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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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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以晋案
图片来自thestandnews

陈以晋案,又称岳义士案HKSAR v Chan Yi Chun HCMA 251/2020),是香港2019年反送中[1] 运动期间的一单案件。当时身穿“岳”大字T恤的19岁学生陈以晋,因协助三名抗争者逃走而向警察袭击,最后被警察拘捕。

判刑

2020年6月30日,陈以晋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处承认袭击警员5327马智圣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但否认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17678。最后包括袭警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三项罪名成立,陈以晋被判处监禁10个月。

2020年12月18日,高等法院经考虑后,驳回其就拒捕罪的定罪申请,要继续在监狱服刑,预计今年12月31日将刑满出狱。法官张慧玲认为裁定其拒捕罪成没有不稳妥之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事件

入狱前的托负

陈以晋在入狱前曾接受立场新闻专访。对于入狱,他的回应是以亲笔字勉励香港人:

出版《自由山岳》摄影集

陈以晋热爱爬山 陈以晋被检控期间,出版了环绕香港和外国攀山运动的摄影集《自由山岳》,并在上诉期间上庭时在囚车内向记者们展示《自由山岳》的封面及字样。

事发经过

案情

2019年9月15日,一批防暴警察追捕一批抗争者追捕至北角七海商业中心外的停车场。三名抗争者被防暴警制服蹲在两辆轻型货车的中间。当看守三名抗争者的防暴警员5327马智圣四周察看环境时,他身旁身穿“岳”大字灰色T恤的19岁少年陈以晋,取出一支自拍神器向马智圣施袭,警员马智圣随即取出警棍与陈以晋互相攻击。三名蹲在地上的抗争者立即趁机逃走并成功逃去,陈以晋试图逃走而被数名防暴警察尾随追赶,终于在几个街口外陈以晋被追上并被警员扑倒在地拘捕。由于陈以晋身穿“岳”字上衣,香港民间及传媒一般称呼其为岳义士

参考文献

  1. 反送中,medi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