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责任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直接责任是中国的一个专有文化术语。
语言一发即逝,不留痕迹。当人类意识到需要把说出的话记下来时,就发明了文字[1]。在世界范围内,曾经独立形成的古老文字除我们的汉字外,还有埃及的圣书字、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玛雅文[2]。后来,这些古老文字的命运各不相同,或因某种历史原因而消亡,如玛雅文;或因文字的根本变革而遭废弃,如楔形文、圣书字,只汉字沿用至今,而且古今传承的脉络清晰可见,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的良好载体。
名词解释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期内的以下行为应当负责: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失职渎职的行为;其他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例如:某单位被审计查出小金库达70多万元,该单位领导对小金库的收入了如指掌,由其指定一人专门负责,且支出由该领导一人签字审批。这位领导己构成指使、纵容、包庇下属人员私设小金库的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且知情不报,对该项违纪问题应负直接责任。
直接责任认定的两种情况
直接责任认定的两种情况是:其一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是由领导干部本人直接违反的或由领导干部本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造成的;其二是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是未经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或者虽经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讨论和研究,但多数人是不同意的。
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下统称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的行为。
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形式,是审计监督与干部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聚焦“经济责任”,即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实施审计时,应当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审计内容重点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地区(部门、单位)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内容。
参考文献
- ↑ 汉语是什么语言,其本质是什么?,搜狐,2020-10-19
- ↑ 精美绝伦的艺术玛雅文字,搜狐,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