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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经背道,外文名:Apostasy,基督教圣经术语。

基督教[1]”一词在中国大陆的学术界使用时比较混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基督教是指凡是信奉耶稣基督为救世主的所有教派,即包括了罗马公教(Catholic)、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三大派及其他一些小教派在内,也就是英语中的Christianity之意;狭义的基督教是指其中的新教[2]

简介

圣经用语。指弃绝信仰,诋詈宗教,背离神的一种行为。该语一般是指那些起初是诚笃的信徒,后来却主动宣佈放弃原先信仰的人;这并非无知或有错误的知识。离经背道不同于异端信仰(否定信仰之一部分),也不同于在同一信仰之下改投别的宗派。离经背道之后又突然悔悟的也大有人在,如彼得即是一例。

「离经背道」在希伯来文中,原指反叛或叛逆。如犹太人背叛亚达薛西王即被指为「叛逆」(《以斯拉一书》)二23);反叛耶孙的也被指为「悖逆律法」(《马加比二书》五6-8)。凡违背律法、不到圣殿崇拜、故意干犯神的行为,都属灵性上的叛逆,旧约对此曾以许多类似的语彙加以指斥(书二十二22「悖逆神」、「干犯神」;代下二十九19「犯罪」;耶二29「违背」)。以赛亚书和耶利米书记以色列人离经背道,曾用了多个例子(赛一2-4;耶二19);以色列诸王犯此罪者也不少(例:王上十四22-24罗波安;王上十六30-33亚哈;王上二十二51-53亚哈谢;代下二十一6、10约兰;代下二十八1-4亚哈斯;代下三十三1-19玛拿西;代下三十三21-23亚们)。

新约时代也有不少门徒背叛基督(约六66),其恶名最显著的就是加略人犹大。「离经背道」的希腊原文在经文中仅出现两处。一处是使徒保罗被指控为教唆在外邦的犹太人「离弃摩西」(徒二十一21)。另一处在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3节,「离经背道」一语预指末世的一个徵象,在耶稣第二次临世以前的日子必有离经背道之事广为发生,并告诫基督徒面对这种现象「不要动心」、「不要被欺」。这「离经背道」的恶潮是随著一个「不法者」的兴起而来的,这人是撒但手中的工具(帖后二3-12;参提前四1-3)。

新约其他章节则转用其他语彙来表达同样的意思。在那最后的日子里,将有许多人在大患难、大迫害的面前「跌倒」(太二十四9、10);又将有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太二十四11);经不住试炼(路十八13)和不信(来三12)也是使人离经背道的原因。保罗曾举许米乃和亚力山大为废弃信仰的二例(提前一20)。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那些信而复叛的人自陷绝境,再也得不到悔悟的机会(来六1-6)。接受了基督又故意犯罪,其后果是可怖的(来十26-31)。使徒彼得谈到那些信而复离的人时说:「他们末后的境况既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后二20)。使徒约翰也谈到了同样的问题(约一二18、19)。

基督教会成立后的前400年期间,连续发生10次大迫害,使「离经背道」问题更尖锐化。为此,教会要求犯有此罪的必须真正忏悔并当众认罪,方可考虑其重入教会的问题。罗马皇帝朱立安(361-363)否认基督教信仰并在全帝国境内大兴异神崇拜,因此被称作「叛教者朱立安」。时至今日,「离经背道」仍是基督教会面临的一大危险,尤其是在教会遭受迫害的地区和国家,更是对基督徒的重大考验。

James D. Price和Luder G. Whitlock, Jr.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