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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力 Hsu Tzong-li

圖片來自司法院

中華民國第11任司法院院長

現任
就任日期 2016年11月1日
總統 蔡英文
副職 蔡烱燉
前任 賴浩敏


個人資料

出生 (1956-02-10) 1956年2月10日(65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嘉義市
籍貫 嘉義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 無黨籍
配偶 童嘉瑩

學 歷

經 歷

許宗力生於(1956年2月10日-),臺灣嘉義人,著名公法學者,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

目錄

生平

許宗力父親是執業律師許竹謨,曾參選嘉義縣縣長但未當選。許宗力從小耳濡目染立志學法,中學時接觸過小說及「紐倫堡大審」、「梅岡城故事」等電影,見法律人為爭取權益奮鬥的情節,更加堅定讀法律的心願。1973年自嘉義高中畢業後,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列為聯考的第一志願,並以系狀元高分錄取進入就讀。大學就讀期間成為法言社社長,編撰刊物針砭時政。前總統陳水扁與其有同寢室前後期室友之誼,據其自述當時與其室友皆為學校頭痛人士。

1977年自大學畢業,同年分別考取司法官特考及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許宗力放棄司法官訓練,進入研究所就讀,並於在學期間培養出對憲法行政法等公法學的興趣。退伍後,於1982年考取公費留學,留學德國哥廷根大學,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1986年學成返國,先於輔仁大學法律系任教一年,其後返母校國立台灣大學任教。2002年,出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任教其間,曾任多個部會的法規會、訴願委員會、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曾參與前總統李登輝任內成立之「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小組,為特殊國與國關係兩國論之研議者之一。亦曾參與重要實務案件,如於1995年司法院大法官召開之憲法法庭擔任釋憲聲請人之訴訟代理人,辯論檢察官羈押權是否違憲;2000年代表行政院於憲法法庭辯論核四停建案。

2003年由時任總統陳水扁提名,就任司法院大法官,於本次提名中為僅次許玉秀年紀第二輕之大法官。從事釋憲實務工作期間,踴躍提出諸多大法官意見書,於2011年9月30日卸任。2011年10月,至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擔任專任教授。2013年再返母校臺灣大學擔任專任教授。

2016年10月,由時任總統蔡英文提名為司法院院長,為2003年憲法增修條文取消大法官連任規定後,第1位再任之大法官。10月25日,正式獲立法院投票通過出任司法院院長,並於11月1日就任。

現與其妻台灣繪本作家童嘉瑩及兩女居住台北市。

經歷

  • 輔仁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1986年-1987年)
  • 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1987年-1992年)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1992年-2003年9月30日)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1995年-1998年)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2002年-2003年)
  •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03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
  • 輔仁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11年10月1日-2013年1月31日)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13年2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 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16年11月1日-)

榮譽

  • 司法院頒發一等司法獎章(2011年)

著作

  • 《Verfassungsrechtliche Schranken der Leistungsgesetzgebung im Sozialstaat(1986年)
  • 《兩岸關係法的嘗試與突破》(1989年,合著)
  • 《地方自治法》(1992年,合著)
  • 《法與國家權力》(1992年)
  • 《行政法》(1998年,合著)
  • 《憲法與法治國行政》(1999年)
  • 《兩國論與台灣國家定位》(2000年)
  • 《法與國家權力(二)》(2006年)

公職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司法院
前任:
賴浩敏
司法院院長
第十一任
2016年11月1日-
現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