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监察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鄂州市监察委员会是由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并向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1月8日,鄂州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挂牌。鄂州市委书记李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主任严冀钢出席挂牌仪式。
现任鄂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赵本立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第四章对于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能与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监察职能
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主要职能是:
(二)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三)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察职责
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监督。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现任领导
鄂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赵本立。
鄂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华、艾兵
相关资讯
鄂州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挂牌
1月8日,鄂州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挂牌。市委书记李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主任严冀钢出席挂牌仪式。
1月6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严冀钢为鄂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8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2]决定任命万国光、陈攀、张文友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许均章、胡志红、明思哲、柯明、刘晓峰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上月,梁子湖区、华容区、鄂城区监察委员会相继成立并挂牌运行。至此,鄂州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市区两级全域完成监察委员会成立挂牌运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鄂州市市区两级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合署办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市委书记李兵亲自抓,精心组织、指导,人大、纪委、检察机关等相关方面密切配合,确保了我市市区两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 ↑ 法律法规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搜狐,2020-11-25
- ↑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怎么组成的?,搜狐,2017-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