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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韩玉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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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韩玉传出自于《金史》。该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记载女真族所建金朝兴亡始末的一部史书。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 [1]

原文

韩玉字温甫,,其先相人,曾祖锡仕金,以济南尹致仕。玉明昌五年经义、辞赋两科进士,入翰林为应丰,应制一日百篇,文不加点。又作《元勋传》,称旨,章宗叹曰:勋臣何幸,得此家作传耶。泰和中,建言开通州潞水漕渠,船运至都。升两阶,授同知陕西东路转运使事。

大安三年,都城受围。夏人连陷邠、泾,陕西安抚司檄玉以凤翔总管判官为都统府募军,旬日得万人,与夏人战,败之,获牛马千余。时夏兵五万方围平涼,又战于北原,夏人疑大军至,是夜解去。当路者忌其功,驿奏玉与夏寇有谋,朝廷疑之,使使者授玉河平军节度副使,且觇其军。

先是,华州李公直以都城隔绝,谋举兵入援,而玉恃其军为可用,亦欲为勤王之举,乃传檄州郡云:“事推其本,祸有所基,始自贼臣贪容奸贿,继缘二帅贪固威权。”又云:“裹粮坐费,尽膏血于生民。弃甲复来,竭资储于国计。要权力而望形势,连岁月而守妻孥。”又云:“人谁无死有臣子之当然事至于今忍君亲之弗顾勿谓百年身后虚名一听史臣只如今日目前何颜以居人世。”公直一军行有日矣,将有违约、国朝人有不从者,辄以军法从事。京兆统军便谓公直据华州反,遣都统杨珪袭取之,遂置极刑。公直曾为书约玉,玉不预知,其书乃为安抚所得,及使者觇玉军,且疑预公直之谋,即实其罪。玉道出华州,被囚死于郡学,临终书二诗壁间,士论冤之。

子不疑,字居之。以父死非罪,誓不禄仕。藏其父临终时手书云:“此去冥路,吾心皓然,刚直之气,必不下沉。儿可无虑。世乱时艰,努力自护,幽明虽异,宁不见尔。”读者恻然。 (选自《金史•韩玉传》,有删改)

译文

韩玉,字温甫,他的祖先是相州人,曾祖父韩锡在金朝做官,以济南尹的身份辞官退休。韩玉在明昌五年考中经义、辞赋两科的进士,进入翰林院担任应奉,奉诏令一天写文章一百篇,一气呵成,不用修改。他又撰写《元勋传》,符合旨意,章宗感叹道:“功勋大臣何等幸运,有这个人为他们作传。“泰和年间,韩玉建议开掘通州潞水漕运河渠,漕船载运货物直达京城他晋升官职两级,被授予同知陕西东路转运使事一职。

大安三年,都城受围困。西夏军队接连攻陷邠州、泾州,陕西安抚司发文书让韩玉以凤翔总管判官的身份为都统府招募军士,十天时间招得一万人,与西夏军队作战,击败了他们,缴获牛马千余只。当时西夏军队五万人正围攻平凉,又和全军在北原开战,两夏人怀疑金的大军到了,当晚解围撤走。掌权的人嫉妒韩玉的功劳,快马奏报韩玉与西夏贼人有勾结,朝廷怀疑韩玉,派遣使者授予韩玉河平军节度副史一职,并暗中监督他的军队。

在此之前,华州人李公直因为京城被隔绝,谋划兴兵进京救援,而韩玉依仗他的军队可以调用,也想要做派兵救援王室的事,于是传送橄文给州郡说:事情要推导它的本原,灾祸有它起始的基础,(国家的祸难)始于贼臣贪图贿赂,包容奸邪,接着又是因为两位元帅贪恋权力,巩固威势。又说:携带干粮,安坐着耗费,耗尽百姓的脂膏血肉。抛弃武器逃散了又重新前来,耗尽国家的资财储蓄。谋取权力而观望形势,拖延岁月而守护妻子儿女。又说:哪一个人不死呢?只因为有臣子必须这样做的原因。事情到了今天这种地步,怎么能忍心不顾念君主呢?不要说死了就是身后事,虚妄的名声一概听任史臣撰写。只是面对今天眼前的世事,有什么脸面居处在人世间呢?“李公直的军队出发有很多天了,将领中有违背盟约的人,国朝中有不顺从的人,就按照军法去加以处置。京兆统军便声称李公直占据华州反叛,派遣都统杨珪袭击攻取华州,于是李公直被处以极刑。李公直曾经写信约韩玉,韩玉预先并不知道,这封信就被安抚司获得,等到朝廷派遣使者监督韩玉的军队时,又怀疑韩玉参与了李公直的阴谋,就落实了他的罪名。韩玉路过华州,被囚禁死在郡学,临终的时候在墙壁上写了两首诗,士人认为他是冤枉的。

韩玉的儿子韩不疑,字居之。因为他父亲死于强加之罪,发誓不出来做官。珍藏他父亲临终时亲手写的书信:“此次前往幽冥之路,我的心胸光明坦荡,刚烈正直的气概,必定不会下沉,我儿不用担心。世道混乱,时运艰难,要努力保护自己,虽然阴 间与人世不同,难道就见不到你吗? ”读到这些话的人都很伤心。[2]

作者简介

脱脱(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军事家。

元统二年(1334年),脱脱任同知宣政院事,迁中政使、同知枢密院事、御史大夫、中书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为中书右丞相,大改伯颜旧政,复科举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复出为中书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镇压抗元红巾军。

脱脱在执政期间还主持修撰辽、金、宋三史。由于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颜专权时辞归的儒臣这时纷纷应召入国史馆,脱脱受命为三史都总裁官,以中书平章政事、康里人铁木儿塔识,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经过挑选淘汰确定了一批修史官,他们之中除汉人外,还有畏兀儿、哈剌鲁、唐兀、钦察等族的史学家。

如此众多的少数民族学者参加修史,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仅见的。脱脱虽然没有秉笔修史,但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都总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学田钱粮为修史费用,解决了经费困难问题;辽、金、宋三朝谁为“正统”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影响修史开展,脱脱主张三史分别撰写,各为正统,一律平等对待,“议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脱脱被革职流放云南,中书平章政事哈麻矫诏,令其自尽,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

三史于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辽史》,脱脱命掾史仪礼鼓吹导从,自史馆进至宣文阁,甚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总共只用了两年半时间,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础外,主要是因为脱脱这位都总裁官用人得当,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时,脱脱已辞去相位,故以中书右丞相阿鲁图、中书左丞相别儿怯不花为“领三史事”。[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