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世卿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遊戲 |
中文名稱: 趙世卿 別名: 趙立群 國籍: 中國明代 出生地: 濟南府長清彭家莊 |
趙世卿(1540—1618),字象賢,別號蘭渚,歷城小村莊(今祝甸村)人。明穆宗隆慶五年(1571)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後官至戶部尚書,並一度兼任吏部尚書,是明代後期重臣。[1]
人物經歷
趙世卿(生卒不詳),字立群,南渚歷城人。隆慶五年進士,授為南京兵部主事。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張居正的改革雖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有些措施過分嚴厲。例如,各地每年死刑犯都硬性定數,完不成受罰;地方官催征賦稅,不滿九成要降調等等。趙世卿反對張居正這些舉措,上疏勸神宗寬大為懷,開放言路,被張居正以"不謹"之名免職歸里。
張居正死後,趙世卿復出。初為陝西副使,後升戶部右侍郎,此後直到萬曆三十九年掛冠而去,共擔任此職務9年。9年間,趙世卿克盡厥職,事無巨細、必自躬親,出入算計、酌為調劑,保證了國家財政正常運轉。神宗是中國歷史上最貪財好貨的皇帝之一,國家撥給皇室的銀兩他嫌少,常常下令從國庫中提取銀錢放到他的名下,花用起來毫不知撙節。在他的大肆揮霍下,國家財政日漸困難。萬曆二十四年起,神宗派出大量太監到全國各地收稅和開金銀礦,稱為礦監稅使。這些人帶了大量爪牙,到地方後根本不開礦,而是橫徵暴斂,甚至明火執仗、公開搶劫。短短几年,鬧得天下烏煙瘴氣,各地都爆發了反對礦監稅使的鬥爭。社會動盪、矛盾激化。趙世卿身任掌管財政的戶部尚書,對此有切膚之痛。他多次奏請神宗恢復內供金花銀100萬兩的原額,不要額外搜括國庫。同時,請神宗將宮內金銀拿出一部分來用作軍餉,以緩解國家財政危機。神宗每次都氣得罵不絕口。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趙世卿奮然上疏,要神宗罷除礦監稅使。他指出神宗派遣礦監稅使是"聚悖入之財,斂蒼生之怨"。提出礦稅有五可罷。一是君德貴儉,為君德計不可不罷;二是多取招尤,為宗社計不可不罷;三是太監聚斂,為國體計不可不罷;四是全國蕭條,為民困計不可不罷;五是影響國課,為財政計不可不罷。同時明確告誡神宗:民心即天心,若一意孤行,必失去民心,"喪亂可虞,揭竿非遠。"趙世卿此疏一出,朝野傳誦,"洛陽紙貴"。大小臣工紛紛上疏請停礦監稅使,神宗終於在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罷除了這一弊政。
在國家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神宗還不醒悟。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七公主下嫁,神宗又讓國庫拿幾十萬兩銀子,世卿堅決不給,神宗不得已,減了三分之一,世卿還是不給。神宗只好再減掉三分之一。神宗的愛子福王在京師崇文門開店,與民爭利,趙世卿上疏竭力諫阻,神宗根本聽不進去。趙世卿見國事日非,又感自己回天乏術,遂萌生去意。他接連15次要求致仕,神宗都不批准。
趙世卿為人正直幹練,不搞任人唯親,不搞小圈子,推選任命官員皆看本人能力品質,無所偏倚。因此,為朝野所重。但是,當時官場風氣已經非常腐朽,黨派林立。趙世卿獨立獨行,當然受別人排擠,這更加劇了他對仕途的灰心,去志更堅。在連上十幾本神宗不理不睬的情況下,他於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秋寫了辭呈,掛冠封印而去,在北京城化裝候命。誰知神宗倦怠已到極點,他去城外破廟裡住了一年多,也沒等來神宗的批示,只得乘一柴車徑自棄官歸家。在故里閒居7年後,趙世卿病故,贈官太子少保。
參考來源
- ↑ 濟南籍晚明重臣:趙世卿 新浪 2006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