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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路铎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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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路铎传出自于《金史》。该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记载女真族所建金朝兴亡始末的一部史书。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 [1]

原文

路铎,字宣叔,伯达子也。明昌三年,为左三部司正。上书言事,召见便殿,迁右拾遗。明年,卢沟河决,铎请自玄同口以下、丁村以上无修旧堤,纵使分流,以杀减水势。诏工部尚书胥持国与铎同检视。

参知政事杨伯通引用乡人李浩,铎劾奏:“伯通以公器结私恩,左司郎中贾益承望风旨,不详检起复条例。”涉妄冒,大夫张玮抑之不行。上命贾铉诘问。张玮、伯通待罪于家。贾铉奏:“近诏书诘问御史大夫张玮。玮言路铎尝禀会杨伯通私用乡人李浩。玮以为弹绌大臣,须有阿曲实迹,恐所劾不当,台纲愈坏,令再体察。贾益言除授皆宰执公议,奏禀,不见伯通私任形迹。”于是,诏责铎言事轻率,慰谕伯通治事如故。

顷之,迁侍御史,主奏事。监察御史姬端修以言事下吏,使御史台令史郭公仲达意于大夫张玮及铎。张玮与铎奏事殿上,上问:“姬端修弹事尝申台官否?”对曰:“尝来面议。”端修款伏乃云:“只曾与侍御私议,大夫不知也。”既而端修杖七十收赎,公仲杖七十替罢。玮、铎坐奏事不实,皆解职。顷之,起为泰定军节度副使。

上谓宰臣曰:“凡言事者议及朕亦无妨,语涉宰相,间有憎嫌,何以得进?”诏左司计铎资考至正五品,即除东平府治中。未几景州阙刺史尚书省已奏郭歧为之诏特改铎为景州刺史铎述十二训以教民诏曰路铎十二训皆劝人为善遍谕州郡使知之迁陕西路按察副使。坐以纠弹之官与京兆府宴饮,解职。泰和六年,召为翰林待制兼知登闻鼓院,累除孟州防御使。贞祐初,城破,投沁水死。 铎刚正,历官台谏,有直臣之风。为文尚奇,诗篇温润精致,号《虚舟居士集》云。 (节选自《金史》列传卷三十八,有删改)

译文

路铎,字宣叔,是伯达的儿子。明昌三年(1192),任左三部司正。上书说事,皇帝在便殿召见他,任右拾遗。第二年,卢沟河水决堤,铎提议从玄同口以下、丁村以上不修复原堤,放任让它分开流走,来减退洪水势头。诏令工部尚书胥持国与铎同去察看。

知政事杨伯通引进任用同乡人李浩,铎弹劾说:“伯通拿国家的东西谋取个人恩惠,左司郎中贾益、知除武郁料到神色意旨,没有详细地查验因故不能留任的官员起用条例。”涉及妄言冒犯,大夫张张玮抑制不办。皇上命同知大兴府事贾铉责问。张张玮、伯通在家等待惩处。贾弦上报:“最近诏令责问御史大夫张张玮。张玮说路铎曾报告过杨伯通私用乡人李浩。不过张玮认为检举贬退大臣,必须拿出曲意奉承的事实,否则怕所弹劾的不恰当,台省的管理更坏,叫他再察访。贾益说,授职都由主管官员共同商定,奏上报告,不见伯通私自任用官吏的形迹。”于是下诏责备铎议论事情轻率,安慰告诉伯通像原来一样管理事务。

不久,铎任侍御史,主管上奏事。监察御史姬端..因对属吏议论事情,让御史台令史郭公仲把意图转告给大夫张张玮和铎。张玮与铎在殿上说了这事。皇上问“:姬端..检举的事申报台官没有?”回答说:“曾来面议。”端..招承伏罪,于是说“:只曾经和侍御私下商议,大夫是不知道的。”不久端..杖责七十收捕赎罪,公仲杖责七十停职。张玮、铎因犯议事不实罪,张玮夺走一级官职,铎追回两级,都解除职务。不久,起用为泰定军节度副使。上对宰臣说:“凡是议事的,评论到我头上也不要紧,如果言语涉及宰相,之间有了隔阂,用什么得以提拔?”诏令左司统计铎的资历认定为正五品,立即授职东平府治中。

没多久,景州缺刺史,尚书省已上奏让郭歧担任,命令特别改任铎为景州刺史,因而不送审官院审查。铎讲了十二条准则用来教导百姓。诏书说“:路铎十二条准则都劝人为善,遍告各州郡让他们知道它。”升陕西路按察副使。因犯了督察检举的官员和京兆府治中蒲察张铁、总管判官辛孝俭、推官爱剌设宴饮酒的罪名,夺取官位一级,解除职务。泰和六年(1206),召为翰林待制兼知登闻鼓院,递升孟州防御使。贞..初,城破,投沁水自杀。 铎刚正,大多出任台谏官,有正直臣子的风范。做文章崇尚奇异,诗篇温润精致,称《虚舟居士集》。[2]

作者简介

脱脱(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军事家。

元统二年(1334年),脱脱任同知宣政院事,迁中政使、同知枢密院事、御史大夫、中书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为中书右丞相,大改伯颜旧政,复科举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复出为中书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镇压抗元红巾军。

脱脱在执政期间还主持修撰辽、金、宋三史。由于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颜专权时辞归的儒臣这时纷纷应召入国史馆,脱脱受命为三史都总裁官,以中书平章政事、康里人铁木儿塔识,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经过挑选淘汰确定了一批修史官,他们之中除汉人外,还有畏兀儿、哈剌鲁、唐兀、钦察等族的史学家。

如此众多的少数民族学者参加修史,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仅见的。脱脱虽然没有秉笔修史,但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都总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学田钱粮为修史费用,解决了经费困难问题;辽、金、宋三朝谁为“正统”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影响修史开展,脱脱主张三史分别撰写,各为正统,一律平等对待,“议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脱脱被革职流放云南,中书平章政事哈麻矫诏,令其自尽,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

三史于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辽史》,脱脱命掾史仪礼鼓吹导从,自史馆进至宣文阁,甚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总共只用了两年半时间,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础外,主要是因为脱脱这位都总裁官用人得当,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时,脱脱已辞去相位,故以中书右丞相阿鲁图、中书左丞相别儿怯不花为“领三史事”。[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