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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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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發電廠,又稱臺中電廠、臺中火力發電廠,簡稱中火,為台灣電力公司的火力發電廠,位於臺灣臺中市龍井區。1980年代由台電公司興建,廠區為抽取台中港航道的砂浚填成之新生地,面積達277.5公頃。是第一個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核通過後才興建的電廠,並且是一座公園化的電廠。目前除裝設有10組燃煤機組、4部氣渦輪機組,合計裝置容量達578萬瓩。
近年來因應臺灣中部用電成長以致區域電源已不足,加上民眾減煤減排期待,台電開始推動興建燃氣機組,未來將設置2組130萬瓩燃氣複循環機組,另包含一船席之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碼頭及5座液化天然氣 (LNG)儲槽,以逐漸取代燃煤機組。
歷史
1980年代臺灣經濟快速成長、用電需求激增,急需新設電廠補充電源。1981年6月17日行政院核定蘇澳火力發電廠設廠計畫。八部機,終極年燃煤量一年1600萬噸、發電量640萬千瓦,為當時東南亞規模最大的火力發電廠,民眾反對而遲滯不前。由於當年台灣基載電廠均集中於臺灣南北部,為減少線路損失及考慮國外進口燃煤的運輸成本,並促進台灣中部地區經濟發展,所以有了臺中火力發電廠計畫。1986年開始,建廠基礎計畫,擬以抽取台中港計畫航道的砂石填海造陸,總計抽砂填海完成155公頃的海埔新生地。第一期工程從1989年至1992年完工運轉,建置完成4部氣渦輪機組、4部汽力發電機組。第二期工程從1995年至1997年,續增4部汽力發電機組,總裝置容量為468.8萬瓩,使得台中火力發電廠成為台電最大的火力發電廠。第三期工程增設兩部汽力發電機組,2006年完工運轉,總裝置容量提升至578.8萬瓩,佔台電公司總裝置容量約20%,2006年至2017年2月曾為世界最大的火力發電廠,之後僅次於6720MW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托克托電廠,和6451MW的韓國泰安火力發電廠以及6040MW的韓國唐津火力發電廠,現為第四大火力電廠。
目前臺中發電廠裝設有十部550MW的燃煤機組,四部70MW的氣渦輪機組及22部2MW的風力發電機組,並計畫於2020年及2025年汰除四部70MW的氣渦輪機及增設兩部1300MW燃氣機組。
大事紀
- 1981年,行政院核定蘇澳火力發電廠設廠計畫。
- 1986年,蘇澳火力發電廠受阻,台中火力發電計畫核准興建。
- 1989年,台中發電廠成立。
- 1990年,一號至四號機氣渦輪機組併聯,同年運轉。一號機汽力機組併聯,隔年運轉。
- 1991年,二號機汽力機組併聯,同年運轉。三號機汽力機組併聯,隔年運轉。
- 1992年,四號機汽力機組併聯,同年運轉。
- 1995年,五、六號機汽力機組併聯,隔年運轉。
- 1996年,七號機汽力機組併聯,同年運轉。
- 1997年,八號機汽力機組併聯,隔年運轉。
- 2004年,九號機汽力機組併聯,隔年運轉。
- 2005年,十號機汽力機組併聯,隔年運轉。
- 2009年,自2007年起,已有22台風力發電機組商轉。
- 2013年7月19日,空汙改善計畫獲經濟部同意辦理。
- 2014年,發電廠旁分二期建置地面型太陽能光電系統。
- 2014年8月1日,聘請技術服務顧問機構。
- 2015年10月1日,台中發電廠空汙改善計畫決標,選定工程承包商。
- 2016年1月26日,臺中市政府公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台中發電廠也在管制範圍內。
- 2016年,依據環保署自動監測設施(CEMS)監測數據,硫氧化物從2015年的1萬5,403公噸/年,降至2016年1萬5,155公噸/年,削減248公噸/年。
- 2019年
- 4月15日,台中發電廠連續3次被查獲放流廢水污染超標,臺中市環保局開罰新台幣2000萬元。
- 10月22日,台中市環保局發文給台電,要求台中發電廠2020年1月25日之前,生煤使用量不得超過1104萬公噸。
- 10月28日,台中發電廠被台中市環保局查獲放流水中的硼超標,3處排放口違規,分別開罰最高新台幣2000萬元,開罰共計新台幣6000萬元罰鍰。
- 12月3日,時任台中市長盧秀燕以台中發電廠到11月底的燃煤使用量已超過全年許可量,開罰新台幣300萬元,限期12月13日前完成改善。
- 12月14日,臺中市政府認為中火仍持續使用生煤,再開罰新台幣600萬元,限期12月23日前完成改善。
- 12月25日,臺中市市長盧秀燕宣布廢止臺中發電廠2號機及3號機的操作許可證,並自2020年1月1日生效,且開罰新台幣900萬元。台電回應台中市府違法,指2017年核發的許可證清楚載明生煤使用量是1600萬噸,中市府環保局在11月底卻以公文「誤繕」為由,擅自更改為「一○九年起減煤四成」,提起訴願。
- 2020年
- 1月20日,「台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評委員決議備用機組不除役,有條件通過[1]。
- 2月25日,環保署認定台中市政府錯誤引用法令廢止中火2號及3號發電機組許可證,有違信賴保護原則,撤銷市府對台中發電廠的處分。
- 3月13日,行政院公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中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抵觸《空污法》及其子法的規定,宣告無效。
- 2021年
參考文獻
- ↑ 李欣芳. 台中市府槓上台電、環保署 「中火事件簿」統整. 自由時報. 2020-03-13 [2020-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5) (Chinese (Taiwan)).
- ↑ 趙容萱、游振昇. 影/中火輸煤轉運塔百米皮帶失火如火龍 供電目前未受影響. 聯合新聞網. 2021-06-10 [2021-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11)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