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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王维翰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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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王维翰传出自于《金史》。该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记载女真族所建金朝兴亡始末的一部史书。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 [1]

原文

王维翰,字之翰,利州龙山人。父庭,辽季率县人保县东山,后以众降。维翰好学不倦,中大定二十八年进士。调贵德州军事判官,察廉迁永霸令。县豪欲尝试维翰,设事陈诉,维翰穷竟之,连伏其诈,杖杀之,健讼衰息。历弘政、获嘉令,佐胥持国治河决,有劳,迁一阶。除同知保静军节度使事,检括户籍,一郡称平。

属县有奴杀其主人者,诬主人弟杀之,刑部疑之。维翰审谳,乃微行物色之,得其状,奴遂引服。改中都转运副使,摄侍御史,奏事殿中,章宗曰:“佳御史。”就除侍御史。改左司员外郎,转右司郎中。仆散揆伐宋,维翰任行省左右司郎中。泰和七年,河南早蝗,诏维翰体究田禾分数以闻。

七月,雨,复诏维翰曰:“雨虽沾足,秋种过时,使多种蔬菜犹愈于荒莱也。蝗嫡遗子,如何可绝?旧有螳处来岁宜菽麦,谕百姓使知之。”八年,宋人受盟,还为右同郎中,进官一阶。上问:“宋人请和复能背盟否?”维翰对曰:“宋主怠于政事南兵佻弱两淮兵后千里萧条其臣惩韩侂胄、苏师旦无复敢执其咎者不足忧也唯北方当劳圣虑耳”久之,迁大理卿、兼潞王傅,同知审官院事。新格,教坊乐工阶至四品,换文武正资,服金紫。维翰奏:“伶优贱工,衣缙绅之服,非所以尊朝延也。”从之。

贞祜初,罢为定海军节度使。是时,道路不通,维翰舟行遇盗,呼谓之曰:“尔辈本良民,因乱至此,财物不惜,勿恐吾家。“盗感其言而去。至镇,无兵备,邻郡皆望风奔溃,维翰谓吏民曰:“孤城不可守。此州阻山浮海,当有生地,无俱为鱼肉也。”乃纵百姓避难。维翰率吏民愿从者奔东北山,结营堡自守,力穷被执不肯降。妻姚氏亦不肯屈,与维翰俱死。诏赠中奉大夫,姚氏芮国夫人,谥贞洁。 (节选自《金史.列传第五十九》)

译文

王维翰,字之翰,是利州龙山人。他的父亲叫王庭,辽代末年率领县人在东山保卫县城,后来率领众人降金。维翰好学不知疲倦,在金大定二十八年考中进士。调任贵德州做军事判官,上级考察廉洁升任永霸令。当地县内豪门大户想试探维翰的本领,安排人诉说冤情,维翰查了个水落石出,这些人于是才低头认罪,承认他们的诈骗行为,维翰用杖击将他们处死,喜好打官司的风气才渐渐衰落停止。历任弘政、获嘉令,输佐胥持国治黄河决口,有功劳,升迁一级。被授同知保静军节度使事,清查户籍时,全郡的人都称他.公平。

所属县有个家奴杀掉了他的主人,诬陷是主人的弟弟杀的,刑部的人对此感到怀疑。雏翰审判这一案件,于是就私访寻找证据,获得了他们的罪状(真实情况),家奴才认罪(服罪)。改任中都转运副使,代理侍御史,在殿中奏事时,章宗说:“好御史。”然后上任做侍御史。改任左司员外郎,转任右司郎中。仆散揆攻打宋,维翰做行省左右司郎中。泰和七年,河南发生早灾蝗灾,皇上下诏叫维翰亲自考察田地庄稼受灾数量汇报上来让他知道。七月,下雨,又下诏维翰说:“雨水虽然充足,秋种已过时,让百姓多种些蔬菜也比让土地荒芜好啊。

蝗虫遣留下的虫卵,怎样才能灭绝?过去有蝗虫来过之后第二年适合种豆子和小麦,应当诏告百娃使他们知道这件事。”章宗八年,宋人接受盟约。维翰返京做右司郎中,进官一级。皇上问:“宋人请求和平还能背弃盟约吗?“维翰回答说:“宋朝皇帝在政事上懈怠,南方军队虚弱,两淮之间战争之后到处萧条冷落,朝廷惩罚了大臣韩伉胄、苏师旦之后,无人敢指出皇上的过错,不值得担忧。只是北方的战事希望您多考虑。”过了很长时间,维翰又升迁做大理卿、兼潞王傅,同知审官院事。按照新的规制,教坊中的乐师官阶达到四品,换发文武正职的薪水,穿金紫色的衣服。维翰上奏说:“表演歌舞是一种低贱的工作,穿着官员的衣服,这不是用来使朝廷显.得尊贵的做法。”

皇帝听从了他的意见。贞祐初年,罢职做定海军节度使。那时,道路不通,维翰乘船行路遇到强盗,对着他们大声说:“你们这些人本来是良民,因为战乱到了这个地步,我不在乎财物,但不要吓到我的家人。”强盗们为他的话所感动然后离去。到了镇上,那里没有军队防守,邻郡百姓都望风逃跑溃散,维翰对官吏百姓说:“一座孤域不可以坚守了。这个州有山阻隔有海抵挡,应当有使我们活下去的地方,大家不要一道成为敌人(砧板上的)鱼和肉。”于是任凭百姓自己选择避难之处。雏翰率领那些愿意跟随他的官吏百姓到东北山上去,构筑营垒自我防守,战斗到最后被捉也不肯投降。妻子姚氏也不肯屈服,和维翰一同死去。维翰死后皇上追赠中奉大夫,姚氏被封为芮国夫人,谁号贞洁。 [2]

作者简介

脱脱(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军事家。

元统二年(1334年),脱脱任同知宣政院事,迁中政使、同知枢密院事、御史大夫、中书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为中书右丞相,大改伯颜旧政,复科举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复出为中书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镇压抗元红巾军。

脱脱在执政期间还主持修撰辽、金、宋三史。由于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颜专权时辞归的儒臣这时纷纷应召入国史馆,脱脱受命为三史都总裁官,以中书平章政事、康里人铁木儿塔识,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经过挑选淘汰确定了一批修史官,他们之中除汉人外,还有畏兀儿、哈剌鲁、唐兀、钦察等族的史学家。

如此众多的少数民族学者参加修史,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仅见的。脱脱虽然没有秉笔修史,但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都总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学田钱粮为修史费用,解决了经费困难问题;辽、金、宋三朝谁为“正统”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影响修史开展,脱脱主张三史分别撰写,各为正统,一律平等对待,“议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脱脱被革职流放云南,中书平章政事哈麻矫诏,令其自尽,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

三史于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辽史》,脱脱命掾史仪礼鼓吹导从,自史馆进至宣文阁,甚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总共只用了两年半时间,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础外,主要是因为脱脱这位都总裁官用人得当,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时,脱脱已辞去相位,故以中书右丞相阿鲁图、中书左丞相别儿怯不花为“领三史事”。[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