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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祭,基督教圣经术语。
基督宗教发端于公元1世纪罗马帝国统治下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团体。1至5世纪是基督宗教创立并从以色列传向希腊罗马文化区域的时期[1],是基督宗教发展的早期阶段,是使徒和早期教父建立基督宗教基本教义[2]和神学学说的时期。
简介
在古代社会,献祭是普世宗教皆有的活动。献的方法当然因时因地而异,但在以色列,他们献的则包括谷类或液体(主要为酒类),而较重要的则献动物。在这里,我们可分别出献祭的六个阶段∶1.把祭牲带到坛前;2.献祭的人按手在祭牲的头上(后来还包括了认罪);3.把祭牲宰杀;4.把血洒在不同的地方(由祭司执行);5.焚祭牲于坛上(燔祭是全只,其他祭则只焚烧部分);6.其余部分或分吃,或丢掉。在赎罪祭和赎愆祭,这是由祭司执行;平安祭则是祭司取去一部分,其余由献祭者分吃。
为什么要献祭呢?有些人认为献祭最基本的动机,是增进与神之间的关系;但从旧约来看,最重要的意义在修复罪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献祭就是“行赎罪之礼”(出三十10;利一4,四20等)。罪(Sin)使人与神对抗,献祭就是补赎这种对抗的关系。
罪使神的忿怒临到罪人∶“不可随从别神……惟恐耶和华你神的怒气向你发作”(申六14~15);“所以耶和华听见就发怒;有烈火向雅各烧起,有怒气向以色列上腾;因为他们不信服神,不倚赖祂的救恩”(诗七十八21~22)。无论哪一种罪都会惹神发怒,圣经亦提起某些特别的罪是神憎恶的,包括强暴(结八17~18)、苦待孤儿寡妇(出二十二22~24)、奸淫(结二十三27)、贪婪(耶六11~13)。旧约圣经提到神的忿怒不下五百八十次,以色列人深知道神反对任何形式的罪恶。
但以色列人同样清楚的是神的爱。这种爱有许多表达的途径,特别是透过整个献祭的体系,那是神为祂犯罪的子民设立的,这也是利未记不断申述的。至于祭坛上的血,圣经有这样的解释∶“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十七11)。我们亦可用这节经文解释整个献祭的体系。
我们常听人说,论到血与生命的正是让我们明白献祭的钥匙。祭牲之死虽是可惜,却是必须的,因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这是神接纳的一种代赎,但祭牲必须是无玷污的。这观点似乎未能涵括圣经另一教训,就是流血与死亡的关系;在大多数旧约经文中,那是指横死(如∶创九6,三十七26;王上二5)。利十七11则是指向死亡献上的生命,而不是死亡释放的生命。
在新约,敬拜者并不献上这样的祭,他们献上的都是属灵的祭(彼前二5),献上他们的身体当作活祭(罗十二1),以及行善(来十三15~16;另参腓二17,四18)。因为基督已经献上完全的祭,一次又永远有功效地除去世人的罪,人就不再需要献其他的祭来赎罪了。
新约作者清楚地指出,耶稣的死成全了旧约献祭预表的一切。祭牲的血其实不能除去人的罪(来十4),但耶稣的自献却成就了此事(来十10)。有时新约是以某一特别的祭来形容耶稣的死,就如逾越节的祭(林前五7),但更常见的是指一般的祭,如“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五2)。
从一个角度而言,基督的自献除去神对罪人的怒气,保罗和约翰都说这是“挽回祭”(罗三25;约壹二2;希腊文是hilasterion)。近代学者不接受神的忿怒,认为献祭不是抚平神的忿怒,因此认为应用“赎罪”(expiation)一词。但从语意学的角度来看是不能接受的,因为hilaskomai一组词的确是指平抚忿怒而言,不是指赎罪。“挽回”是一个个人词语,赎罪则是非个人的。罪的确令我们与神分离,又使祂发怒,是我们惹祂发怒,而祂对任何罪都不能容忍,这是必须面对的问题。故此圣经描写基督救赎的工作中,其中一个角度的确是说祂转移了神的忿怒,因此就是一种“挽回”的行动了。
献祭带出五项重要的事实∶1.罪把人玷污了,一个罪人不能接近神圣的神;2.基督的祭能除去罪人的罪;3.基督的死为的是对付罪,并把罪永远除去;4.我们的救恩对神来说是代价高昂的;5.凡领受救恩的,都要过圣洁的生活,把自己献上,当作活祭。
参考文献
- ↑ 基督教起源,新浪博客,2013-08-30
- ↑ 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是什么,学习啦,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