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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或烹狗,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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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或烹狗,这是一个问题》中国当代作家甚荒堂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爱狗,或烹狗,这是一个问题

在今天的中国,若以一热词引领国人的精神生活,可否就一爱字?首盼国家富强而爱国,次谋家庭幸福而爱家,三营人际和睦而爱人,有此三爱,庶几已达国颁标准,报呈国家精神文明办必也能获首肯的。要是还爱心泛溢不止,我推荐不妨爱狗。不用说现在生活越来越好了,仓廪实而知礼节,是向高处走,温饱思淫欲,则是朝低处落,养狗自是小道,玩物而已,说好无助于大德,说坏也不见得就丧志。但我想如果以上爱的层级大致复合逻辑,养狗的普及程度,或可作为衡量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水准的一个尺度,而随处可见的狗态,更可籍此观摩国人的心性趣味和人格情态。

这里如此抬举狗,不无适逢狗年应景之意,实在也因狗狗自身的魅力。造物主造了陆地天空和水里的无数动物,人类从中脱颖而出,进化到如今的王者地位,视万物都可观,观入神都可爱,中华文化选取动物作十二生肖纪年,应该就体现了人对动物的尊重。但我们盘点这些动物代表,嘴脸猥琐的鼠和表情阴险的蛇(想象而成的龙为蛇的幻相),要也说可爱,或就礼敬一种生命形态而已;威风凛凛的老虎真可喜爱,但其真来人间,即便隔着铁栅栏,还是令人生畏;供人驱使的牛马确有值得敬爱的品质,却不是足以令人把玩的亲近;而鸡、羊、兔子,甚至还可加上猪,望之也可爱,玩之也可亲,与人交流互动还是有所不足,简单说就是不够通人性。猴子最通人性,却似不宜家养。一路看过,模样可乐、性情可亲,足够通人性,又最适合家养者,也就只有狗了。

时人玩物取乐,也不只钟情于狗。大致而言,狗爱多男,猫迷多女,鸟痴则多见于男性老者。但鸟作宠物,与猫狗不在一个数量级,人前争宠,主要还是猫狗两家。只看憨态萌宠,猫猫甚至可能赢得票选,若比善解人意,还是狗狗略胜一筹。

据专家考证,猫是大约六千多年前,跟踪老鼠的脚步来到人间的,与人厮混熟了,享受一些施舍,但没有施舍,自个儿仍有老鼠可捉,这大约就是猫对人有时爱搭不理的原因,还有野性未泯。狗与人打交道远比猫资深,说是万年前左右,人类开始结庐聚居时,便有绿眼利齿的家伙成群前来围观,起初一定是令人恐惧的,但后来人们发现,有围观者伺机靠近,却不是要捕猎人,而是捡拾人的厨余。时间长了,双方习以为常,客人逐渐进村,直到登堂入室,本来想要吃人的狼,终成向人摇尾的狗。如果这个说法确实,可知狼之为狗,主要不因人的驯化,而是其中禀赋特别者的自主选择,可为性格决定命运的标准案例。

狼成狗后,初也不是做宠物,而是做奴仆。一身文武艺,卖给了主人家。出门打猎,为主人猎取肉食、驯服马牛猪羊等立下汗马功劳;归来看家,为保主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卓越贡献,有说其声宏善吠,就是看门练就的技艺。狗做这些事,所恃还是一嘴利齿,只就善于撕咬的特色而言,其实还是狼;但狗是根据主人的指令做事,还知做得越好,主人越欢喜,主人越欢喜,便越要努力做,必须觉悟到这份上,方可算是狗,虽看外表仍旧是狼。或许狗黑要讥其为两面人,狗若能言,却可解释不忘初心。

狗因事人日久,一身本事也逐渐开发。敢情这狗才,不只善咬的嘴。从古代因纽特人用狗拉雪橇,到今天训狗侦凶、缉毒、导盲,狗腿、狗眼、狗鼻子都排上用场;被人牵在身后、报在怀里,以及相拥睡在床上,无疑都因狗态媚人,而驮炸药包上战场炸坦克,坐飞船遨游太空,更是不折不扣玩狗命了。当然,合于正能量价值观的规范表述,应为舍生忘死的勇敢精神。

以百般技艺事人的狗,面貌也渐显万千姿态。按照达尔文的理论,物种的进化过程,也就是为适应生存环境不断变异的过程。但与狗本为同宗兄弟、仍在野外过苦日子的狼,亚种不过数十个,模样甚少改变,即便同样被人驯化的马、牛、羊等,也仍与野生同类大致不差。而狗的花色品种已达四百多个,不少面貌清奇到几乎不见狼的影子,比如个头最大的大丹狗伟岸似牛犊,最小的吉娃娃能放进茶杯,难以想象它们本是一家子。从生物多样性角度看,也算狗的生殖成就,却是人操纵了公狗的阴茎和母狗的子宫,将其种群面团般揉捏定制的结果,人对狗的使用需求无止境,狗的奇葩繁衍也无止境。

但狗族纵然人丁兴旺远胜过狼,却难以向狼炫耀岁月静好。当年有狼乐意做狗,原也并非追求有道德的高尚生活,不过指望喂饱一张嘴而已,守候主人座下的卑贱地位,也就决定了伙食待遇的低劣品质,而且还常不得充足供给,少不得自个儿还要找补,吃屎习性无疑因此而来。好不容易,通过外做杀手和内任狱卒的喋血历练,终于养成对主人的不二忠心后,从主人那里换回的恩宠,还是未从根本上改变奴才命运。比如狗们已熟知,自己参与猎捕和看管的那些令人垂涎的块肉,主人吃剩后,有时也能为自己留下骨头,却一定至死不明白,何以自己的一身肉,竟也同样是主人碗里的肉。有说古代一些时期,狗肉作为肉食来源之一,地位甚至高过猪肉,汉高祖刘邦手下忠实如狗的大将樊哙,发迹之前职业就是狗屠。“狡兔尽,走狗烹”的谚语,可证在古人那里,狗肉较之兔肉以及其他肉食,并未获得免吃金牌,中医狗肉补气壮阳的说法,更可见国人于吃狗肉已从饱口腹升华到养生学。至今国内不少地方,视吃狗肉为民俗,比如广西桂林,为发展经济搭台,还专门设立狗肉节,而在域外的朝鲜半岛,当有西方人批评吃狗肉不文明,韩国人的恼怒反弹,美其名曰也是捍卫民族传统。

我不养狗,但欣赏狗的可爱,虽曾吃狗肉,早已发誓不再吃,也愿世人都不吃,只是对于有人坚决要吃,却又觉难以说服他们。比如你说狗是人类的朋友,他说牛又何尝不是朋友;你说狗最通人性,他说对视一双猪眼,也能发现爱情;你说西方人不吃狗肉,代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他说美帝满世界杀人,其实最野蛮。让爱狗人士最难陈辞的是,狗远非珍稀动物,吃一条狗并不比吃一只鸡更危害大自然。我思考再三,以为中间立场或许较能包容双方的合理意见,便是与其一般性地为可不可以吃狗肉订立原则,莫如具体地审视每一条狗该不该被吃。我的意思是,人之养狗,无非是用其技艺为人服务而已,心里还都有个绩效评价,无论什么狗,但能以服务令主人满意,便是好狗,主人一定不会吃,谁要想吃它的肉,主人都要吃你的肉。但要是不仅做不好主人要求的事,反而常坏事,主人忍无可忍,愤而吃了它的肉,也不好说就是残忍,貌似无情,可能反而有情,因做狗既是废才,做成美食,可证究竟不是废物。

可巧春节期间,读到一篇清人文字《冉氏烹狗记》,其中颇有与我不谋而合之处。说是一户冉姓人家,养的狗异常凶猛,但有行人路过,必狂吠着冲上去撕咬,让主人赔礼道歉之外,还赔不少医药费。主人深以为苦,却一直未肯舍弃,因相信凶猛是看家狗的必备素质,虽然平时惹祸,有仇敌或盗贼上门,正可仗其避祸。邻人刘氏也认同冉氏,以为好狗千金难买。

不料事有大谬不然,后来作者从刘氏那里获悉,冉家猛狗竟被主人烹杀。缘故是突有盗贼大白天上门,冉家父子奋力打退盗贼后,才想起不曾听见狗吠,四下找遍不见踪影,直到夜里上床时,才发现它蜷曲在床底下,犹自大气也不敢喘,生怕被人听见。可怜的家伙,不知临死是否反思,与其装成猛狗浪得虚名,以致辜负了主人的期望,还不如只做宠物逗欢献乐,倒可能陪侍主人颐养天年。

世上色厉而内荏的狗无疑也是有的,但因惧怕而藏床下,从白天捱到夜晚,似乎过于漫画似的夸张,不像狗的性情了。不过我经揣摩文章中心思想,又觉理解作者的用意。因作者说狗是宾,借宾定主,却是为了说人,说一种品性类似劣狗的人,这些人大多是市井无赖之徒,也有的或在衙门当差,或在兵营当兵,平时结伙横行于市,“侮文弱,陵良懦”,个个都像英雄好汉,一旦有贼来犯,令其进入防御位置后,突有战马夜惊,便吓得浑身颤抖,刀也无力拔出。作者总结这些人的共同特点:“勇于私斗而怯于公战”。

这位作者姓崔名述,其生活的乾嘉时代,也是一些国人津津乐道的盛世,他所见识的无赖之徒,今天其实也随处可见。只是这些人不同前辈横行于市井,更多是混迹于网上,与敌隔空交战,故而不仅私斗勇猛,公战似也了得,或者更准确说,借公战慷慨之名,以掩私营龌龊之实。这些人大多文化素质低下,语言贫乏而肮脏,男女生殖器是最常用词;这些人心里都养着一个恨魔,放眼全球到处都是敌人,环视域中张嘴就骂人是卖国贼和汉奸,当听说敌国发生天灾人祸,便立刻喜大普奔地要发贺电;这些人放言外敌虽远必诛,就像领旨出征的兵马大元帅;动辄就声称核平谁谁,仿佛核按钮就掌控在手中,说起打下某岛后留岛不留人,更是大有奥斯维辛集中营总管魂灵附体的意味了。当然,这些都是嘴炮,虽已有人通过砸外国品牌车和围攻外资商贸门店练胆,实际战力究竟是战狼还是怯狗,还须真正对外开战后才能验证。

最后还是回头说狗。以狗的表现优劣决生杀予夺,固也不无公正,但孔子有言:“不教而杀谓之虐”。据专家的经验,训狗甚至比教人还容易,因其服从的基因已溶进血液里。故而,倘说冉氏之狗令主失望,是否也因主人疏于调教,如今只好存疑,时下有狗品性卑劣,却无一不是主人之过,比如那些将室外公共场地作厕所,纵狗随地大小便而不清扫的,那些将狗宠成儿子,因狗惹事而视别人孩子不如自家狗的,都不好责其疏于教狗,实在自个儿也是一副狗德行,所养之狗不过作了心性的自我写照罢了。狗狗摊上这号主人,倒也安享极乐,但要因此得罪到世人皆曰杀的地步,那就乐极生悲,乃至悲催至极了! [1]

参考资料