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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冢集遗址位于山东省曹县县城西北约10公里,莘冢集公社莘冢集村东,公社中学和兰场大队就坐落在遗址上。
中文名: 莘冢集遗址
距县城: 10公里
距百花河: 500米
南北长: 168米
东西长: 192米
总面积: 32256平方米
莘冢集遗址简介
莘冢集遗址:位于曹县城西北十八华里,莘冢集的东南角。旧县志载:"......夏本有莘国,伊尹耕此,与陈留莘城为兄弟之国”。
从1979年发掘的情况来看,该遗址上层是先商文化堆积,约相当于河南龙井山文化晚期;下层发现了父系氏族公社晚期大汶口文化类型的堆积物。
发掘
1976年和1979年春,菏泽地区文物工作队对该遗址进行了两次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磨制骨器、轮制陶器和石铲、石镰。骨器中有三棱形骨镞、圆锥形骨簪、管状形骨锥,特别重要的是,出土有灼痕、卜骨。陶器中有方格纹罐、绳纹甗、蓝纹瓮、磨光黑陶杯、红陶杯、红陶小型漏斗器、磨光灰陶盘、盆、碗、盂、罐、带流壶,还有灰陶甑、箅、鼎、器盖、泥质红陶钵、鬼脸式鼎足、近似蛋壳黑陶的黑陶杯等。
这些陶器中,小巧玲珑、制作精致的红陶小漏斗器和造型异特,规整大方的带流黑陶壶,为其他龙山文化遗址中所不见。但是,未发现鬲。另外,还有大量的鱼刺、螺壳和少量的兽骨等。
两次发掘共清理灰坑7个,还有台阶、柱洞、灶等遗迹。通过发掘整理,莘冢集遗址包含大汶口、龙山、商代、周代四个时期的文化堆积,其中以龙山文化层为最厚,出土遗物亦最为丰富。
它的发现为研究鲁西南地区龙山文化时期的经济生活、文化内涵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大汶口文化遗物的发现,在纵向方面证明了鲁西南地区龙山文化上迄大汶口文化,下接岳石文化;在横向方面,说明了鲁西南地区龙山文化受到河南龙山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不同于两种龙山文化之外的另一种龙山文化特征[1] 。
保护单位
1992年,莘冢集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莘冢集是菏泽至商丘距离最近的路。早在没有马路的时候,莘冢集大街是一条繁华的集市,菏泽到商丘的人行路。
位置
位于曹县青菏街道办事处莘冢集行政村内东端。东南距县城10公里,南距百花河500米,东距菏商公路、西距曹兰公路、北距红卫河南支各约4.5公里。现堌堆南北168米,东西192米,总面积32256平方米。一条东西走向的公路从遗址中部穿过,将遗址分成南北两个土丘,南土丘稍高出四周地表,北丘高出地表约2米。保存基本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