51亿元,占比18%;伊宁园区1.12亿元,占比40%;清水园区0.2亿元,占比7%;兵团园区0.98亿元,占比35%。

2018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6.20亿元,同比增加1.65亿元,增长36.1%;工业销售产值5.54亿元,同比增加1.53亿元,增长38.1%;工业增加值1.87亿元,增长29.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0.84亿元,增长12.3%。

城市工业总产值4.54亿元,占比73.4%,同比增加1.20亿元,增长36.0%;实现销售产值3.95亿元,同比增加1.23亿元,增长45.22%;完成工业增加值1.20亿元,增长27.3%。

农村实现工业总产值1.65亿元,占比26.6%,同比增加0.44亿元,增长35.74%;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59亿元,同比增加0.30亿元,增长23.2%;完成工业增加值0.67亿元,增长34.1%。

2018年,经济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53.18亿元,其中:霍尔果斯园区6.15亿元,占比11.6%;伊宁园区35.15亿元,占比66.1%;兵团分区5.5亿元,占比10.3%;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6.38亿元,占比12.0%。

2018年,经济开发区实现工业增加值15.55亿元,其中:霍尔果斯园区1.86亿元,占比12.0%;伊宁园区10.21亿元,占比65.7%;兵团分区2.16亿元,占比13.9%;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1.32亿元,占比8.5%。

第三产业

市场销售: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域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实现商品销售额44.97亿元,比2014年下降63.2%;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543万元,全部来自市属,同比2014年下降53.9%。其中市属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业商品销售额35.69亿元,同比2014年下降70.6%。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域(不含兵团)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17.6%。2010—2015年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亿元,以12.7%的年均增长率平稳增长。

2018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实现销售额31.81亿元,同比增加6.53亿元,增长25.8%;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633万元,同比增加181万元,增长40%。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69亿元,同比增加0.08亿元,增长2.2%。

旅游业: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域(不含兵团)接待国内外游客228.28万人次,同比增加92.4人次,比2014年增长74%;旅游综合收入37.85亿元(包括景区景点、中哈合作中心、星级宾馆、餐厅以及农家乐的收入)同比2014年增长25%。

201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535.56万人次,同比增加135.1万人次,增长40%。

金融业:2015年末,霍尔果斯区(市)(不含兵团)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0.81亿元,环比2014年增长9.3%,同比2014年下降4%;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2.42亿元,环比2014年下降1.4%,同比2014年下降1.3%。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域(不含兵团)拥有各类保险公司3家,全年保费收入0.19亿元,比2014年增加0.04亿元,增长26.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0.17亿元,比2014年增长13.3%;人身险保费收入0.01亿元,与2014年持平。全年各类保险赔款给付支出0.05亿元,比2014年下降28.6%,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0.05亿元,比2014年下降16.7%。

2018年,全市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7.40亿元,同比增加2.18亿元,增长8.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38亿元,占比92.6%,增收2.61亿元,增长11.5%;基金预算收入2.02亿元,占比7.4%,减少0.44亿元,下降17.9%。

2018年,全市地方财政支出达到38.11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增长3.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67亿元,占比93.6%,增支1.49亿元,增长4.4%;基金预算支出2.44亿元,占比6.4%,减少0.2亿元,下降7.6%。

电信业:2015年末,全市(不含兵团)拥有2个邮政局(所),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239.1万元,同比2014年下降10.1%。全年订销报纸4.28万份,订销杂志1.6万份,收寄特快专递0.61万件。年末邮政储蓄余额达到0.91亿元,比2014年增长7%。

2018全年实现邮政业务总量503万元,同比增长21.2%。全年订销报纸2265份,订销杂志1404份。

社会事业

城市建设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89.26公顷,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375.9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分别为20.1%和19.3%。拥有城市公园绿地10.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17平方米。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了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医疗卫生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不含兵团)有医疗卫生机构9所,其中医院2所,卫生监督所1所,卫生院3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7个。全市拥有病床数170张,共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8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33人。

2018年末,全市拥有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3所,个体诊所13家。全市编制床位79张,实际开放床位133张,专业技术卫生人员161人,医师53人,护士52人,医技17人、村医39人。

文化

霍尔果斯特区报在2015年5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每周一期的向全市人民传达霍尔果斯市最新社会经济动态,全年共发表33期报刊。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不含兵团)文化经营场所27家,其中:网吧6家,歌舞厅、酒吧3家,棋牌娱乐场所9家,打字复印店7家等。

2018年,全市文化经营场所6家,其中:小型印刷厂1家,文体书店2家,KTV歌舞娱乐场所2家,网吧1家。

教育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不含兵团)拥有幼儿园6所,在园儿童964人;小学2所,在校学生2307人;普通中学4所,在校学生1039人,其中高中班8个,在校生318人。

2018年,全市共有小学6所,初中1所,高中1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4997人,其中:小学生2933人、普通中学生2064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425人,其中:小学257人、普通中学168人。2018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小学毕业升学率100%,初中毕业升学率98.3%。

2018年,全市共有幼儿园18所(含民办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1678人,教职工161人。

社会保障

2015年末,霍尔果斯市(不含兵团)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946人,其中退休2076人,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4413人,居民医疗参保人数1187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4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974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88人。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1929.6万元,比2014年增长25.6%,居民养老金17.0万元,比2014年增长28.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1008万元,比2014年增长22.7%,失业保险金125.5万元,比2014年下降8.4%,工伤保险金38万元,比2014年增长24.1%,生育保险金49.8万元,比2014年增长15.1%,居民医疗保险金5.34万元,比2014年增长14.9%

2018年,全市(仅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116人,同比增长57.6%,职工养老基金征收8127万元,同比增长5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6093人(含居民27154人),同比增长382.3%,城镇职工医疗基金征收3914万元,同比增长51.6%;失业保险参保8346人,同比增长76.4%,失业保险基金征收334万元,同比增长75.8%;工伤保险参保8316人,同比增长78.1%,工伤保险基金征收193万元,同比增长10.3%;生育保险参保8844人,同比增长71.8%,生育保险基金征收186万元,同比增长63.2%。

全市供养五保户56人(两人已死亡),其中分散供养35人,供养标准为350元/人/月;集中供养五保户15人,供养标准为520元/人/月,霍城县敬老院集中供养7人,供养标准为650元/人/月。2018年全年共发放五保金27.71万元。

城镇低保对象189户316人,全年共发放156.83万元;农村低保970户1650人,全年共发放443.72万元。

截至2018年,全市通过自治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共有511户1751人,已脱贫500户1720人,未脱贫11户31人。伊车嘎善乡建档立卡贫困户76户189人,莫乎尔牧场建档立卡贫困户435户1562人。哈萨克族386户1419人,汉族47户106人,回族40户122人,维吾尔族18户54人,锡伯族13户33人,达斡尔族3户8人,东乡族3户8人,蒙古族1户1人。

招商引资

霍尔果斯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连续六年稳步增长,2018年,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1.05亿元,同比增长13.2%。共执行项目47项,其中往年结转24项,到位资金29.80亿元;新执行项目23项,到位资金15.26亿元。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一区四园”,分别是霍尔果斯园区、伊宁园区、兵团分区和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

2018年,经济开发区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4.35亿元(不含轻资产),其中:霍尔果斯园区51.05亿元,占比68.7%;伊宁园区10.65亿元,占比14.3%;兵团分区11.05亿元,占比15.1%;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1.6亿元,占比2.1%。

2018年,霍尔果斯园区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38亿元(含兵团分区4.09亿元),同比增长11.5%;伊宁园区1.58亿元,同比增长27.4%。

安全生产

2018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0起,共发生其它各类事故154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35起;火灾事故19起),死亡0人,受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28.7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7.7%,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下降75.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2.3%,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

风景名胜

草原之夜旅游景区

霍尔果斯市草原之夜旅游景区坐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地——伊犁州霍尔果斯市莫乎尔牧场,交通上毗邻G30连霍高速和国道312线。景区总面积56平方公里,核心景区1500亩。

景区在2006年,被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2007年,被伊犁州旅游局评选为“十佳景点”、伊犁“黄金线路和黄金景点”;2008年,被中国旅游电视协会评选为“中国最令人向往的地方”;2011年,被中国旅游品牌协会授予“中国最佳历史文化旅游胜地。[1]

中哈国际合作中心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是建立在中哈两国霍尔果斯口岸的跨境经济贸易区和区域合作项目,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首个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也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区域合作的示范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连接通道已经建设完毕。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立在中哈国界线两侧毗邻接壤区域。[2]

界碑

西部第一国门——324(1)界碑。在霍尔果斯9千米长的边境线上,中方竖有9块界碑,其中“324”号界碑为河界双立碑,1号在中国,2号在哈萨克斯坦。1号是伊犁州沿边界92块界碑中唯一的一块特大型界碑,碑身高144厘米,宽50厘米,厚18厘米,碑座由两个台阶构成,每层高28厘米,长210厘米,宽129厘米。碑身用大理石材料制成,石面镌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324(1)”、“1997”字样。 [3]

清代18号石碑。1882年,清政府与沙俄在那林哈勒得签订《中俄伊犁界约记》。根据界约规定,在伊犁河南岸边界上所立界碑由沙俄政府制作,清政府提供尺寸及所需银两。但是,用于立界的石碑建成后,清政府官员没有到现场监督立碑,沙俄趁机将石碑向我境内推进了20余千米。清政府拒绝承认将石碑作为界碑,从此形成了40多平方千米的争议地区。此碑原立于伊犁河南岸察布查尔县境内一座名为乃奇勒干的小山上,2002年6月移至霍尔果斯。

视频

霍尔果斯市旅游宣传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