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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鳴高(1774年-1842年),乳名,字行祥,號懷莪,又號藹士福建德化縣駟高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登進士,授吏部主事,後官至吏部員外郎監察御史,調任貴州思南府知府,著有《經史印示兒淺說》及《蟲鳥吟詩稿》[1]

個人簡歷

郭鳴高生於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農曆四月十九日。幼年好學,博覽經史。逾冠,以文博得督學錢福祚賞識,選取入學第一名。嘉慶十五年(1810)庚午科鄉試中第75名舉人,二十四年(1819)己卯恩科會試中第177名二甲進士。欽點吏部主政,派充則例纂修,順天府(今北京)鄉試同考官。道光九年(1829)補授稽分司主政,十一年補授文選司員外郎,十二年考選河南道監察御史,十三年署理江南道監察御史,轉掌陝西道監察御史。任內極力辦好多件實事。如屢次上疏奏請增加台灣各縣學額,廣東鄉試解額,嚴禁考試教官索賄受賄、勒索士子試卷費與代試舞弊等。後欽放貴州貴陽府知府,轉授思南府知府,丁酉科監試,兼署貴東道。在任期間,勤於政事,積勞成疾。道光十九年(1839),辭官歸隱。

置義田

郭鳴高13歲父母雙亡,又兩年祖父去世,由祖母陳氏銓官(1722~1801)撫育成人。因家境貧寒,在學期間經濟困難,上省、京鄉、會試盤費皆由族親資助。他以親身經歷,念及德化學子多半出身於寒素之家,雖品學兼優者常無法修完學業,赴省、京應試路途遙遠,水陸舟車,所需旅費巨大,難以支付,優秀人才常被埋沒。因此,他仿效宋范文正公仲淹「置義田養濟族人」等事例,傾出自己一生薪俸所積白銀4000餘兩(折合銀元5000餘元),交由縣裡公正能幹士紳辦理置義田,以每年收入資助全縣學子赴省、京參加文武鄉、會試旅費,使每科能有更多才學之士應試,以多出人才。為防止族親侵吞義產,並規定:凡本族人不論親疏均不得直接掌理義產,僅予監理之權;其次,全縣所有赴省、京應試學子,不分地域、姓氏,均有享受資助的平等權利。後來,德化人民敬仰其盛德,於縣署西南側建「崇義祠」,以示紀念。祠宇落成,泉州傳臚莊俊元、德化舉人黃鳳儀分別撰聯稱頌: 想當年,慷慨放懷,直欲希夫白老大裘、杜公廣廈; 願多士,聯翩得意,勿忘負了黃槐秋雨、紅杏春風。(莊撰) 賢太守志在遂初,晝錦時曾夸盛事; 鄉先生古之遺愛,義田人猶說高風。(黃撰) 郭鳴高仕宦多年薪俸所積,年老退休歸里,沒有為自己子孫多創家業,而無私奉獻置義田,授惠於全縣世代學人。至民國期間,科舉廢除改為高中以上學生助學糧。全縣凡就讀高中以上者均可得其資助(念高中者每生年資助稻穀400斤,念大專以上者每生年資助稻穀1000斤)。以後幾經匪患掠奪,義田總基數略有減少,但其每生年資助額仍照常維持。至1950年代初,縣人民政府清理公產時,所存義田數額仍甚可觀。

立塾館編輯

郭鳴高還捐資於世科村本族「乾美堂」祠宇設立塾館,延師教學,使族人世代子孫亦受其惠。民國初年,廢私塾辦學校,族人為紀念他的業績,民國十二年(1923)前後,將該經費假「厚乾堂」祠宇創辦「鳴高小學」。至民國三十三年(1944),全縣隨鄉鎮區劃變更設校,鳴高小學併入縣立錦福鄉中心國民學校(址設蒲坂),成為該校的分班。 縱觀古今,當年范文正公置義田為養濟族親,而郭鳴高傾資助學,澤及德化全縣士林,為德化世代造就人才,其無私奉獻,品性高風,乃世人所未及,其精神、事跡、對聯堪以永恆傳頌。其崇義祠,-直保存至1980年代末,惜其後拆除別建,遺址在今縣公安局大院東南隅。 郭鳴高卒於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農曆十一月十五日,終年69歲。生前著有《經史印示兒淺說》及《蟲鳥吟詩稿》。

目錄

參考

  1. 教育簡史——我縣歷代進士簡況. 徐本章. [2013-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