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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諸侯國之祭國 |
分封君主 :不詳 國 都 :不詳 建立時間 :不詳 建國之君 :祭伯 亡國之君 :不詳 滅亡時間 :前722年 史書記載 :《春秋左氏傳》 |
祭國,是中國歷史上周朝時期的一個諸侯國。
周公東征,剿滅三監之亂後[1],周成王改封此地給周公第八子祭伯。
周昭王南征荊楚,祭公隨行,回師途中,船沉漢水,祭公與昭王溺水而亡。
祭公之子祭公謀父是穆王時的名臣,他曾諫阻穆王不要征伐犬戎,而以德安邦。作為王臣,他雖然反對但仍陪伴周穆王西征和巡遊。
魯隱公元年(前722年),鄭國東遷時被滅,成為鄭國大夫祭仲的食邑。
祭公諫征犬戎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翟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
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於德,無勤民於遠。
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吾聞夫犬戎樹槨,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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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疆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