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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县隶属于福建省莆田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陆域总面积1839.54平方千米,县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截至2000年,莆田县总人口为142.85万人。

莆田县自唐武德五年(622年)正式置县,唐代先后属丰州、武荣州、清源郡(治所均在泉州),宋代先属清源郡、平海军;置兴化军后至清末,一直是兴化军、州、路、府的属县;民国初期,撤销兴化府后,先后属南路道、厦门道、兴泉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属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晋江专区、闽侯专区、莆田地区、莆田市。 截至2002年初,莆田县辖23镇、3乡。200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莆田县,设立荔城区、秀屿区,将原莆田县的常太、华亭、灵川、东海4个镇划归城厢区管辖,原莆田县的江口、梧塘萩芦、白沙、新县、庄边6个镇和大洋乡划归涵江区管辖。

1990年,莆田县地区生产总值34.79亿元,财政收入8779万元,县财政上解1887.9万元。[1]

历史沿革

约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此活动。

莆田在西周时期及其之前(前771年及其之前)属七闽之地。战国中期,为闽越领地。秦时属闽中郡。

西汉高祖五年(前198年),承认勾践后裔无诸为闽越王,继续领闽中地,莆田为其属地。

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莆田地属东越。

东汉献帝建安初年(196年),在在冶县南部都尉下设侯官、南平、汉兴、建安、建平五县,莆田地属侯官县。

三国时期,莆田属吴国。景帝永安三年(260年),撤南部都尉改置建安郡,郡治在建安(今建瓯县),领东安、昭武、侯官等九县,莆田地属建安郡侯官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析建安郡为建安、晋安二郡。莆田地属晋安郡侯官县。

南朝,宋至齐(420~501年),莆田地属晋安郡晋安县。

梁天监元年(510年),析晋安郡置梁安郡,莆田地属梁安郡。普通六年(525年),扬州分出五郡,设东扬州,莆田地属东扬州梁安郡。

陈永定元年(557年),升晋安郡为闽州(州治在今福州),领晋安、建安、南安三郡。莆田地属闽州南安郡。光大元年(567年),改闽州为丰州(州治仍在今闽侯),莆田地属丰州南安郡,不久郡废。

南朝陈光大二年(568年),析南安郡东部地置莆田县,县治在延陵里。

隋开皇九年(589年),平陈,改丰州为泉州(州治仍在今闽侯),复置莆田县属之。大业十二年(616年),陈迈领泉南兵马镇莆田,陈自任莆田县令。

唐武德五年(622年),平定闽中地,析南安县另置丰州(今南安),复置莆田县,属丰州,不久丰州废并回泉州。圣历二年(699年),复置并改丰州为武荣州(州治在今南安),析莆田西部地置清源县(后改名仙游县),莆田、清源两县同属武荣州。昭宗景福二年(893年)王潮、王审知兄弟攻占福州,并逐渐据有福建全地,王潮被授职为福建观察使,莆田县属之。

闽国开平元年(909年),王审知受封为闽王。王审知,提倡节俭,减轻赋役,以保境息民为立国方针,奖励通商。莆田县属之。天成元年十月(927年),王审知长子王延翰称大闽国王。莆田县属之。龙启元年(933年),王审知次子延钧在福州称帝,国号闽,莆田县属之。

五代闽永隆五年(943年),延钧弟延政在建州称帝,国号殷,莆田县为其所属。

后汉干佑二年(949年),南唐改泉州称清源军,莆田县属清源军。

宋乾德二年(964年),改清源军为平海军,任陈洪进为平海军节度使,莆田县隶平海军。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太宗赵光义诏即游洋镇(兴泰、福兴、浔阳、兴建四里)加以百丈镇(崇仁、安仁二里)共六里,及析泉州莆田县紫仁、广业二里,仙游县来苏里,福州永福县永泰东、西二里,与福清县清源东、中、西三里总一十四里,置兴化县及太平军(县级),县治在兴泰里。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太宗诏升太平军为兴化军(同下州),兴化县为附郭,与泉州分置,始正体统,齐于列郡。并析泉州莆田县、仙游县及德化县九座山区(西苑乡)归兴化军管辖。诏析莆田县唐安乡光贤里、苏田里、安香里归福清县文秀乡(万安乡),作为福清县划出长乐西乡清源东、中、西三里归兴化县长乐乡的补偿。嘉佑年,福清县界自蒜岭南移至龙津渡。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兴化军治自兴化县兴泰里迁往莆田县延陵里(荔城镇古谯楼一带)。首任兴化知军兼领兴化知县段鹏以游洋古邑转输不便,请移军治于莆田县城。莆田县为附郭,兴化县为支邑。景炎二年(1277年),兴化军城失而复得,端宗诏改兴化军为兴安州,莆田县隶属兴安州。次年改兴安州为兴化路。莆田县隶属兴化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兴化路隶福建行中书省,莆田县隶属仍旧。莆田城区及其附郭划四厢为录事司,与县分治。至正二十年(1360年),置兴化路分省,简称兴化路分省,莆田县属之。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兴化路置兴化府,隶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废录事司,以四厢并入莆田县、并置兴化卫、平海卫。正统十三年(1448年),撤销兴化县,以武化、长乐二乡的六个里并为广业里,划归莆田县。

清朝,莆田县隶属兴泉道和兴泉永道,清代朝廷《圣祖实录》卷三十三、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康熙九年(1670年)复置兴泉道,辖兴化府、泉州府,道治驻兴化府,道台先在莆田,后迁泉州,再迁厦门。雍正五年(1727年),兴泉道衙门移驻厦门。雍正十二年,增划永春直隶州归兴泉道,并改称兴泉永道。统辖兴化府(今莆田、仙游一市二县)、泉州府(今安溪、石狮、晋江、南安、安溪、惠安、同安)以及永春州(今永春、德化、大田3个县)两府一州的军政要务。管辖兴化府(莆田),泉州府和永春州(永春,德化,大田)。

民国二年(1913年),撤销府建制,福建设省、道、县三级地方政权。全省划分为东路、西路、南路、北路四道,莆田县属南路道。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东、西、南、北四道分别改为闽海、汀漳、厦门、建安四道,莆田县隶属厦门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莆田县直属福建省政府管辖。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1月23日,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划福建为闽海、闽上、泉海、龙漳四省和福州特别市。旋改四省称为闽海、延建、兴泉、龙汀四省,莆田县隶兴泉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月,十九路军"闽变"失败,国民政府恢复统治。划福建省为10个行政督察区,7月,省以下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福建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莆田县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福建省划分为8个专区及省辖福州市,莆田县隶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晋江地区专员公署。

1955年12月,莆田县人民政府改称莆田县人民委员会,仍隶属晋江专署。

1967年6月30日,晋江专署改为晋江专区,莆田县属其管辖。

1970年2月,莆田县由晋江专区划入闽侯专区;同时闽侯专区革委会迁入莆田县城厢,改为莆田专区。

1971年7月,莆田专区改为莆田地区,莆田县属其管辖。

1983年9月9日,撤销莆田地区,设立地级莆田市,莆田县属其管辖;同时析城厢、涵江2镇设城厢区和涵江区。

2002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决定:一、同意撤销莆田县。将原莆田县的常太、华亭、灵川、东海4个镇划归莆田市城厢区管辖,原莆田县的江口、梧塘、萩芦、白沙、新县、庄边6个镇和大洋乡划归莆田市涵江区管辖。二、设立莆田市荔城区,将城厢区荔城街道的文献、凤山、长寿、英龙、梅峰5个居委会,城南乡的镇海、阔口、新溪、步云、埭里、古山6个村,城郊乡的长丰、七步、濠浦、南郊、莘郊、荔浦、陡门、张镇、西洙、东阳、拱辰、畅林12个村,以及原莆田县的西天尾、新度、黄石、北高4个镇划归荔城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县巷。三、设立莆田市秀屿区,将原莆田县的笏石、东庄、忠门、东埔、湄洲、东峤、埭头、平海、南日9个镇和山亭、月塘2个乡划归秀屿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笏石镇。[2]

区划沿革

莆田建县到唐末,境内行政区划无考。

宋嘉佑八年至宋末(1063~1279年),莆田县设6个乡,下辖34个里。

元代,以路治所在地城区及近郊划为四厢,置录事司,与县分治。

明代,废录事司,四厢地归莆田县管辖,改宋代的6个乡为7个区,把保丰里、丰成里并入常泰里,里下设图。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莆田县划为7区、31里、294图。

永乐元年(1403年),莆田县缩减2里89图,计领7区、29里、205图。

正统十三年(1448年),撤兴化县,以其东部武化乡的崇仁里、安仁里和长乐乡的清源东里、中里、西里并入广业里,划归莆田县,附于7区。

弘治时期(1488~1505年),莆田县划分为7区、30里、205图。

民国二年(1913年),莆田县划分为城厢、涵江、黄石、江口、华亭、常泰、广业、笏石、忠门、平海10个区。

民国七年(1918年),析华亭区增设岩头区(今灵川镇),共为11个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莆田县划为8区、15镇、271乡、1123附乡。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国民政府公布《县自治法》,规定县、乡镇、闾邻3级建制,以10户为邻、10邻为闾、10闾以上为乡镇。县治所在地划为若干区,区与乡镇同级。同年5月,实行保甲制度。以10~15户为甲,10~15甲为保,10保以上为乡镇联保。乡镇联保设联保主任,办公机关称保长联合办公处。莆田县编为90联保,辖900余保。联保属镇或区管辖,镇、区属县管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月,根据福建省政府公布《福建各县各区设署办法施行细则》,区公所改称区署,莆田县共设4个区署,其等级为:第一区(乙级),第二区(乙级),第三区(丙级),第四区(丙级)。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莆田县行政区划分为6区,87乡镇联保,共824保。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9月,国民政府颁发《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新县制,联保名称撤销,复称乡镇,整编保甲,莆田县设6区、4镇、45乡、540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6月,省划南日岛归莆田县,设第七区,辖东山、西山二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根据省政府《福建省县政府分区设署实施办法》,莆田县设4个区署和五个县政府直辖乡镇。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0月,撤销区建制,莆田县所辖乡镇进行调整,设2镇、30乡、394保。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析埭头镇为埭头、武盛2乡。莆田县计设21个乡镇、辖386保、5716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根据省政府《福建省各县设置区署办法》和《福建省各县政府区署组织规程》,县政府在新县、前下(今东峤镇)两地设区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21日,莆田解放,建立县人民政府。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完成支援前线等任务暂时保持原有的保甲组织。9月,莆田县划为13个区,395个保。

1950年10月,废除保甲组织,莆田县重新划分为2镇、16区,下辖378乡(街)。

1952年8月,莆田县土地改革完成后,行政区划调整为24区,21街、369乡。

1954年7月,莆田县仍分为24个区,但部分地区行政区划变动,原辖390乡(街)并为350乡(街)。

1955年5月,县辖乡(街)又经调整,增为378个。同年10月,又从第二十二区划出平海乡成立平海镇。计为24区、1镇、378乡(街)。

1956年6月,为适应农业生产合作化需要,莆田县重新调整为3个镇(下辖7街)、11个区(下辖151个乡)。

1957年12月,撤区建乡,莆田县划为3镇,辖17个街、48乡,辖495个高级农(渔)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10月,建立人民公社,撤销乡(镇)组织,实行政社合一,莆田县划为12个人民公社,下辖383个生产大队,公社下分片设立管理区。

1961年6月,又调整行政区划,县下设区,形成县、区、公社、生产大队四级管理体制。莆田县划为12个区公所,下辖10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669个生产大队。

1980年12月,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城厢、涵江2个镇人民政府和24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撤销莆田地区、设立莆田市。莆田县划出城厢镇、城郊公社,建立城厢区,划出涵江镇、涵江公社建立涵江区,2区直属莆田市管辖。

1984年10月,实行政社分开体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县、乡(镇)、村(街)三级建制。24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乡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同年11月,黄石、笏石改为镇建制。

1985年5月,江口、梧塘、华亭3乡改为镇建制。

1986年12月,西天尾、埭头2乡改为镇建制。

1988年10月,白沙、灵川、忠门3乡改为镇建制,东庄乡改为秀屿镇。

1990年12月,莆田县下辖11镇、11乡、13居委会、488村委会。

区划详情

截至2002年初莆田县撤销前,莆田县下辖23个镇、3个乡:常太镇华亭镇灵川镇东海镇江口镇梧塘镇萩芦镇白沙镇新县镇庄边镇西天尾镇新度镇黄石镇北高镇笏石镇东庄镇忠门镇东埔镇湄洲镇东峤镇埭头镇平海镇南日镇大洋乡山亭乡月塘乡[3]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莆田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介于东经118°49′~119°39′,北纬24°59′~25°46′之间,东南濒海,北连永泰县,东北与福清市毗邻,西与仙游县接壤,全县陆域总面积1839.54平方千米。

地层

莆田县处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的东部沉降带,地层多由火成岩构成,其中花岗岩、流纹岩分布较为普遍。沿海丘陵至平原周围都属于花岗岩侵入地带,即从埭头、笏石、黄石至壶公山南之东汾、灵川和木兰溪畔的华亭、濑溪,更向东北延至西天尾、梧塘一带。中部至北部山区,属于火山岩地带。

地质构造

莆田县位于长乐-南澳断裂带与漳平-仙游东西向构造的交汇处,是亚欧板块东南部大陆边缘的一个组成部分,大地构造单元西北部属闽东燕山断坳带的福鼎云霄断陷带,东部沿海属闽东南沿海变质带,按地质力学观点属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早期形成漳平-仙游东西向断裂带横贯莆田中部,抵达湄洲湾顶。

地形地貌

莆田县背依戴云山脉,面对台湾海峡,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呈阶梯状下降。北部和西部山岭纵横,层峦叠嶂,向东南延伸。东部的中间地带为平原,再连低丘顺展到海。东南丘陵突出海外,且开口形成许多半岛,平原和港湾。以"区内地貌类型组合的相似性和区间地貌类型组合的差异性"为原则并以地貌形态类型的分布界线为主要依据,并考虑农业生产特征等,境内可划分为山区、平原、沿海三个地貌区。

气候

莆田县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终年温和,四季长青,霜期极短,冰雪罕见,湿润多雨。

春季(3~5月),为冬季风向夏季风过渡的季节。冷暖气流交绥,天气反复无常。暮春,夏季风势力大增,与北方冷空气交绥,加上地形影响,常造成连绵的大面积降雨,雨量稍大,为梅雨阶段。

夏季(6~8月),盛行偏南气流,天气多晴,温高湿大,日照充足,局部地区,特别是内山区,午后常出现热雷雨,并伴短暂大风。时有热带气旋影响,当强台风正面袭击莆田时,狂风暴雨俱来,常造成风灾和洪涝,并引发风暴潮。无热带气旋影响时,正值副热带高气压控制,常出现晴朗干热天气,沿海出现夏旱。

秋季(9~11月)是夏季风向冬季风转换的过渡期,冷空气影响日见增强,风速较大,降水显著减少,天高云淡,日照较多,气温适中。

冬季(12月~2月),由于受到内陆来的寒燥气流的影响,盛行东北风,天气稳定,气温低,雨水少,湿度小。每当冷空气南下时,常出现阴雨天气,雨量不大,沿海伴有大风。当寒潮侵袭时,可引起剧烈降温,内陆山区往往出现霜冻和降雪天气。

日照

莆田县境内平均年太阳辐射量达109.10千卡/平方厘米,7月份最多,达13.81千卡/平方厘米,2月份最少,5.95千卡/平方厘米左右,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995.9小时,年均日照率45%。

气温

莆田县终年气温适中,各地年平均气温在16~22℃。中部平原地区,年平均气温>20℃;东南沿海地区,受海洋调节,年平均气温略低于中部平原地区,各地约在≤20℃。北部和西北部内陆山区,由于地势较高,离海稍远,年平均气温随海拔高度的增加而降低,年平均气温在16~19℃。境内无霜期长,且由西北内陆向东南沿海递增,沿海前沁从未出现过霜,城关年平均无霜期348天,沿海地区和中部平原无霜期一般年份340~350天;西部、北部山区一般年无霜期300~330天。

灾害性天气

莆田县各地灾害性天气种类繁多,主要有:暴雨、洪涝、干旱、寒害、台风、大风、龙卷风、冰雹和雷击等。

水文

河流

莆田县内河流属山地性河流,受地形和气候影响,其主要特点是:水量丰富,水位季节变化大,流程短,多独流入海,上下游河床坡度差别大,上游水流急,下游受海潮顶托影响。流域总面积1975平方千米。流域面积在50~1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5条;100~5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2条,500~200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2条。主要的河流有木兰溪、延寿溪、萩芦溪。河流都顺西北向东南倾斜的地势,自西向东流入海中,但其上游支流则各以地势趋向,多南北流或由西南向东北或自西北向东南流。

潮汐

莆田县倚山临海,海潮属于来复流潮型(或称半日潮型),每昼夜有二次高潮和低潮。年高潮位出现于农历八月或九月(俗称八月灶公水,九月翻江水)。月高潮有二次,出现于每月初三和十八日(俗称初三前,十八后)。1957年9月24日24时,江口海潮水位高达罗零7.2米,至25日12时,水位高至罗零7.8米,超过警戒水位罗零6.5米,比同年8月最高水位6.49米,增加1.31米,较1956年同期最高水位7.25米,增加5.5分米,为1990年前最高纪录。

土壤

根据第二次全县土壤普查(1979年9月至1981年6月),莆田县土壤类型分为8个土类,20个亚类,40个土属,47个土种。其中,自然土壤分为9个亚类,20个土属,耕作土壤分为10个亚类,20个土属,47个土种。

莆田县共8个土壤类型:砖红壤性红壤,红壤,黄壤,紫色土,冲积土,滨海风沙土,盐土,水稻土。

自然资源

地表水

根据1980年农业区划,对莆田县地表水资源进行调查,莆田全县地表水枯水年为9.2亿立方米,平水年为15.8亿立方米,丰水年为25亿立方米。每平方千米产水量,枯水年47万立方米,平水年80万立方米,丰水年127万立方米。每人平均占有地表水资源1100立方米。如果加上仙游县流到莆田县的剩余水量5亿多立方米(枯水年),则每人平均占有地表水资源1700立方米,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数。

地下水

莆田县地下水资源补给量每年1.78亿立方米,调节量每年为1.28亿立方米,储存量为1.19亿立方米,可开采量每年为0.21亿立方米。南日、埭头地下水均由降雨下渗补给,年补给内陆山区20~3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而沿海低丘平原只有9~1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岛屿更少。莆田全县均属贫水区。北部地表水丰富,不需开发地下水,东南沿海突出部及海岛缺水区,地下水贫乏,每年可开采量约0.1亿立方米,有部分地区纯属粘土淤泥而无含水砂层,或处于分水岭,难以开采利用。

土地资源

土地类型

莆田县的土地类型有山地、丘陵、台地、平原、滩涂。山区以低山为主,次为中山,丘陵和山间谷盆;平原区以平原为主,次为台地;沿海以台地为主,次为丘陵、滩涂等。

耕地面积

1949年,莆田县耕地面积74.77万亩,人均(按总人口)占地面积1.08亩。

1956年,莆田县耕地面积76.72万亩,比1949年增加1.95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89亩。

1959年,莆田县耕地面积65.63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72亩。

1978年,莆田县耕地面积65.6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46亩,比福建省人均0.77亩,少0.31亩。

1983年,莆田县耕地面积65.15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424亩。

1985年,莆田县耕地面积56.23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429亩。

1990年,莆田县耕地面积54.72万亩,人均占地面积0.364亩。

生物资源

植物资源

据不完全调查,莆田县维管束植物至少在1800种以上,隶属190多科,800多属,其中:木本植物700多种,隶属90多科,290多属。木本植物中,裸子植物主要树种35种,隶属9科,21属;被子植物,主要树种有221种,隶属57科,117属。

常绿阔叶乔木:常见树种有栲属、青岗栎属、栎属、木荷属、阔楠属、樟属、冬青属、杜英属、榕属、橄榄属、柚属、桔属、柑属、荔枝属、龙眼属,枇杷属、相思树属、木麻黄属等。

落叶阔叶乔木:常见树种有枫树属、栗属、柿属、乌桕属、合欢属、楝属、柳属、油柚属、朴树属、槭树属、椴属等。

针叶:常见树种有杉属、松属、柏属、建柏属、柳杉属等。

竹类:常见有毛竹、篓竹、刺竹、青皮竹等。

灌木:常见有山胡椒属、石楠属、乌饭属、木属、桃金娘属、杜属、黄端木属、黄檀属、山茶属、山油麻属、胡枝子属、野茉、紫金牛属、山矾属、紫珠属、金樱属、英属、柃木属、鼠李属、卫茅属、野桐属、山毛榉属、木槿属、馒头果属、盐肤木属等。

藤本攀缘植物:有葡萄属、铁线莲属、木通属、五味子属、蔷薇属、悬钩子属、清风藤属、爬山虎属、菝葜属等。

草本植物:有禾本科、菊科、莎草科、百合科、报春花科、蓼科、十字花科、豆科、堇菜科等。

动物资源

兽类:有虎、野猪、豪猪、山麂、狼、豺、山羊、水獭、松鼠、田鼠、竹鼬、家鼠、鼹鼠、穿山甲、狐、豹、狸、雪兔、山猫、獐、山狗、刺猬、黄鼬。其中:穿山甲、水獭、豹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雪兔、山羊属三级保护动物。

鸟类:有画眉、麻雀、伯劳、啄木鸟、竹鸡、白头翁、鹧鸪、相思鸟、布谷鸟、八哥、百舌、猫头鹰、锦鸡、黄莺、喜鹊、斑鸠、鸽、鹰、老鹞、燕、长白颈长尾雉、杜鹃、斑鸡、雉、欧、海鸥、鹌鹑、鸲鹆、啄木鸟、郭公鸟、野鸡、野鸭、田鸡、白鹭、钓鱼翁、水凫、鸬鹚、乌鸦、雁等,其中长颈长尾雉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昆虫类:有木毒蛾、鸟栖毒蛾、松尖青蛾、松球果螟、油茶毒蛾、侧柏毒蛾、舞毒蛾、苹果枯叶蛾、癞皮蛾、大螟、小地老虎、油桐袋蛾、油桐尺蠖、潜叶蛾、竹斑蛾、油茶蚊梗虫、金龟子、蝴蝶、油茶天牛、竹虎天牛、星天牛、桑天牛、竹笋象、樟叶蜂、荔枝蝽象、油茶盾蝽、吹绵蚧、长白蚧、蝉、竹蝗、蝼蛄、木虻、虻、跳蚤、蠹鱼、蟑螂、蟋蟀、蚁、蚊、萤、蝇、苍蝇、白蚁、蜜蜂、蜻蜓等。

两栖爬行类:有龟、鳖、蛙、水鸡、青蛙、牛蛙、癞蛤蟆、蛇、蜈蚣、蚯蚓、壁虎、蝙蝠、蜘蛛等。

鱼类和水生哺乳类:有拟北须鲸、中华白海豚、黄鱼、带鱼、马鲛、鳀鳁、鳀鮕、三角鱼、石斑鱼、鳘鱼、鲥鱼、子鱼、𩽾鱼、比目鱼、鲳鱼、鲨鱼、丁香鱼、银鱼、凤尾鱼、青鳞、赤棕、鳗鱼、鲢鱼、鳙鱼、鲫鱼、鲤鱼、河豚、泥鳅、虾、龙虾、毛虾、虾米等。其中拟北须鲸和中华白海豚是湄洲湾现存的福建特有、世界珍稀的鲸类资源。

贝壳类:有蛏、蚬、状元蚬(桃花蚬)、乌蚬、牡蛎、蚶、蚌、扇贝、蛤、花螺、梭尾螺、油螺、麦螺、塔螺、海螺、石砝、田螺、蟹、蠘、鲎等。

软体类:有墨鱼、鱿鱼、章鱼、锁管、土婆、蛇、水蛭。

矿产资源

莆田县的矿产资源有铁砂、赤铁矿、磁铁矿、镜铁矿、褐铁矿、黄铁矿、黄铜矿、锰矿、钨矿、铀矿、铅锌矿、银矿、钼矿、花岗岩、高岭土、石英砂、硅线石和蛇纹石等。

人口

宋代只记载兴化军户口,莆田县人口没有单列。

元代,只记载兴化路户口,莆田县人口没有单列。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莆田县有51151户;景泰三年(1452年),莆田县有36009户,182419人;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莆田县有25851户,147316人。

清道光九年(1829年),莆田县有84263户,394997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莆田县有91934户,663870人。

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莆田县总人口771158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莆田县总人口1021461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莆田县总人口1509751人;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莆田县总人口1438040人。

截至2000年,莆田县总人口为142.85万人。

经济

综述

1990年,莆田县地区生产总值34.79亿元,财政收入8779万元,县财政上解1887.9万元。

财税收入

民国以前,莆田县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的中央集权制,县财政开支由中央核定,坐扣部分税收留用。税种、税率由中央统一制定,税收以田赋为主,还有盐税、酒税、商税、关税等等。清代后期,允许地方自辟财源,县内各项捐税、摊派不断增加。

民国初期,莆田县划分国家税和地方税,主要财源仍由中央控制,县无独立预算,县财政经费靠省供给。民国五年(1916年)后,军阀割据,驻军把持税收,扩充势力,筹集军饷,随意收捐派公债。财政收入有田赋、盐税、关税、厘金和杂税,财政支出有政费、保安警察费、教育费和公益费等。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立县财务委员会,并试办年度预算。民国三十年(1941年)6月后,莆田县作为独立的"自治财政",一切收支自理。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取消县自治财政,调整国税、县税收入范围和分成比例。

建国后,莆田县废止地方性的一切苛捐杂税,执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政策,整顿财政,减轻人民负担,同时努力促产增收,迅速发展国民经济,1953年,开始独立的一级预算,财政收入以企业收入、工商税收入和农业税收入为主,财政支出以文教科卫、行政管理、农林水事业、支援农业、抚恤救济等费用为主。至1990年,预算内总收入94469.76万元,各项税收81019.5万元(工商税收68326.5万元,农业税收12693.03万元),占总收入的85.76%。预算内总支出78077.5万元,其中文教科卫费用36270.24万元、占46.45%,行政管理费用10576.59万元,占13.55%,农林水事业费用7143.38万元、占9.15%,支援农业费用3995.11万元、占15.12%,抚恤救济费用4653.42万元,占5.96%。

第一产业

农业

1990年,莆田县农业总产值35215万元,比1949年增长322.49%;耕地复种指数为258%,比1949年增长101%;早稻亩产416公斤,比1949年增长197.14%;晚稻亩产348.5公斤,比1949年增长231.9%;甘薯亩产313.5公斤,比1949年增长109%;小麦亩产178.5公斤,比1949年增长257%;甘蔗亩产4543.5公斤,比1949年增长46.45%;水果总产量1.239万吨,比1949年增长53.56%。

畜牧业

1990年,莆田县畜牧业年产值903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5.06%;年出栏肉猪316356头,肉羊71332头,肉禽2001628只,肉兔11192只,肉牛50头及肉用马、驴、骡5头。年总产肉类31184吨,鲜蛋11692.15吨,鲜奶4347.2吨。并建成畜禽"三苗"(猪苗、禽苗、奶牛苗)基地。年产瘦肉型杂种猪苗70多万头,其中30多万头销往闽南、闽东、福州等地区及广东省一些市、县,地方良种禽苗8100多万羽,80%远销两广、两湖、海南、江西、四川、云贵、新疆及内蒙等十多个省(市、区)。杂种奶牛苗1000多头,其中一半销往省内外。

渔业

1990年,莆田县海水养殖面积95950亩,年产量38683吨,淡水养殖面积31457亩,年产量4426吨,是年,莆田县水产品总产量67957吨。莆田县已初步形成捕捞、养殖齐头并进,名、优、特养殖品种一起上,产、供、销一条龙的渔业生产格局。

第二产业

1990年,莆田县工业产值89160.9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2.11%,其中全民企业40037.7万元,集体企业15281万元,"三资"企业33842.2万元,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44.9%,17.14%和37.96%。年出口产值44508.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9.9%。主要产品产量:发电量5167.45万千瓦时,合成氨15116吨、碳酸氢铵65385吨,日用玻璃3146吨,机制纸1143.68吨,原盐106274.27吨,食糖26052.7吨,罐头6442吨,啤酒25586.74吨,白酒2607.66吨,布鞋4410.24万双皮鞋254.58万双,服装91.41万件,摩托车蹄块267.76万片,自行车蹄块53.1万片,脱谷机2723台。优质品率为22.73%。

截至1990年,莆田县有工业企业233家,其中国营企业42家,集体企业174家,"三资"工业企业15家,全民与集体,集体与私人合营企业各1家。

第三产业

商业贸易

1990年,莆田县商业系统批发网点达42个,比1978年23个增长近一倍,批发总额8799万元,比1978年2974万元增加5825万元,专业批发人员260多人。

1990年,莆田县商业零售网点达7104处,从业人员10484人。其中国营商业网点仅239处,个体有证商贩3894处,占全县商业零售网点71.24%。全县商品零售总额40068万元。其中国营集体商业的零售总额25483万元,占78.4%。

1990年,莆田县共有"三资"企业82家,已投产40家,年工业产值33842.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37.95%,出口创汇7210.6万美元。与此同时,发挥人才的优势,开展技术援外,组织劳务输出,1979~1990年,全县共派出援外人员403人。

金融业

莆田县金融业发达,民国以前,各主要集镇设有当铺、钱庄。民国时期,全国性的金融分支机构(除中央银行外),有省、县地方银行和私营银行、侨批局、角票局等。建国后,银行、信用合作社(简称信用社)遍布全县各地。

货币流通始自唐初制钱,后有银两(明朝),银元、铜元(清朝)。至民国,银、铜元先后被纸币所代替。民国时期,除国家和地方银行外,先后有71家私营银行、角票局发行纸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1月,实行法币政策,不再以银元为本位货币。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8月,"金圆券取代法币。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银元兑换券"取代"金圆券",同月,民国币制崩溃,商品交易以米和银元作媒介。建国后,以人民币为法定货币。

建国前,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量很少,民间借贷普遍存在。建国后,金融活动的内容和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初期,主要是实行现金管理、吸收存款、建立金库,灵活调拨资金,实现现金收支平衡;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支持国营贸易,同时扶持私营工商业。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点是大力发展储蓄和保险业务;支持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运用信贷杠杆,促进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跃进"时期,金融管理有所放松,信贷失控。1961年起,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即《银行工作六条》),金融工作回到正确轨道。"文化大革命"期间,金融事业处于混乱状态。1977年以后,整顿金融事业,改革金融体制,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在信贷资金上,大力支持工、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加强对"两户一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的扶持,发展商品经济。

交通运输

综述

西晋永嘉二年(308年)中州人大量入闽迁莆后,开辟了境内的道路,修建桥梁,经历代人不断的建造,县际道路和乡村通道纵横交织。

民国初年,陆路货运靠肩挑、畜驮,客运靠轿马。民国十三年(1924年)第一条公路(笏石一前沁)修建,继之福厦公路莆田段及其他5段公路的开筑;民国十四年(1925年)第一部汽车的出现和一些私人汽车运输企业的开办,改变了莆田陆路交通运输的落后状态。抗日期间,为阻止日本侵略军进犯,毁坏公路,使汽车运输业停滞不前。抗战胜利后虽有所恢复,却进展缓慢。

莆田水路交通开发较早。宋代,海上运输兴盛,航线除达国内沿海各埠,还通印尼、朝鲜、日本、阿拉伯等国;木兰溪及下游干渠素为"内河运输的动脉"。至建国后因陆路运输不断发展而被逐步所取代。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省令莆田县在涵江黄霞村修建飞机场,占地面积数百亩。机场开建后,并未使用而废。

建国后,人民政府致力于公路建设,大办乡村公路和山区公路。莆田县公路里程数由建国初的45千米发展到1990年的753.75千米。境内国道福厦线横贯东西,省道五秀线贯穿南北,与8条县道、107条村道和三江口、秀屿港构成一个错综交织的水陆交通网络。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1949年莆田县百平方千米拥有公路2.4千米;水陆年货运总量10.92万吨,货运周转量591.86万吨千米;年客运总量4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05万人千米。1990年莆田县百平方千米拥有公路41千米,交通部门运输总值达10555万元;年货运量56.7万吨,货运周转量5596.7万吨千米;年客运量243.92万人次,客运周转量56166.7万人千米。

公路

莆田县境内有国道324线、省道五秀线、涵沧线、县道笏平线等公路。

截至1990年,莆田县公路里程683.3千米,其中干线公路155.91千米、县乡公路527.34千米,晴雨通车的里程691.4千米,路旁绿化里程213.99千米.永久性公路桥梁206座,总长5147.72米。

航运

宋代前,莆田县境内有迎仙渡、温泉口渡、白湖渡、南湖渡、莆阳(濑溪)渡。宋绍兴年间设有三江口渡、小屿渡等。

明代,莆田县境内官渡有:渔沧溪渡(在今东圳水库区)、小屿渡(小屿-惠安沙格,后改为民渡)。民渡有:萩芦溪渡、郑坂渡(在今新度镇)、西沟尾渡(清江-西沫)、西江渡(西江-南箕)、游埭渡(游埭-三步)、三江口渡(新浦-遮浪)。

清代,莆田县境内主要渡口有郑坂渡、西沟尾渡(清浦-南箕)、西江渡(西江-南箕)、游埭渡(游埭-三步)、三江口渡(三江口-海滨)、小屿渡(小屿-肖厝)等。

1960年间,莆田县有樟林至霞皋、西许至华亭、东圳至枫叶塘、华亭至万坂、西沫至西施、西洙至昭灵、吴江至蔡埭、企溪至埔头等内河渡口10个,渡船22只。海道渡口有码头至郑坂、后卓沟至郑坂、南箕至清江、江边至西洪、陈桥至西利、西洙至西利、镇前至下江头、新埔至海滨(即三江口渡)、石头至东蔡等9个,渡船30只。

截至1990年,莆田县境内有内河及海道的渡口17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莆田县学校教育始见于南北朝。梁陈间,荥阳郑露偕弟庄、淑自永泰来莆田南湖,构书堂以诗书课子弟。唐代,书堂渐兴。开元问(713~741年)始有官学。宋代立军学,兴书院。元代禁私学,始见社学。明代社学大盛。历代相沿,称"十室九书堂","地瘦栽松柏,家贫子读书"。由是,科甲鼎盛,称为文献名邦。清代私塾兴,新学继起。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近代教育应运而生。至宣统三年(1911年),莆田县有学堂32所,职业培道所3所,蒙养堂2所,育婴堂3所,盲人院1所。

民国初,学堂改称学校。之后,教育遂分为普通教育、社会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管理日趋完善,初步形成现代教育结构。但当时政局动荡,经费困难,且学校偏多置于城镇,教育事业进展缓慢。至1949年,县内中小学305所,在校学生数35453人,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全日制在校学生数仅512.7人。

建国后,中共莆田县委员会、莆田县人民政府注重发展教育事业,学校面向工农群众,人民办学热情高涨,教学方法日益改进。学校数和在校学生数逐年增多。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业余教育、学前教育自成体系。同时,学校注重教学方法研究,提高教育质量。60年代,莆田县教育成绩居全省前茅,成为福建省"高考红旗县"。1965年县内有学校1291所,为1949年的4.2倍,在校学生逾23.87万人,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在校学生2301人,为1949年的4.5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学校教学秩序屡受冲击。

1978年后,教育围绕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改革,普及初等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专科教育。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集资办学。于是,教育结构渐趋合理,办学条件日臻完善,教学手段益向现代化发展。80年代,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成人学历教育涌起,尊师重教风气盛行。莆田县相继获"福建省集资办学先进县"、"福建省幼儿教育先进县"称号。1990年,莆田县有学校1140所(城厢区、涵江区所辖学校自1984年析出),在校学生270015人,平均每万人口中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87人;拥有教师13568人,为1949年的10.29倍。3~6岁幼儿入学率39.28%,其中6岁幼儿入园率为96%,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7.8%,在校小学生巩固率98.17%,毕业率96.5%,升学率65%。初中毕业生10476人,升学率34.2%。普通高中毕业生1824人,升入大、中专院校的比率为58%,15~40岁少青壮年人非文盲率92.4%。

1949~1990年,莆田县有4名教师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42名教师被评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高中毕业生考入高等院校的计18421人,考入中等专业学校的计2.35万人。

科学技术

莆田人民开展科技活动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便有烧制印花刻纹陶器。唐以前栽培果、茶。唐宋时,建四大陂,开发水利,推广种粮;创"日晒法"制盐技术;蔡襄撰写《荔枝谱》《茶录》;郑樵研究天文地理、草木虫鱼,反对五行灾异的科学观点。元代,陈绍叔制造"天球仪"观测天体,并撰写《历代纪年》《竟辰》《择日》等书。元末明初,名医方炯编著《杏林肘后方》《伤寒书》《脉理精微》等医书,流传至今。科技推进了生产发展,县内陶瓷、制糖、丝织和茶果加工的工艺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远销日本、朝鲜、东南亚和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

民国时期,在县农林场开展稻作比较试验、小麦种子地方比较试验、绿肥作物示范试验,以及水稻南特号育种、棉花育苗、蔬菜育种、甘薯栽培、新树育苗等试验。部分成果曾向群众推广。

建国后,科技发展较快。县先后成立科学技术协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各专业、学科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亦相继成立。科技活动从科技界扩大到群众。新式农具推广、技术革新、品种改良等广为群众所接受。"文化大革命"期间,科技活动处于低潮。1978年后,"科学的春天"到来,科技活动迈出低谷,各科研机构相继恢复和成立,活动内容也从简单的技术革新、品种改良,发展到具有国内外水平的科研项目。此外,科技活动逐渐延伸到青少年一代,莆田县各中学、部分小学建立起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科技活动。

1979~1990年,莆田县科研项目272个,获国家(部)级、省(厅)级、市(局)级的各类科技进步奖达150个。科技促进莆田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已成为莆田人民的共识。1990年莆田县有科技人员12376人,其中,高级职称占9.9%,中级占30%,初级占45%,科技网络初步形成。是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莆田县为全省第一个科技示范县,下拨经费500万元,制定12个科研项目。为实施"科技兴县"的战略计划,县科技部门广泛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咨询、技术推广与运用等活动,一个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的"科技兴县"活动,正在各行各业蓬勃展开。

文化事业

莆田自陈时(557~589)郑氏"开莆来学"之后,名流巨匠灿若繁星。唐代,多有文学著述见世,"百戏"盛行于民间。宋代有书法家蔡襄、史学家郑樵、著名词人刘克庄,元代"才名北斗齐"的陈旅、《浮邱集》作者陈绍叔,都是文坛艺苑中的佼佼者。至明、清,民间文艺活动除戏剧外,还有十音八乐等乡土音乐,舞龙、舞狮、弄九鲤等民间舞蹈,在文化艺术领域里涌现许多优秀的艺术家和文史学家,李在、曾鲸、黄仲昭、杨舟,以及书法家郭尚先、江春霖等,都曾驰名中外。从唐至清,据不完全统计,各类著述多达3000余种,传统戏本8000多册。

抗日战争期间,传统的莆仙戏吸取外地剧种的表演特色,艺术上有所创新,以抗日为题材的现代戏开始流行。是时,电影传入莆田。

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文化事业,一方面加强文化管理,一方面组织群众性的文艺活动,引导民间文化健康发展。1956年建立侨联影剧院(1963年改称人民影院),城乡普遍成立工人、农民俱乐部。1960年实行"精兵简政"后,文化事业一度徘徊。1964年底,禁演古装戏,"文化大革命"期间,"革命样板戏"占据舞台,"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遍布城乡和厂矿企业,但艺术形式单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后,社会文化市场繁荣,广播、电影、电视、录像迅速普及,歌舞厅的数量不断增多,图书发行和史料征集工作得到加强,县、乡(镇)、村三级文化网络日益健全。地方史志的研究和各文献资料征集、整理,受到重视,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引导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1986年后,国家文化部门先后授于莆田县"戏曲之乡"、"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画乡"、"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地区"、"全国文化先进县"等光荣称号。1990年,莆田县建立20个示范点,以实施福建省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芳草计划》。

体育事业

莆田县开展体育运动历史悠久。唐代至清,民间多练拳习武,历史上有武状元2人,武进士18人。明代,林兆恩创气功"九序心法"教人健身抗病,下象棋、赛龙舟等民间体育运动也很活跃。

清末,近代体育活动兴起。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培元学堂把体育活动列为正课,光绪三十二年,举行首届校运动会。民国二十一至三十七年(1932~1948年)共举行9届全县性运动会,还成立体育协进会,出版《南强体育》月刊。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三十一年(1942年)和三十五年(1946年)莆田县连续3届获得福建省第四行政区(包括10个县)运动会男、女田径总锦标。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莆田田径访问团对抗福州、上海、南京三市,三战三捷,轰动全国体坛。

解放后,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体育运动普及城乡,各种单项竞赛相继开展。不仅有全县性的体育运动竞赛,而且各部门,各行业都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竞赛。农民篮球队参加省、市竞赛,有64次获桂冠,10次受国务院等部门表彰;职工先后举行5届运动会,竞赛项目有田径等10多项,参加单位有政府各委口;民兵结合练武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并成立国防体育运动委员会,专抓体育活动,在省市竞赛中屡次夺魁。此外还组织老年人、残废人开展体育活动,多次举行运动会。学校体育活动,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都定期举行运动会,培养体育尖子,为国家输送大批体育人才。其中有国际级运动健将4人,国家级运动健将39人,省级以上教练6人,国家级裁判员29人。遍布全国各地从事体育教练的逾千名,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2人。

1987年莆田县被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首批体育先进县"。至1990年,连续3次被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授予"田径之乡"称号。在这段时间里,有50人出访36个国家和地区,4人参加第22届奥运会,6个县属单位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单位,29人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个人,32个单位被评为省体育先进单位,27人被评为省体育先进个人,1990年,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体育先进县优秀单位"。是年,全县有体育运动场(馆)1195处,群众体育协会9个,业余体育学校1所,县级青少年田径训练点24处(小学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篮球、田径、排球)重点学校3所(中学校),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1所,体育场地管理处1个。有10个乡、镇被评为县体育先进单位。

医疗卫生

莆田早在陈时即有儒医。唐宋元明时期,人民医药主要靠中医和草药。药铺是个体开业的,有医生坐堂诊病。清末西医传入中国,外国教会在莆田创办西医院。民国时期,有官办、民办、教会办的医疗机构。建国前,莆田县医疗机构规模小,门类不全,卫技人员及药品短缺,诊疗费用高,只能为少数人提供服务,卫生防病工作未能开展。据旧志记载: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春季,"疫病在莆田流行,死亡甚多";"嘉靖四十年(1561年)莆田疫病蔓延,死亡甚者众多,邑人林兆恩收尸葬太平山凡二干具之多。"清代至民国时期,霍乱、鼠疫、天花等烈性传染病连年发生,每次流行都死亡成千上万人。仅鼠疫-例,自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0多年中全县染病18.67万多人,死亡14.39万多人。

1949年8月下旬起,县人民政府相继接办民国时期的医疗机构。县、区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卫生防疫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就消灭了长期严重危害全县人民健康的霍乱、鼠疫、天花等烈性传染病。

1958年以后,相继建立健全了医疗、防疫、保健、医学教育、药材供应等各类机构;乡镇(公社)建立了卫生院;行政村(大队)建立了卫生所(合作医疗站)。至1990年末,全县有综合医院4个,中心卫生院3个,卫生院18个,防疫站、妇幼所、卫生进修学校、盐场职工医院、精神病疗养院各1个,村卫生所411个,工厂、学校、农场、茶场等医务室29个;在职中西医卫技人员3570人,病床位2330张;乡村医生(含卫生员)1330人,村接生员143人,个体开业医287人。至此,全县形成一个规模宏大、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防能治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

风景名胜

莆田县有湄洲岛、广化寺、梅峰寺、石室岩、紫霄山等旅游景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