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扈自恣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跋扈自恣联合式成语,形容为所欲为,无所忌惮,不把任何事物和人放在眼里。语出《明史·朵颜传》:“于是长昂益跋扈自恣,东勾土蛮,西结婚白洪大,以扰诸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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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明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清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典故
《明史朵颜传》:“于是长昂益跋扈自恣,东勾土蛮,西结婚白洪大,以扰诸边。”
解释
形容为所欲为,无所忌惮。
示例
缘道设关隘,垄断公私。涡河、浍、颖之间,~。(《清史稿袁甲三传》)
用法
作谓语、定语;形容人专横强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