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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刈麦》

作品名称: 《观刈麦》

创作年代: 唐代诗人

文学体裁:诗

作者:白居易

《观刈麦》[2]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3075篇诗文。[3]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内心十分惭愧。于是直抒其事,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全诗分四层,第一层四句,交代时间及其环境气氛。"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下文要说的事情就发生"人倍忙"的五月。这两句总领全篇,而且一开头就流露出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一派丰收景象,大画面是让人喜悦的。可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丰收景象下农民的悲哀呢?

作品的题目叫《观刈麦》,而画面上实际出现的,除了刈麦者之外,却还有一个拾麦者,而且作者的关心也恰恰是更偏重在后者身上。他们二者目前的贫富苦乐程度是不同的,但是他们的命运却有着紧密的联系。今日凄凉可怜的拾麦穗者是昨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又安知今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明日不沦落成凄凉可怜的拾麦者呢?只要有繁重的捐税在,劳动人民就永远摆脱不了破产的命运。作者在这里对当时害民的赋税制度提出了尖锐批评,对劳动人民所蒙受的苦难寄寓了深切的同情。而且不是一般的同情,是进而把自己摆进去,觉得自己和劳动人民的差别太大了,自己问心有愧。这时的白居易的诗歌确实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思想情绪,呼出了劳动人民的声音。

这首诗写作上的基本特点是不带任何夸张地、如实地描写现实生活场景。他选取了举家忙碌和凄凉拾穗这两个镜头,使之构成强烈对比。前者虽然苦、虽然累,但他们暂时还是有希望的,至于后者,则完全是断梗浮萍,朝不保夕了。两个镜头所表现的场面、气氛、形象、心理都很好。

诗人由农民生活的痛苦联想到自己生活的舒适,感到惭愧,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抒情文字是全诗的精华所在。它是作者触景生情的产物,表现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白居易写讽谕诗,目的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在这首诗中,他以自己切身的感受,把农民和作为朝廷官员的自己作鲜明对比,就是希望“天子”有所感悟,手法巧妙而委婉,可谓用心良苦。

诗词正文

译文

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夜里刮起了南风,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

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儿童手提壶装的水,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

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脊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

又见一位贫苦妇女,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右手拿着捡的麦穗,左臂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望着别人说话,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因为缴租纳税,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

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却不用从事农耕蚕桑。一年领取薪俸三百石米,到了年底还有余粮。想到这些暗自惭愧,整日整夜念念不忘。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汉族,字乐天,晚年又号香山居士,河南新郑(今郑州新郑)人,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中国文学史上负有盛名且影响深远的诗人和文学家,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座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琵琶峰。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 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7]

视频

百家讲坛.白居易

白居易的诗歌创作风格.

《观刈麦》白居易 田家少闲月 五月人倍忙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