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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吉
王永吉(1600年-1659年),字修之,一字六謙,號鐵山。明末清初時期官員,江南高郵人。為官清正廉潔。
生平
明時期
少敏而好學,善于思考。天啟五年(1625年)進士,任知縣,為官清廉,崇禎十五年(1642年),擢升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譽滿京華。知兵事,官至薊遼總督。李自成陷北京前夕,崇禎急調王永吉、遼東總兵吳三桂、昌平總兵唐通及山東總兵劉澤清等率兵入京勤王。明亡後降清。
清時期
順治二年(1645年),經宋權推薦任大理寺卿[1]。順治四年(1647年)任工部侍郎,順治八年(1651年)任戶部侍郎。順治十年(1653年)升兵部尚書。次年與刑部尚書覺羅巴哈納等會同賑濟直隸八府。同年轉都察院左都[史,擢秘書院大學士。不久即因在兵部時「讞未當」,左遷倉場侍郎。順治十二年(1655年),重新授予國史院大學士,不久加太子太保,領吏部尚書。
順治十四年(1657年)夏,旱,上疏請求清理監獄,釋放犯人,獲准。不久,因地震上疏引咎,被責為「博虛名」。次年,其侄樹德科場買通關節事發,左遷太常寺少卿,又遷左副都御史。
順治十六年(1659年)卒。順治帝念其「勤勞素着」,命予以優恤,追贈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諡文通。
家庭
有子王明德。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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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金之俊 |
兵部漢尚書 順治十年二月甲寅-順治十一年三月乙巳 (1653年3月16日-1654年5月1日) |
繼任: 孟明輔 |
前任: 劉正宗 |
吏部漢尚書 順治十二年三月庚戌-順治十五年四月辛卯 (1655年5月1日-1658年5月26日) |
繼任: 衛周祚 |
參考資料
- 《清史稿》卷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