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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主改革图片来源于网络

西藏民主改革1959年3月10日,以达赖为首的西藏反动上层集团为保住政教合一的农奴制永远不改变,悍然发动了旨在分裂祖国的全面武装叛乱。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领导西藏各族人民一边平叛一边进行民主改革,使百万农奴翻身获得了解放。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西藏民主改革 时 间 :1959年3月10日 成 果 :推翻了封建农奴制度 历史意义 :这是西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 取得成果 :百万农奴翻身获得了解放 地 点 ;中国西藏

解放西藏

中央人民政府与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但西藏的社会制度仍然是“政教合一”的僧侣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社会。只占人口5%的三大领主(贵族、寺庙、反动地方政府),霸占了西藏几乎全部耕地、牧场和绝大部分牲畜,并占有大量的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终年不得温饱,领主可以任意役使甚至杀害他们。

十七条协议》第四条规定:

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第十一条规定:

有关西藏的各顶改行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1] 以达赖喇嘛为首的上层农奴主反动集团自西藏解放以来一直蓄意破坏协定,企图改变西藏政治制度。

历史资料

旧西藏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寺院上层僧侣等农奴主,占有西藏几乎全部耕地、牧场和绝大部分牲畜。农奴超过旧西藏人口的90%。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可以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1950年的西藏有100万人口,其中没有住房的就达90万人。

农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贷对农奴进行残酷的剥削,仅当时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种类就达200多种。农奴为农奴主支的差,占农奴户劳动量50%以上,高者可达70%到80%。藏族民谚中描写道:“农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钱高;农奴面前三条路,逃荒、为奴和乞讨”。 农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却连温饱也得不到保障,经常要靠借高利贷勉强糊口,高利贷年利率高达20%到30%,使借贷者利滚利,造成永远还不完的“子孙债”和以借贷人和担保人全部破产而告终的“连保债”。

西藏地方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维护农奴主的利益。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农奴主运用成文法或习惯法,设立监狱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监狱,大寺庙也设法庭、监狱,领主还可在自己的庄园私设监狱。刑罚极为野蛮残酷,如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

改革开始

民主改革是分阶段、有步骤进行的。

第一步是开展“三反”(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人身依附制度)和减租减息运动。在农村,对于参加叛乱领主的土地实行“谁种谁收”的政策;对于未叛乱领主的土地,实行“二八减租”(领主得二,佃户得八)。同时,解放家奴,废除人身依附。在牧区,对于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由原放牧的牧民放牧,收入归放牧的牧民所有;对于未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仍归牧主所有,但减少牧主的剥削,增加牧民收入。

第二步是对参加叛乱领主的生产资料实行没收,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对于未参加叛乱的领主,采取赎买的政策,国家出钱赎买他们的生产资料,无偿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农、牧主也分得一份生产资料。

由于这些政策、办法和措施,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因而得到了各阶层人民,首先是贫困农奴和奴隶的欢迎,也争取了更多的上层人士的理解和合作,保证了西藏民主改革顺利进行。到1960年底,西藏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区各地普遍建立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农牧民协会、平叛保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各级人民政权。

西藏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农奴主所有制,确立了农牧民的个体所有制度。广大农奴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废除了农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千百年来被当作“会说话的牛马”的农奴和奴隶,挣脱了身上的锁链,第一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成为自己命运和西藏社会的主人。[2]

民主改革

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

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农奴和奴隶成为土地的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据统计,在民主改革中,国家共支付4500多万元对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0万亩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进行赎买。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的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焕发出了空前的生产和生活热情,迅速改变了西藏的社会面貌和生活条件。据统计,土改基本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区的粮食总产比1959年增长12.6%,比土改前的1958年增长17.5%。牲畜存栏头数1960年比1959年增长10%。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建立起第一个供销社、第一个农村信用社、第一所民办小学、第一所夜校、第一个识字班、第一个电影放映队、第一个医疗卫生机构。1959年底,拉萨市区建立居民委员会28个,先后安置8700多名贫苦游民和乞丐就业,救济8500多名生活困难的贫民,收容120多名孤、老、病、残者。1960年,纳金水电站建成发电,拉萨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电灯。1959年至1960年两年内,西藏建立起几十个现代化小型工厂,培养了2万多名藏族工人。90%的县通了公路,公路全长达到1.25万多公里。[3]

废除政教合一制度

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对参加叛乱的寺庙的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对没有参加叛乱的寺庙的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规定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爱国守法的寺庙,保护人民有当僧尼的自由和僧尼还俗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受干涉,保护有历史意义的寺庙和文物古迹。另一方面,实行“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废除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的封建占有、封建剥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庙内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级制度,保障各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庙内的公共资金和财产实行民主管理,作为生产基金和供给寺内僧尼的生活与正常宗教活动之用;寺庙的僧尼按劳动力情况分得的土地,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寺庙内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由政府予以补助。通过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庙均选出了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农奴制玷污了的东西,恢复了宗教的本来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为西藏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个乡级政权、283个区级政权,78个县(包括县级区)和8个专区(市)建立了人民政权。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万多人,其中乡级干部全是藏族,区级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4400多名翻身农奴和奴隶成长为基层干部。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当家作主的权利。百万翻身农奴和奴隶穿着节日盛装,手捧哈达,兴高采烈地参加投票,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了基层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乡县选举工作完成,有1359个乡、镇进行了基层选举,有567个乡、镇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西藏约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农奴和奴隶为主的乡人民政权,54个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选出了正副县长,建立了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会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占11%多,藏族代表中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和奴隶。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西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通过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仅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就消灭了在西藏延续数个世纪的封建农奴制度,迅速荡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使百万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获得了解放,使西藏社会的面貌焕然一新,开创了西藏发展的新纪元。这是西藏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为西藏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确立了崭新的起点。[4]

纪念日

西藏立法机构2009年1月19日表决通过了一项议案,决定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纪念50年前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宣布,出席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382名代表一致表决同意,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表决前,列确分别用藏语和汉语宣读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草案)》。

列确强调,本次会议应到代表434名,实到382名,表决“符合法定人数”。

62岁的人大代表、亚美民族手工业产品有限公司总裁格桑认为设立这样一个纪念日“很有必要”。

格桑的父母都是农奴。他的儿时记忆,就是无鞋穿、补丁衣服和农奴主的皮鞭。如果不小心冒犯了农奴主,至少要被抽打50下。“1954年楚河泛滥,淹没农田,农奴主仓库中粮食堆积如山,但许多骨瘦如柴的农奴却被饿死了。”

十四世达赖喇嘛却宣称,在过去,“西藏人生活在佛光下的和平和惬意之中”。

史料表明,西藏自13世纪起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新中国成立后的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署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1955年,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与此同时,广大民众提出实行民主改革,也有一部分中上层人士表示对西藏旧社会制度作全面改革。长期以来,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领主专政制度,其代表人物是达赖喇嘛等宗教上层人士。比欧洲中世纪的制度还要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已经在雪域高原上延续了上千年。

西藏档案馆保存的史料表明,旧西藏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等农奴主,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超过旧西藏人口90%的农奴被农奴主当作私有财产,可以随意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农奴主还可在自己的庄园私设监狱。刑罚包括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

1733年,达赖喇嘛系统的寺院有3150座,属民121440户,他们负担了沉重的差税劳役。十四世达赖家族所属庄园的老人回忆说,他们还记得1959年前一些农奴在服差役时被领主活活打死。

虽然毛泽东曾在1956年写信给达赖喇嘛,表示不准备立即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但达赖喇嘛等旧西藏上层集团和一些农奴主仍在1959年3月发动了企图永远保存农奴制的武装叛乱,达赖本人逃到印度并成立“流亡政府”。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在西藏开始进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下的封建农奴制,使百万农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分得土地,并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历史处从事档案研究近30年的索朗旺堆说:“过去有一首藏族民谚形容农奴的生活‘农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钱高;农奴面前三条路,逃荒、为奴和乞讨’。旧西藏农奴居住在世界最高处,却生活在世界最底层。”

3月28日,中国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在西藏正式开启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使百万农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分得土地,并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

参与叛乱的贵族们的财产被分给农奴,政府还对其他农奴主的财产进行赎买。

同为本届人大代表的新杂·丹增曲扎回忆说:“当时人们从家里拿出地契放在一起烧,然后通宵达旦地围着火跳锅庄。”

然而,很多年轻人对那段历史很不了解。“‘3·14’事件的参与者中,就有很多是不明真相的年轻人。”

格桑说:“如果他们了解旧社会的苦难,他们就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设立这样一个纪念日。”他说。

反动叛乱

原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撕毁了《十七条协议》,发动了武装叛乱,他们打着“反对汉人”的旗号,阴谋分裂祖国,反对西藏百万农奴强烈要求的社会改革。他们的叛乱,很快就被人民解放军在广大农奴的支持和配合下平息,这为在西藏顺利进行民主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视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