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是位於臺灣臺南市仁德區(院本部)及東區(門診部)的一所地區醫院,設有內科、胸腔病科、感染科、家庭醫學科,也是衛生福利部核定的結核病教學示範暨後送中心。此醫院源自台灣日治時期設立的「臺南州立結核療養所」(又稱清風莊),在戰後陸續作為臺南結核病防治院、臺南慢性病防治局,曾是臺灣重要的結核病防治單位[1]。
單位及設施
- 醫療部:內科、胸腔病科、感染科、家庭醫學科
- 醫事部:放射診斷科、藥劑科、護理科、醫事檢驗科、營養組
- P2(生物安全第二級)實驗室:雲嘉南高屏澎湖六縣市代檢合約實驗室
- 一般床數:51床、負壓病房:51床[2]
歷史
在日治時期對結核病係採療養之消極措施,僅在今之台北市南港區及台南市郊分設「錫口療養院」(後改為松山療養所)及「清風莊肺病療養所」。光復之初,結核病流行猖獗,然其實全台僅有結核病床二百張,且無任何專門有組織、有計畫之機構負責結核病之防治。因而政府遂採取預防重於治療的公共衛生途徑,代替純臨床療養方式,以解決結核病流行問題。
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省政當局接管日治時期之松山療養所,並改組為省立松山療養院。三十八年一月,衛生部南京結核病防治院隨同中央衛生實驗院將部分器材及人員遷移嘉義,設立門診部,辦理防癆示範工作;更以一部份人力即物力充實當時之松山療養院。民國三十九年五月,松山療養院改組成為台灣省立結核病防治院,旋改稱台北結核病防治院,除在松山設立療養病房外,並在台北市青島東路設置台北結核病防治中心,辦理結核病門診及防治工作。自此結束了一個純為臨床休養的消極時代,走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
嘉義門診部於民國四十年改組為嘉義結核病防治中心,辦理結核病門診及防治工作。至於日治時期台南清風莊之肺病療養院,在台灣光復後改為台南縣立結核病療養所,四十一年改隸省政府,為台灣省台北結核病防治院台南分院,後為使之負起南部結核病防治工作之使命,又改為台南結核病防治院。民國四十九年省政府負應世界衛生組織防癆顧問之建議,再在台中設立台中結核病防治院。至此台灣共有台北、台中、嘉義、台南四各結核病防治院,形成防癆系統之骨幹。 民國五十六年整合「台灣省立台北、台中、嘉義、台南結核病防治院」成立「台灣省防癆局」,局本部設於台北,下轄台中、嘉義、台南結核防治院;開始與台大醫院長期醫療合作不斷提昇醫療品質。另外於全台各縣市衛生局之下設立結核病防治所,而再民國四十四年起陸續成立之全台各鄉鎮市區衛生所,則由省防癆局各派駐一名防癆保健員,負責防癆業務。至此防癆體系網就更加完整健全,對於推展結核病防治工作有很大助益。
由於時代變遷,中老年慢性疾病之嚴重性,逐漸取代了急性傳染病,成為重要之公共衛生問題,腦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等,均已居於十大死因之內,因此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七十五年七月頒布「中老年病防治四年計畫」,第一項措施即為「利用現有防癆機構體系基礎,依中老年病防治需要整體規劃,修改組織編制,建立中老年病防治工作體系,因應中老年疾結核病防治之需要。」省防癆局遂於民國七十八年改制為「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同時,所屬台中、嘉義、台南結核病防治院也易名為慢性病防治院,各縣市防治所亦改稱慢性病防治所,而行政體系維持不變。從此,防癆體系網除了胸腔病(以結核病為主)之外,同時負責中老年病之預防、治療、研究、策劃、示範、宣導、教育訓練及輔導等項業務。
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因臺大醫院籌設兒童醫院收回,位於台北市青島西路省慢性病防治局院區,遂於八十七年一月搬遷至台北縣深坑鄉(租用大樓),繼續執行各項業務。八十八年七月精省,「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更名為「行政院衛生署慢性病防治局」所屬台中、嘉義、台南慢性病防治院也易名為行院衛生署慢性病防治院,九十一年七月一局三院整併為行政院衛生署胸腔病院。
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六日黃瑞明醫師正式接任院長後,配合衛生署、健保局、國健局、疾病管制局等政策推行不遺餘力,並提高服務效率性、便捷性及研發性之能力,修改各項服務流程、改善服務態度、注重病患安全。本院業經機關裁併醫院搬遷、人員流失等等衝擊後,能如浴火重生的鳳凰般重新展翅發揮胸腔專科醫院所長,於教學、研究、檢驗、結核病人治療及照護,成為南台灣胸腔病患溫暖的避風港。
民國102年7月23日衛生署遵行行政院令升格改制為「衛生福利部」,本院正式更名為「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衛生福利部」成立後,整合醫療與社會福利並加強長照機構功能與轉介機制,提供符合國人時代需求的服務。改制後本院與衛生局及衛生所社區公共衛生照護體系將充分結合,有效整合急、慢性醫療服務。優良的照護團隊,提高民眾就醫的可近性,成為大仁德地區民眾更便捷、貼心、安全、有效的醫療服務機構。 快速連結
其他
在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附近的「清風莊遺址」是以醫院舊稱清風莊命名,其文化層包含了新石器時代的牛稠子文化、大湖文化[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