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卫生健康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西吉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0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29号),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1],为正科级。
西吉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及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携化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落实自治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全县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国家、区、市、县爱国卫生政策。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贯彻实施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自治区人口与家庭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
(十)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促进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全县干部人才健康相关政策措施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宾客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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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西吉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简称是什么?官方发文明确了 ,搜狐,2019-03-21
- ↑ 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西吉县人民政府,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