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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经背道,外文名:Apostasy,基督教圣经术语。

基督教[1]”一词在中国大陆的学术界使用时比较混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基督教是指凡是信奉耶稣基督为救世主的所有教派,即包括了罗马公教(Catholic)、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三大派及其他一些小教派在内,也就是英语中的Christianity之意;狭义的基督教是指其中的新教[2]

简介

圣经用语。指弃绝信仰,诋詈宗教,背离神的一种行为。该语一般是指那些起初是诚笃的信徒,后来却主动宣布放弃原先信仰的人;这并非无知或有错误的知识。离经背道不同于异端信仰(否定信仰之一部分),也不同于在同一信仰之下改投别的宗派。离经背道之后又突然悔悟的也大有人在,如彼得即是一例。

“离经背道”在希伯来文中,原指反叛或叛逆。如犹太人背叛亚达薛西王即被指为“叛逆”(《以斯拉一书》)二23);反叛耶孙的也被指为“悖逆律法”(《马加比二书》五6-8)。凡违背律法、不到圣殿崇拜、故意干犯神的行为,都属灵性上的叛逆,旧约对此曾以许多类似的语汇加以指斥(书二十二22“悖逆神”、“干犯神”;代下二十九19“犯罪”;耶二29“违背”)。以赛亚书和耶利米书记以色列人离经背道,曾用了多个例子(赛一2-4;耶二19);以色列诸王犯此罪者也不少(例:王上十四22-24罗波安;王上十六30-33亚哈;王上二十二51-53亚哈谢;代下二十一6、10约兰;代下二十八1-4亚哈斯;代下三十三1-19玛拿西;代下三十三21-23亚们)。

新约时代也有不少门徒背叛基督(约六66),其恶名最显著的就是加略人犹大。“离经背道”的希腊原文在经文中仅出现两处。一处是使徒保罗被指控为教唆在外邦的犹太人“离弃摩西”(徒二十一21)。另一处在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3节,“离经背道”一语预指末世的一个征象,在耶稣第二次临世以前的日子必有离经背道之事广为发生,并告诫基督徒面对这种现象“不要动心”、“不要被欺”。这“离经背道”的恶潮是随著一个“不法者”的兴起而来的,这人是撒但手中的工具(帖后二3-12;参提前四1-3)。

新约其他章节则转用其他语汇来表达同样的意思。在那最后的日子里,将有许多人在大患难、大迫害的面前“跌倒”(太二十四9、10);又将有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太二十四11);经不住试炼(路十八13)和不信(来三12)也是使人离经背道的原因。保罗曾举许米乃和亚力山大为废弃信仰的二例(提前一20)。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那些信而复叛的人自陷绝境,再也得不到悔悟的机会(来六1-6)。接受了基督又故意犯罪,其后果是可怖的(来十26-31)。使徒彼得谈到那些信而复离的人时说:“他们末后的境况既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后二20)。使徒约翰也谈到了同样的问题(约一二18、19)。

基督教会成立后的前400年期间,连续发生10次大迫害,使“离经背道”问题更尖锐化。为此,教会要求犯有此罪的必须真正忏悔并当众认罪,方可考虑其重入教会的问题。罗马皇帝朱立安(361-363)否认基督教信仰并在全帝国境内大兴异神崇拜,因此被称作“叛教者朱立安”。时至今日,“离经背道”仍是基督教会面临的一大危险,尤其是在教会遭受迫害的地区和国家,更是对基督徒的重大考验。

James D. Price和Luder G. Whitlock, Jr.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