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花園侵權案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番茄花园侵权案,即2008年商业软件联盟诉番茄花园侵犯著作权案。被告人洪磊等制作并在互联网免费传播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修改版,因而侵犯了微软的著作权。2009年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涉嫌侵犯著作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主犯洪磊被判三年半,并罚款100万元人民币,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判刑及罚款。
番茄花园版Windows XP
番茄花园版Windows是中国使用率非常高的盗版XP破解修改版,截至2008年已有五年的发展历史,据一些业内人士估测番茄花园盗版的XP操作系统在中国可能有超过一千万装机数量。番茄花园对XP系统进行美化并推出多种主题包。在“番茄花园”系列中微软的反盗版验证被取消,同时集成各种装机必备的常用软件(其中不乏共享软件、商业软件甚至流氓软件),无人值守全自动一键安装。番茄花园作者洪磊更通过在盗版系统中内置流氓软件,收取易趣、雅虎等公司200多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推广费用。[1]
主犯
洪磊(1978年),男,网名“累累”,苏州市虎丘区人,自2003年起制作番茄花园版 Windows XP。
起因
盗版及修改版Windows XP的可行性
有鉴于之前Windows版本被大量盗版的情况,微软在Windows XP中引入了产品激活的机制,即:在正常情况下的零售状态下,新安装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会在初次启动时收集信息,并要求进行联网激活或者电话激活;不激活则只有30日的使用期限。但由于种种限制,Windows XP的产品激活机制未有引入批量授权版本,使得任何用户可以使用批量授权版本的Windows XP 专业版及配套的序列号以获得永久使用的正版授权的Windows XP系统。在正常情况下,这些批量授权序列号应当是各大企业的最高机密,但部分序列号因部分管理员的疏漏被泄露出去。
而修改版Windows的可行性则在于Windows XP的安装文件的封装形式。Windows XP仍然使用传统Windows的CAB+INF封装(即,每一个文件都或不压缩,或通过CAB格式压缩,并且使用INF文件指示安装程序的操作),故理论上只需修改INF文件的部分章节即可以修改Windows XP的安装逻辑,以达到预装驱动程序、软件、“优化”的效果。2006年,MSFN论坛的某个成员制作了nLite,更使得人人皆可以完成有关的修改工作。
參考文獻
- ↑ 洪磊:能否逃脱微软的“番茄门”追捕?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