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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隐者不遇(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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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寻隐者不遇(魏野)

创作年代:宋朝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魏野

寻隐者不遇(魏野)是北宋诗人魏野的作品之一。

魏野(约960年-1019年),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宋陕州(今河南陕县)人。诗效法姚合、贾岛,苦力求工,诗风清淡朴实。著有《草堂集》十卷及《东观集[1]

魏野喜务农与吟咏诗篇,他盖草房,名曰"草堂",北宋真宗大中样符元年(1008年),契丹国使者到宋朝求取《草堂集》下帙,宋真宗批准赠与。四年(1011年),宋真宗令魏野相见,魏野婉辞。[2]天禧三年(1019年)十二月,魏野无疾而终,次年正月,真宗下诏,特赠秘书省著作郎。

正文

其一

谁人把我狂诗句,写向添萝绣户中。 闲暇若将红袖拂,还应胜得碧纱笼。

其二

城里争看城外花,独来城里访僧家。 辛勤旋觅新鑽火,为我亲烹岳麓茶。[3]

人物简介

魏野(960~1019),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北宋诗人。他原为蜀地人,后迁居陕州(今河南陕县)。诗效法姚合、贾岛,苦力求工;但诗风清淡朴实,并没有艰涩苦瘦的不足。他一生清贫,却又不随波逐流,为后人称道。代表诗作有《寻隐者不遇》等。[4]

世代为农,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一生乐耕勤种,亲手植竹栽树,凿土引泉,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田园山水,诗风清淡朴实。

大中祥符初(1008),辽国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向真宗求取《魏野诗集》的下半部,宋真宗感到魏野为其增添了光彩,就请魏野出庄为官。魏野以“糜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为由,拒绝做官。景德三年(1006),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谪陕州任知州时,曾亲自拜访魏野,这时魏野年近五十,认为自己通晓历史,看透了世态炎凉,他赠诗劝寇准:“好去天上辞将相,归来平地做神仙。”

天禧三年十二月三日(1019年12月31日),魏野表兄李渎去世,魏野大为悲恸。六日后,魏野卒,陕州令报朝廷,次年正月,皇帝下昭旌表,称他“陕州处士”,追赠为秘书省著作郎。魏野一生清贫,不沦污流,为后人尊崇,曾祀奉于原陕州乡贤祠。他居住过的草堂山庄被誉为陕州八景之一——“草堂春晓”。

参考资料

  1. 草堂居士 魏野 三门峡市政府网
  2. 魏野 中国小康网
  3. 「魏野」诗词全集 寻隐者不遇(魏野) 诗词名句网
  4. 魏野简介 国学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