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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镛(1841年 - 1900年),卫斯理宗美以美会在华北地区的名牧、殉道士。

殉道者、殉道士(martyr),又译为致命圣人、殉教者,来自希腊文的martys (本意为见证、作证的人)。初期教会[1]用此词时,均与“宗徒”一词相关连(见宗一8,22)。在宗廿二20及默二13,更引申为凡信耶稣基督是天主子及复活的救主而为此信仰作见证、受苦殉道的人,皆称为殉道者。在基督徒心目中圣司提反是第一位为耶稣[2]基督而死的殉道者。

人物简介

陈大镛于1841年出生于北京,受过一些教育后,就进入一家店铺当伙计。有一天店里来了两个外国人,推售基督教书籍。书籍一共十册,有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还有其他五本小册子。店主怕外国人逗留不走,影响生意,就用两吊钱买下了这些书。把外国人打发走后,店主就把书扔进了垃圾桶。陈大镛识字,当时又没钱买书看,就把书从垃圾桶里拣了出来,工作之余就拿出来读。没想到越读越入迷,渐渐被圣经的道理所折服。但店主却对他痴迷圣经很是不满,认为他被洋鬼子迷了心窍,就把他给辞退了。陈大镛无奈回家,把事情的始末向母亲禀报。母亲视这十本小册子为不详之物,扔进了火堆。

为生活所迫,陈大镛必须重新求职。当他在大街上四处寻找工作时,不由得来到教会门口,看到里面讲道的外国人,和卖书的很相象,便走进了教堂。从此,陈大镛就再也没有离开教会。他每天到教堂研读圣经,并经常向传教士询问疑难之处。传教士非常热情,很快就和陈大镛成为了好朋友。随著研读圣经过程中疑难问题的逐渐减除,1867年,陈大镛在北京东牌楼米市大街的伦敦会受浸成了一名基督徒,当时他是26岁,是华北地区最早的华人基督徒之一。

此后,陈大镛信仰更加坚定,每天依然勤奋研读圣经,早把失业的烦恼抛在了脑后。传教士们有意呼召他出来做传道人,就有计划地对他进行培训,让他在众人面前作见证,不久即让他担任教会的传道人。

1869年,卫斯理宗的美以美会派了斐莱尔(Lucus N. Wheeler)和罗锐(Hiram H. Lowry)两对夫妇到北京宣教。因为语言不通,他们又急于开展宣教事工,所以向伦敦会求援,请求他们派人协助。伦敦会就派陈大镛和德瑞前去教他们中文,并协助教会工作。后来,陈大镛和德瑞都被美以美会按立为牧师。

成为牧师后,陈大镛尽心竭力,引人归主,先后到遵化、天津、山海关、南京、韩村、延庆等地传道,为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作出重要的贡献。在此期间结婚生子,他的长子后来也成为美以美会的牧师。对于陈大墉的为人与信仰,他的同工德瑞如此评价他说:"通道笃实,事主敬畏虔诚,处众谦恭和蔼,为人方端公正"。

1900年,北方仇视基督教的气氛越来越厉害,正在延庆牧会的陈大镛到北京参加美以美会的年议会。他的长子陈维屏牧师想把家小转移到延庆避难,陈大镛却认为在大乱之时,京城反而更为安全。陈维屏认为父亲讲得对,并要求父亲把母亲和弟弟妹妹一起接到北京来避难。但陈大镛却不同意,认为在危难来临时,牧者应该和他牧养的羊群在一起,执意要回延庆

1900年6月,义和团越闹越烈,延庆知县通知陈大镛,官府已经没有办法控制局面,要教会设法先行避难。陈大镛决定到五六里外的一处山林避难,并请当地的一位教友作向导。由于是连夜出逃,道路崎岖,竟致迷了路,到早上时,他们来到了一个村庄,大家饥渴难忍,便到一口水井旁向村民讨水喝,不幸落入义和团手中,惨遭杀害。五年后,陈维屏继承先父未竟之事业,到延庆牧会,一位基督徒村民向他详述了陈大镛遇难的情形。当时,义和团正往庙前广场集合进行晨练,路过水井,看到陈大镛等五人,断定他们是基督徒,即开口大骂他们是"二毛子,洋鬼子的走狗!"。随即把他们五人绑到庙里。义和团强迫陈大镛向菩萨磕头,陈大镛坚决不从,义和团的大刀从他的左肩砍入,从右胸穿出,陈大镛当场气绝身亡。随即义和团又向母女行凶,当时母女紧紧抱在一起,义和团就用长矛刺向11岁的女儿,长矛贯穿陈大镛女儿的身体,刺入母亲的胸口,母女双亡。陈大镛17岁的儿子和向导也没能幸免于难。他们为信仰的缘故献出自己的生命,成为"庚子事变"中的殉道士。

参考文献

  1. 从教会本质看教会生活,基督教华人网
  2. 耶稣:“我们都与上帝同在”,中国台湾网,201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