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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爵士摇滚

 

 

 

爵士摇滚最早出现在60年代末期,它试图将摇滚所拥有的发自内心的力量与爵士所拥有的音乐复杂性和即兴表演融合起来。由于摇滚通常强调的是直接和简单而不是精湛的技巧,因而大体上可以说,爵士摇滚的来源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那些在追求艺术上最有野心的摇滚亚流派:迷幻剂、前卫摇滚、以及歌手/歌曲作者运动。

定义

Jazz-Rock(爵士摇滚) 爵士摇滚可以用来指爵士阵营中最吵闹、最狂野、最电子化的那些乐队,但它更多地被用来形容这个等式中来源于摇滚这一阵营的表演者们。

代表人物

它融合了爵士乐更老练、更理智的一面,并常在乐器的即席创作中加入人声;此种学派的代表人物Joni Mitchell, Van Morrison, 和 Tim Buckle. 尽管如此,大部分爵士摇滚仍是由那些精力更为旺盛的摇滚团体来演奏的。他们中的一些是以即兴演奏为方向的,被他们扩展了的带有摇滚口味的即席创作充分借助了爵士乐中的和声及乐器。

代表乐队

代表乐队是Traffic和Santana. 其它一些记录在案的带有爵士风味的R&B或流行乐队还有Blood, Sweat & Tears, Chicago和Steely Dan,他们运用了爵士乐中旋律性强、使用和声、富有节奏等特性,但对于即兴演奏和乐器使用上的技巧却不感兴趣。 其他乐队的特点

另外还有一些乐队,他们运用了爵士的复杂性来进一步扩展摇滚的音乐界限,不仅表现在器械技巧方面,还包括创作离奇的、令人深思的、难以预料的音乐作品,比如Frank Zappa和the Soft Machine. 而其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Miles Davis,他是自早期的R&B开始觊觎摇滚朴实的力量并对年轻的听众造成一定影响之后的第一个爵士音乐家。从“1970s Bitches Brew”开始,Davis70年代早期的作品 -- 其中大部分灵感来源于Jimi Hendrix 和 Sly & the Family Stone -- 迅速成为爵士摇滚唱片中最疯克、最边缘、最前卫的那部分。尽管像Zappa 和 Steely Dan 这类的人物在整个70年代都一直在灌制爵士摇滚的唱片,但到80年代,这场运动从本质上说已经消散,它的听众也被爵士摇滚其它更为成熟的音乐形式所俘获。

相关资料

爵士摇滚和摇滚爵士

爵士摇滚基本上是属于摇滚乐范畴的,不过在旋律,节奏上融合了一些爵士的元素,在配乐器上则喜欢使用多人的铜管乐队;摇滚爵士基本上就是早期的融合爵士,是在爵士乐的基础上吸收了摇滚的节奏和电声乐器演奏,但对于人声的采用要要比摇滚乐少得多,在基本的摇滚乐编制中,吉他、贝司、鼓和主音歌手是必需的阵容,在60年代则还会添加上一位司职键盘乐器的成员,而对于爵士乐、管乐手、鼓手和钢琴手是基本的编制结构,没有特殊的需要,是没有主音歌手的。[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