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南山商会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商会南山地区商会原名:重庆市南岸区工商联(总商会)黄桷垭镇商会;在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中共南岸区委统战部和区委组织部、南岸区工商联(总商会)及黄桷垭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于2002年12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商会还成立了党支部;成立时的会员所涉及黄桷垭和南山两个镇,成立时会员为35家,其中党员有4人;由于南山镇和黄桷垭镇合并为南山街道,所以,更名和扩大为南山地区商会。目前,商会会员有63家,其中:会长1人,书记兼秘书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10人,副秘书长1人,党员7人,会员企业所涉及的行业有: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1]设计施工、建筑建材生产销售、公路运输、餐饮娱乐业、种养殖业、机械制造业、化工设备制造、医疗卫生、食品加工、酒水批发、铸造业、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行业,这些会员个个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目录
商会概况
南山地区商会成立九年来,在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南岸区委统战部和南岸区工商联(总商会)的直接领导下,在南山街道党工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带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意见和决定,积极奋进,勇于开拓,团结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为南山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商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商会要认真组织会员学习党和政府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增强会员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应不定期组织执委、会员学习有关市场经济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学习可以会长会议、执委会议、会员大会等形式结合进行。
二、会议制度
商会执委会的议事决策机制为民主集中制。会长外出时,在必要情况下可委托常务副会长召集会长会议和执委会议。会长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执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实到会人数多于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时,会议各项议程有效。会议召开的情况应有书面记录。
三、人事制度
届中,根据商会隶属关系不同采用不同的人事产生办法。属区商会异地分会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推荐人选,由区工商联报区委统战部考核并审批、任命。执委人选由会长会议决定,并报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商会)备案。
四、财务制度
商会应建立完整的财务制度,并定期向执委会及会员大会报告开支情况,会费开支做到公开、透明。原则上,2000元以内由会长审批,2000元至5000元以内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研究审批,超过5000元以上由会长会议共同研究决定。
五、捐资制度
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规定向异地商会、企业或经营户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等,如异地商会自愿捐助家乡的公益事业和扶贫济困,应召开会长会议集体研究,由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商会)协助落实。
六、会务制度
商会应本着“经费自筹、人员自聘、会务自理”的原则,做到有办公场所、有办公人员、有联系电话,努力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组织会员参加各种经贸活动、为会员排忧解难、协调经济纠纷、沟通同家乡的联系等方面积极工作,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工作,副会长按片或按行业联系有关执委,执委联系会员,做到分工明确。
七、联系制度
各异地商会应定期向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商会)报告工作。开展大型活动需报经主管部门备案。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商会)负责对异地商地指导、服务和管理。
视频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商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知识 ,搜狐,2020-11-09
- ↑ 【党史专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搜狐,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