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

图片来自taichung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简称台中市地方税务局),是中华民国台中市政府所属的一级行政机关,局址位于西屯区文心路二段台中税务大楼(与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台中分局合署)。负责台中市地方税地价税土地增值税房屋税契税使用牌照税娱乐税印花税)稽征的相关业务。[1]

目录

沿革

  • 1947年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后两年,台中县分别成立“台中县税捐稽征处”、“台中市税捐稽征处”,负责中央与地方税各项税捐统一稽征业务。
  • 1992年9月1日,国税部分移拨国税局(台湾中部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办理,税捐稽征处专办省、县税等地方税之稽征工作。
  • 1999年1月25日《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营业税划归国税,由地方税捐稽征机关暂行代征;印花税使用牌照税划归县市税,由地方税捐稽征处办理稽征工作。
  • 2003年1月1日,营业税改由国税局征收,税捐稽征处专办地方税稽征工作。
  • 2008年《地方制度法》修正后,台中县、市税捐稽征处分别更名为“台中县地方税务局”、“台中市地方税务局”。
  • 2010年12月25日台中县市合并升格为直辖市后,县市税务局合并成立“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

组织架构

设置局长、副局长(2名)、主任秘书以及专门委员各一名

行政业务单位

  • 稽核科
  • 财产税科
  • 消费税及管考科
  • 法务科
  • 企划服务科
  • 税务管理科
  • 资讯科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政风室

税务分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