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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中缘
出生 1975年
国籍 中國
职业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知名于 曾在巴黎第十大学留学访问一年(2007-2008)
知名作品 《论民法中单方法律行为的体系化调整》



许中缘,1975年生,湖南武冈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士。现为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

人物履历

曾在巴黎第十大学留学访问一年(2007-2008)。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长沙律师学院副院长,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外土地征收制度的资料整理与比较研究"首席专家。入选选湖南青年优秀社科人才"百人工程",中国法学创新网"新秀100"。 [1]

发表著作

自本科在《法学论坛》发表《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转让》(1999年第1期发表,《民商法学》1999年第4期全文转载)以来,涉足法学研究领域,先后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法学家》、《法治与社会发展》、《比较法研究》等法律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全文转载、摘编达20余篇。出版《体系化的民法与法学方法》、《民法强行性规范研究》、《民法总则原理》(21世纪法学研究生教材)学术专著三部,译著《欧共体私法与各国私法之协调及法律解释之经典方法》一部。

研究成果

代表性文章 《论民法中单方法律行为的体系化调整》,载《法学》2014年第7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10期。

《论意思表示瑕疵的共同法律行为》,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6期。

《论商誉权的人格权法保护》,载《现代法学》2013年第4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3年第12期。

《法学方法论与我国法学发展》,载《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4期。全文转载于《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2012年第6期。

《论合同的概念与我国债法总则的制定》,载《清华法学》2010年第1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0年第6期。

禁止性规范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载《法学》2010年第5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0年第10期。

《民法强行性规范研究》,载《法学家》2009年第2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9年第7期。

《论违反公法规定对法律行为效力影响》,《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1年第6期。

《论民法典体系化的哲学》,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3期。

《论任意性规范》,载《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11期。

《论法国不动产征收制度》,载《欧洲经济法律期刊》2007年第11、12期。

《论公共利益的程序控制》,载《环球法律评论》2008年第3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8年第9期。

《论法律概念--从民法典体系构成的角度》,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2期。

《论普通法系国家法典的编纂》,载《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5期。

《论不动产征收的司法权介入》,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论法国民法中的公共用益》,载《私法研究》2009年第7辑。

《论法国公共秩序理论的新发展》,载《当代法学》2008年第2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8年第6期。

《论民法典与我国私法发展》,易继明主编《私法》2004年第8辑。

《论民法典与民事单行法律的关系》,载《法学》2006年第2期。转摘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3期。

著作

《体系化的民法与法学方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民法强行性规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民法总则原理》(21世纪法学研究生教材系列)(第一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主持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外土地征收制度的资料整理与比较研究"(14ZDB125)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民商合一视角下民事权利体系的立法设计研究(10CFX045)"

教育部后期资助重点项目:"民法法典化的哲学(11JHQ004)"

湖南省社科项目:"共同法律行为与我国民法典(13YBA332)

社会兼职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

长沙律师学院副院长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湖南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湖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