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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的天》又名《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是刘西林于1943年根据冀鲁民歌曲调填词而成,该曲在全国解放后被广泛传唱。[1]


该歌曲的作者曾长期错误地标注为“佚名词,陈志昂曲”,原因是陈志昂曾于1944年冬根据山东胶东郭城的秧歌调创作《儿童团的红旗迎风飘》一曲,与《解放区的天》的曲调相近,使陈志昂错以为《解放区的天》是根据《儿童团的红旗迎风飘》填词而来 。后证实《解放区的天》是刘西林根据河北民歌直接填词而来,得知后陈志昂认可了这一说法。[2]


该曲在1964年10月2日人民大会堂演出的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中为“齐唱、轮唱”,位于第六场《中国人民站起来》。


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解放区的天                 歌曲原唱         黄卓
                填词         刘西林                 所属专辑         张伟进演唱专辑
                曲谱         民歌                 发行时间         1995-01-01


创作背景

《解放区的天》是刘西林于1943年根据冀鲁民歌曲调填词而成,该曲在全国解放后被广泛传唱。刘西林娓娓地向我细说了当年创作这首歌的情况。[3]


首先说明的是这首歌的曲调是地道的民间传统曲调《十二月》,流行于我的家乡沧县南部和盐山一带,历史很悠久。在我童年时代,就曾见到父辈们每年春节就踏着这个曲调的节奏,边舞边唱《十二月》,以表达广大农民渴望太平生活的心情,到了我十几岁时,就亲身参加了这些活动,所以事隔多年,对这首歌曲仍然记忆犹新,“正月里来正月正,家家户户挂红灯”以及“呀呼咳呼咳……”的旋律经常在身边回响。这样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作者却长期被错误标注。这首歌真正的作者是河北沧州刘西林,他1936年参加革命,1937年参加八路军,1938年初被分配到一二师战斗剧社,在剧社干过各种行当。[4]


1943年春,我由延安鲁艺调回晋绥军区战斗剧社工作,在大秧歌运动中,我写了一个秧歌剧名叫《逃难》,剧情很简单,是描述河南省国民党统治区一家三口人,为了躲避水灾、旱灾、蝗虫、汤恩伯四害之苦,逃难到了共产党领导的晋绥边区,在边区政府和人民的热情关怀和帮助下,幸福地安下了家,过上了好生活。根据剧情发展的需要,我就把《十二月》的曲调填上了新词,作为该剧的主题歌以歌颂共产党的领导。记谱时忠实原曲调,只是根据新词的字数增加了几个音符,演出效果很好。由于当时晋绥边区尚无印刷条件出版,加之《逃难》的导演董小吾,直接参与伴奏的李桐树,了解情况的电影演员高保成都健在,他们对这首歌曲的创作过程都撰文作过证。


这首歌曲在七、八年的流行过程中,词和曲基本没变,只是歌词第一句的开始增加了一个字(把“边区的”改为“解放区的”),曲子也相应的增加了一个相同的音符,整个旋律保持了原样。


歌词


        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5]

        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民主政府爱人民呀,

        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

        呀呼嗨嗨伊咳呀嗨,

        呀呼嗨呼嗨,

        呀呼嗨嗨嗨,

        呀呼嗨嗨伊咳呀嗨。


作者简介

词作者

刘西林:是河北省沧县人。1936年参加革命,1937年参加八路军,1938年初被分配到一二0师战斗剧社,在剧社当过演员、编剧、导演。

1942年被派往延安鲁艺学习。延安文艺座谈会后,于1943年春,随战斗剧社返晋绥边区开展大秧歌运动,《解放区的天》就是那时创编的。

建国后,刘西林同志历任东北电影厂副厂长;吉林省文化局副局长;国家对外文委演出公司副经理、中国人民对外友协副秘书长、驻外使馆政务参赞;1983年离休后兼任中国延安鲁艺校友会副秘书长。


演唱者简介

张伟进,1966年3月18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中国内地男歌手,“梦舟”明星篮球队副队长。

1980年,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歌剧团,成为一名中提琴演奏员。

1987年,他开始专心"攻读"流行音乐,成为独立音乐人。

1990年,参加春节联欢晚会,演唱歌曲《西北汉子的红腰带》。

1995年,参加东亚运动会开幕式并演唱英文歌曲《巴塞罗那》。

1997年,参加八运会开幕式并演唱会歌。

1999年,参加世界体操锦标赛开幕式并演唱会歌;1999年,为中国第一部大投资的大型动画片《西游记》演唱主题曲《猴哥》。“梦舟”明星篮球队副队长。

2011年,为都市情感暴力剧《千山暮雪》演唱片头曲《千山》。

最具代表性作品:歌曲《死不了》、《千山暮雪》、《猴哥


歌曲赏析

南皮县文化馆原馆长郭其武说:“刘西林把河北民歌带到解放区,让这首歌能传唱半个世纪。我十几岁第一次听就觉得很好唱,词很简单,所以能广泛流传。不管是沧县还是南皮,刘西林都是家乡人的骄傲。”[6]


河北省艺术研究所原所长李江说。“这首歌原来叫《边区的天是晴朗的天》,后来流传到很多解放区,曲子没有大改动,就把"边区"改成了"解放区"。反映了受苦难的人民逃到晋绥边区,受到党和政府关照以后感激和欢乐的心情,表达了他们对共产党领导的支持和拥戴,对太平生活的渴望。音乐节奏明快,充满了喜悦。正式的歌词有36个字,但总歌词远远不止36个字。它有很多衬词,比如"呀呼咳呼咳",这就体现了它民歌的特点。”


相关信息

“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听到这首熟悉的歌,很多人都能跟着哼出《解放区的天》这首曲子的旋律来,但这首歌的词作者是刘西林却是在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一起著作权案件中明朗的。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中国唱片总公司因侵犯了刘西林的署名权,被二中院判令向其遗孀胡守云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00元。


《解放区的天》是刘西林于1943年创作完成的歌曲,问世后在全国广泛传唱。但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歌曲集以及其他相关图书在提到这首歌曲时大都署名为“佚名词曲”。八十年代以来,刘西林先后发表文章,强调该歌曲的著作权属于其本人。刘西林去世后,其妻子胡守云便成了这首歌的合法继承人。然而,正是这首歌的著作权却引起了官司。2001年“七一”前夕中国唱片总公司在其出版发行的《庆祝中国共产党诞生八十周年——经典歌曲纪念金碟》中收录了《解放区的天》一歌,署名为“佚名词曲”,并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于是,原告胡守云便因著作权提起诉讼,请求北京二中院判令被告中唱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0元及精神损失10000元。


经法院查明,中国唱片总公司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许可使用了涉案歌曲,并已向该协会支付作品使用费3000元,而刘西林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但在中唱公司提供的“使用音乐作品明细表”中却标明此歌的曲作者是陈志昂,词作者是佚名,同时承诺“承担因资料不实而引起的法律后果”。法院认为中唱公司侵害了刘西林对该作品的署名权,同时致使音乐协会无法将稿酬转交给真正的权利人。


最终,北京市二中院判令中唱公司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未对歌曲《解放区的天》予以正确署名的CD光碟,同时以书面形式向胡守云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600元。


歌曲欣赏

        中国钢琴曲《解放区的天》[7]

        合唱《解放区的天》抗战胜利歌曲展播[8]

        《中华好民歌》苏妙玲《解放区的天》[9]

        舞蹈《解放区的天》[10]

        张伟进演唱《解放区的天》[11]


视频

《东方红》:经典歌曲《解放区的天》,百看不厌的精彩片段 [1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