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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洛斯特Robert Lee Frost,(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生于美国西部旧金山。是一位美国的诗人。[1]

因对新英格兰乡村生活的描绘而备受推崇。寓深刻的诗意于通俗浅显的语言之中,表现出独具新意的现实主义内容,从而创立了独具特色的会话体诗歌风格。[2]

生平

弗罗斯特的父亲小威廉·普雷斯科特·弗罗斯特是一位记者,他的志向是在加利福尼亚建立事业。

1885年,弗罗斯特的父亲因结核病过世,之后母亲伊莎贝尔·穆迪·弗罗斯特(Isabelle Moodie Frost)将两个孩子罗伯特(Robert)和珍妮(Jeanie)带到马萨诸塞州的劳伦斯,并由孩子的祖父母收养。当他们的母亲在新罕布什尔州和马萨诸塞州的各种学校任教时,罗伯特和珍妮在劳伦斯长大。

1890年,16岁的佛洛斯特开始学写诗。

1892 年,高中毕业。他是班上的顶尖学生,在这里他与埃里诺·怀特(Elinor White)相遇、恋爱了。

1892 年,罗伯特进了达特茅斯学院,继续从事他在高中时期开始的诗意事业。

1894年,20岁时弗罗斯特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

1894年,首次获得《独立报》文学刊登他的诗《我的蝴蝶:悲歌》。弗罗斯特对学术惯例不耐烦,不到一年就离开了达特茅斯。

1895年,他和埃里诺(Elinor)于结婚,但发现生活困难,这位年轻的诗人通过教书和耕种来为持他们的家,在接下来的十二年中,有六个孩子出生,其中二个早逝,留下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

1897年,在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继续大学学业,但在这里学习了两年之后就离开了。

1900年至1909年,全家在德里附近的农场饲养家禽。他成为一名狂热的植物学家,在他和家人在德里(Derry)度过的那几年里,在他写诗的时候,所有这些热情他全挥洒其中,但是出版商对它们却没有兴趣。

弗罗斯特(Frost)曾在德里的平克顿学院(Pinkerton Academy)任教。

1911年,弗罗斯特正与挫败感作斗争。诗歌一直被认为是年轻人的游戏,但是快40岁的弗罗斯特(Frost)却没有出版过一本诗集,在杂志上也只看到了几首。

1911年,弗罗斯特把德里农场的所有权移交出去。他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出售农场并使用收益在伦敦开辟一个崭新的起点,在那里出版商被认为更愿意接受新人才。

1912年8月,弗罗斯特一家横渡大西洋,前往英国。弗罗斯特随身携带了他所写但未印刷的诗篇。伦敦的英国出版商确实更愿意接受创新的诗歌,并通过他自己以及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大力推荐,一年内弗罗斯特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 男孩的遗嘱(1913)。开始,相继出版“暴风雨恐惧”、“花簇”、“割草”等诗歌选集。

1914年,在波士顿北部,介绍了弗罗斯特所有作品中一些最受欢迎的诗歌,其中包括 “修补墙”,“ 雇人的死亡”, “家庭葬礼”和“摘苹果之后”。[3]

在伦敦,弗罗斯特(Frost)的名字在追随现代文学的过程中经常被提及,不久,美国游客就带著这位无名诗人的消息回国,在国外引起轰动。

波士顿诗人艾米·洛厄尔(Amy Lowell)于1914年前往英国,在书店里,她遇到了弗罗斯特(Frost)的作品。洛厄尔将他的书籍带回美国,为它们寻找美国出版商,与此同时,她撰写了自己对波士顿北部的赞美评论。因此弗罗斯特开始走向走向成名之路。

1914年,美国出版商亨利·霍尔特发行了其《波士顿北部》杂志。它成为畅销书,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弗罗斯特将他的家人搬回了美国。而当弗罗斯特家族抵达波士顿时,霍尔特则在美国发行了《男孩的遗嘱》(A Boy's Will)。弗罗斯特很快发现自己被发表自己诗作的杂志所包围,美国诗人从未如此迅速地成名。

1915年,弗罗斯特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弗兰肯(Franconia)买了一个小农场,但他从诗歌和农业中获得的收入证明不足以养家糊口。

1916年至1916年间,他在阿默斯特学院和密歇根大学兼职讲课和教学。

1920年代,他被公认为美国最重要的诗人之一。他的第四本诗集《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而获得1924年普利策奖。他定期出版新诗集和收集诗集,在达特茅斯,哈佛大学和密歇根大学任教,并安排了繁忙的讲座和诗歌朗诵活动。他的荣誉包括创纪录的四次普利策奖,与他的受欢迎程度相称。他是有史以来唯一入选《月刊俱乐部》的诗人,并且他的诗歌集在大众市场上均有销售。

1938年,他的新诗集延续了他的第一本书所确立的高水平。他的名声得到进一步提高。

精湛诗风

弗罗斯特以其精湛的而广受赞誉,他经常将这种形式与日常无节制的演讲的自然节奏相提并论。

这样,传统的节和格律线在他的手中获得了新的活力。传统指标的弗罗斯特的命令,在紧张是显而易见的,年纪大了,订明的模式十四行诗作为“设计”和“丝绸帐篷”他最强项的还包括简单的儿歌,如七绝ABAB和ABCB,其限制范围内他能够实现无限的多样性,例如他著名的的“雪尘”和“沙漠之地”。

弗罗斯特从不热衷于自由诗,认为它的松散性不理想,类似于没有网打网球。

他的独到之处是“创新的”,但要采用“旧的方式来创新”,这使他远离20世纪初倡导vers free倡导者的激进实验主义。弗罗斯特有时确实会利用自由诗句来取得优势,其中一个杰出的例子是““摘苹果之后”,其长短行的随机模式以及非传统的韵律用法。

他展现了他作为新旧诗歌过渡人物的力量。掌握霜冻在“戏剧性的墙壁” 和“家庭埋葬” 等戏剧性叙事中使用的空白诗句(即,韵律五音计中没有韵律的诗句) ,成为为数不多的精巧使用它的现代诗人之一。他在这些戏剧对话诗中的主要技术创新,是将常规五角线与对话性语音的不规则节奏统一起来。弗罗斯特的空白诗句具有与一般诗歌相同的简洁性和简洁性。

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不幸及灾难。佛洛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实无华,涵义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这既是佛洛斯特的艺术追求,也是他成功的秘密所在。

诗人罗伯特的“潇洒”

罗伯特认为学者是沿著一连串的逻辑推理,得到严谨而全面的知识。

而诗人的方式则要 “潇洒”得多。书里书外都是他们获取知识的渠道。他们并不执著在哪一点上, 而是会像穿过草丛时那样,任由四周的刺果子往自己身上粘。

其实,诗对罗伯特而言,他这样说的:

一首诗,像他说的,能够“始于愉悦,终于智慧”,这种清新的气质就算是创意了。

诗的形质是跟恋爱一样的。好比火炉上放块冰,它自会逐渐消融。

诗一旦写成可以修修改改,但写不出来却不能滥捶、强扭。

一首诗最可贵的特质就在于:它有自己的运行轨迹,而且会带著诗人一起跑。

罗伯特说,把下面这句话读个一百遍:

金属永远保有它的气味,诗也永保它的清新。惊喜中发现的意义,一旦展开就决不会消失。

诗作

佛洛斯特的诗,涵义隽永。[4]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创作于1915年。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两条道路在黄色的树林中分叉

对不起,我无法同时行进

成为一个行人,我站了很久

俯视著一条路,尽我所能

一直到弯曲的灌木丛中。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然后公平地取下另一个

也许有更好的主张

因为那是草皮,想要穿。

虽然那路过的

人真的穿了差不多的衣服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那天早上,两个人同样躺在

地上,没有脚踩过黑色。

哦,我保留了第一天!

然而,

我知道路要走,我是否应该回来。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我要叹息地告诉我,这个

年代和年代久远:

两条道路在树林中分叉,而

我-我走过的路少了,

这一切都改变了。

【雪夜林畔小驻】[5]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

【BY ROBERT FROST】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我想我知道这些是谁的树林。

他的房子在村里。

他不会看到我在这里停下来

看著他的树林里积雪。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我的小马一定觉得很奇怪

在附近没有农舍的情况下停下来

在树林和冰冻的湖面之间

一年中最黑暗的夜晚。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他摇了摇铃。

询问是否有错误。

唯一的其他声音就是横扫

易风和柔软的片状。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树林是可爱的,黑暗而深沉,

但我有诺言

离我睡觉还早著呢,

离我睡觉还早著呢。

诗人晚年

弗罗斯特在哈佛(1939–43),达特茅斯(1943–49)和阿默斯特学院(1949–63)担任驻地诗人。

在他晚年的时候,他每个季度都获得荣誉和奖项。他是国会图书馆的诗歌顾问(1958–59年;此职位后来被定为风格诗人得奖诗人顾问)。

成名后的佛洛斯特经常外出读诗和演讲,“经常拖著病体疲惫不堪地回家。”他诗歌中常常出现与孤独、绝望、死亡等关联的意象如冬、雪、冰、霜、枯叶等。

佛洛斯特常常以凋零的玫瑰、干枯的花朵等以喻体以映衬孤独、悲哀、寂寞的内心世界。

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十多本诗集。他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女)。

1963年1月29日,弗罗斯特(Frost)在其89岁生日的两个月前,去世于波士顿一家医院时,他是最受尊敬的美国书信人。自他去世以来,他的声誉一直没有减弱,这是一位伟大艺术家的印记。

1996年,三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诗人约瑟夫·布罗德斯基,西莫斯·希尼和德里克·沃尔科特 共同发表了对弗罗斯特影响力的致敬,他们认为弗罗斯特是文学界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获奖与尊荣

他的荣誉包括创纪录的四次普利策奖。

1924年,他的第四本诗集《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获得普利策奖。

获得普利策诗歌奖的作品;

弗罗斯特诗集(1930)

“更远的范围(A936)”

“见证树(1942)”。

他的其他诗集包括西行溪(1928),尖顶灌木丛(1947)和清仓(1962)。

1961年,约翰·甘乃迪总统就职典礼上发表的诗作“ The Gift”。是有史以来第一位在美国就职典礼上读书的诗人,这一事件证明了他作为一位严肃的诗人的伟大和他的受欢迎的魅力。

艾森豪威尔政府和甘乃迪政府期间,他代表美国参加了正式的外国访问。

视频

美当代诗人佛洛斯特 勇敢写诗!│郝广才在中视 20151105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