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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都•冯•哈耶克是一位曾影响了20世纪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现代经济学理论和各国经济政策的伟大经济学家和社会思想家。近些年来,哈耶克的一些著作陆续被翻译成中文,尤其是他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已经在中国学界广泛传播,但也随之给他带来许多误解,许多人认为这就是哈耶克经济社会理论主要观点乃至全部。事实上,这只是哈耶克宏大经济社会思想体系的一个方面。过于强调之,反而使人们容易忽视哈耶克更为根本性的学术思想和观点,包括他关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基本原理,关于自由、法治、民主和宪政等现代良序社会运行基本法则的论述。

当下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大转型的关键时期。经过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以及经济社会问题的积累,未来中国向何处去?在21世纪我们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经济与社会体制?在此重要的历史关头,从多学科的视角反思人类社会运行的基本法则和良序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原理,就成了一个既现实又迫切的理论任务。因此,今天重新研读哈耶克这位曾影响了20世纪全世界人类思想和社会进程的思想大师的著作,就有了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

重读哈耶克之必要,还在于重新梳理在20世纪30年代哈耶克与另一位伟大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之间的经济学理论大论战的问题、实质以及对20世纪后半期全世界经济理论发展的巨大影响。在2008~2009年世界经济衰退发生之后,许多经济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又被重新提了出来。今天看来,许多今天争论的经济学理论问题,在哈耶克与凯恩斯70多年前的理论大论战中都曾深入讨论过。重新审视这两位经济学大师的巅峰理论对决,更能让人们清楚地认识当下世界与中国经济的现状与问题,对未来世界理论经济学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作者简介

韦森,著名经济学家,1995年获悉尼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思想及经济史研究所所长。

长期为《华尔街日报》中文网、FT中文网、财经网,以及《东方早报》、《文汇报》等撰写专栏,发表时评。主要著作有《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经济学与哲学:制度分析的哲学基础》、《经济学与伦理学》、《经济学如诗》、《市场、法治与民主》和《大转型:中国改革下一步》。

书评

本书是韦森老师发表专栏的合集。因为是写给大众看的文章,内容上通俗易懂,推荐入门的学生、对哈耶克感兴趣但并非作学术研究的朋友看。以下内容算是我看书后,对书籍核心观点的梳理。 哈耶克一生推崇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他认为,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现有的最有效的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社会发展是自由社会的自发力量行为的结果。政府有意识的操控经济事务,是社会经济波动的根本原因,而非调整经济波动的应对策略。

1.计划经济的市场经济之争 哈耶克认为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存在无法避免的内在缺陷:1)市场信息纷繁复杂且分散,搜集有效信息的成本极高,政府不可能完成这一计划经济的先导任务;同时利用所搜集的大量信息进行全方位部署的中央经济决策也是不可能任务;2)社会缺乏私有产权的激励问题,人们不享有产权也就没有积极的主观能动性;3)中央计划经济的决策依据静态均衡的分析,但经济发展是一个瞬息万变的动态变迁过程。 他将市场价格体系视为一种信息沟通机制,市场价格是资源匹配的外化信号。在此基础上,分散于市场中的各个行为主体,利用各自获得的市场信息,迅速对市场变化做出决策,并不断根据市场反馈信息优化决策。 对市场经济存在误解的人认为市场经济是个人追求财富最大化的狭隘利己之路,但哈耶克提出,市场经济是自由决策下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财富发展只是这一机制的附属效应。

2.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密切相关,私有产权是社会自由的保障 什么是自由?哈耶克认为的自由是指,人们在社会约定限制下行事,除了这些社会公认的约定之外,人们的行为不受其他限制,尤其不受政府及官员的强权统治。 失去经济自由的社会,最终也会走上失去政治自由的集权之路。 当社会承认并保障私有产权,拥有私有产权的人拥有完整的决策权,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主观意愿进行决策。这时,生产资源的分散保证了整个社会的权力分散在无数个拥有私有产权的人的手中。没有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拥有集中的、完全的产权,也就没有人具备全权控制社会的能力。 中央计划体制正是将社会生产资料集中于政府手中,私人产权被剥夺,政府代理人也就实际掌握着控制全社会的权力。于是政府成为集权政府,没有经济自由的人们也失去了政治自由。

3.社会法治是社会自由的基础与保障,法治核心是政府权力首先受到法律约束 法治是无数学者呼吁、推崇的概念。哈耶克认为,法治的核心在于,政府作为社会统治力量的代理机构,政府行为首先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换句话说,法治的意义在于政府和人民都受到法律的约束,绝非政府通过法律约束人民、但政府本身随心所欲(这是“专制权力的合法化”)。什么是政府的权力受到法律约束呢?社会规则、政策的制定必须与法律相符,政府作为管理社会的权力机构,不可随心所欲的修改这些规则、政策。例如,社会的赋税体系不可朝令夕改。 民主是实现社会法治的一种手段。民主的关键并非通过选举制度选出聪慧的代理人,而是在于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都参与到整个社会的决策过程中来。当政府希望修改某项规则、政策甚至法律条款时,政府本身无权随意决定,需要征得广泛的社会一致同意。 为了实现法治体系,哈耶克认为政府职能必须分权独立,尤其是立法权,必须设立监督、制衡的机制。

4.市场经济需要政府,但不需要凯恩斯主义式的大政府 虽然哈耶克反对中央计划经济,但哈耶克并非反对政府本身。相反,哈耶克认为社会运行需要政府作为。市场经济运行需要政府机构维持市场秩序,政府应当提供对社会原则性约束的保障,惩戒破坏社会原则性规则的行为。但对于市场经济的具体事务,政府不应干预规划。 哈耶克与凯恩斯在政府干预问题上各执一词。凯恩斯认为市场波动、经济萧条是市场“自发”行为的结果,应对经济波动、防止经济走向萧条需要政府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萧条时利用宽松货币政策鼓励投资。而哈耶克认为,政府的货币干预政策是因,市场波动和经济危机正是政府干预的结果。因此在对待政府作为的看法上,二人水火不容。 但是两人对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是一致反对的,都推崇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哈耶克认为政府的职能在于营造竞争性的市场环境,凯恩斯则宣扬政府应根据市场情况干预市场从而避免经济萧条,但凯恩斯并不提倡全知全能的大政府。

5.市场经济与社会道德 哈耶克认为只有在自由社会中,社会道德才有价值,道德价值才会增长。这里引用韦森教授书中记录哲学家亨廷顿的一段话:“单纯的经济增长会使社会经济、文化失去平衡,突然急剧增长的财富在无任何力量制约平衡的条件下,会把一切变为金钱能够购买的东西:瓦解制度,破坏法律,收买权力,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可购买化、金本位化,使社会结构趋于奔溃和混乱。”这不正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下社会百态的写照吗? 按照哈耶克的逻辑,市场经济本身没有问题,导致这种后果的原因在于政府权力缺乏节制。国家原本正是为了人民安全与社会公正而存在的,政府应当是社会公正的最高权威代表。“无限政府”的存在,导致政府官员手中掌握了无限权力,市场中的人们四处寻找寻租空间,官员腐败滋生。结果政府成了无公信力的政府。这时,人们发现,不遵守法律、不守社会契约精神,通过寻租与贿赂可以聚敛财富;坚守社会道德反而举步维艰。结果社会道德在无限政府的阴影下,失去了光辉的价值。 最后,哈耶克和凯恩斯不约而同的认为,观念和意识是社会存在、发展、演化的核心。人的行为推动社会的变化,人的行为受各自观念意识的支配,而人的观念意识根植于一切社会信息中。因此,哈耶克和凯恩斯都认为,相较于军事暴力统治、权力财富诱导,对人的观念意识进行影响是最重要的社会力量。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